医务科
官署名。①清末陆军部军医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军医人员之补任、考核,负责官兵、学生之身体检查,办理因公致疾之抚恤,并收存药料、药具等。置科长、科员、录事。②清末海军部军医司所属二科之一。宣统元年(1909)设于筹办海军事务处医务司。二年,改属军医司。同年,随司并入海军部。掌承办海军人员内外各科医务、医疗设施及军医人员的教育、使用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署名。①清末陆军部军医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军医人员之补任、考核,负责官兵、学生之身体检查,办理因公致疾之抚恤,并收存药料、药具等。置科长、科员、录事。②清末海军部军医司所属二科之一。宣统元年(1909)设于筹办海军事务处医务司。二年,改属军医司。同年,随司并入海军部。掌承办海军人员内外各科医务、医疗设施及军医人员的教育、使用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场用语。宋朝御史台自御史中丞至御史每人各上一奏章,以言某官之罪,称合台。
官名。汉朝诸侯王国置。《汉书·武帝纪》:“济川王坐杀太傅、中傅,废迁防陵。颜师古注引应劭曰: “中傅,宦者也。”《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均不载,职掌似为教导诸侯王。南朝宋明帝定后宫九品
1、官名,周朝为六卿之一,掌土地、工程建筑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序官》:“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为六卿,各有徒属之分,用于百事。”师古注曰:“冢宰掌邦治,司
官名。金置于盐使司,秩正九品,掌分管盐使所属盐场的发买收纳恢办之事。
①爵名。《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杜预注: “爵上公。”②秩位名。居三公上。据《周礼》,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八命,出封时加为九命,称上公。二
官名。明清两朝都设参将和提督,凡是为提督统理营务的参将,称提标中军参将。参看“参将”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皮司长官,掌各种皮革的加工、缝制。下设小司皮上士以佐其职,领裘工中士、履工中士、鞄工中士、 工中士、 韦工中士、 胶工中士、 毳工中士
即“待次”。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长春路诸司之一,控制东北诸国。统领隗衍突厥、奥衍突厥、北唐古、五国等部及信、宾、祥等州兵马。亦称“黄龙府都部署司”、“黄龙府兵马都监署司”。
副职。《周礼·天官·大宰》: “乃施法于官府,而建其正,立其贰。”贾公彦疏: “谓小卿副贰大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