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周朝置。掌冶铸箭镞戈戟。见《周礼·冬官 ·考工记》。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幕职州县官充任,掌以经术教授学生。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罢。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乌里雅苏台佐理专员。”
清朝布政使之别称。
官署名。民国时,设于各省或特别区域的法院称高等法院,为法院的第二级,旧称高等审判厅。审理内乱、外患、第一审诉讼案及不服地方法院裁定而上诉案件等。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设于各省及特别区域,为三级法院中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为唐古特文官。员额三人,其职掌为管理门户。
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设经承,掌往来文移。唯大兴县有之。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象胥每翟上士一人,中士二人,下士八人,为译言之官,“掌蛮、夷、闽、貉、戎、狄之国使,掌传王之言而谕说焉。”北周仿《周礼》之制置象谞中士,正二命;象谞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宾部中
官名。东汉置,秩比六百石,《后汉书·百官志五》“本注”说:“治书本尚书改名”。晋与南朝宋沿置。
清制,凡以“札”委任官员称札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