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道
官署名。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永乐元年(1403)改原北平道而置。十八年,罢,分其政于其他诸道。
官署名。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永乐元年(1403)改原北平道而置。十八年,罢,分其政于其他诸道。
明、清时太监的通称。
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掌知县出行时跟轿护卫。
①春秋战国列国大夫、士对别国君主的自称。《仪礼·士相见礼》: “凡自称于君”,“他国之人,则曰外臣”。《左传·成公三年》: “以赐君之外臣首。”② 汉朝对有朝请贡纳关系的周边少数民族国家的称呼。《汉书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设有。从九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四川省置二人:茂州属牟托水、草坪各一人;云南
汉时匈奴国君单于的正妻称阏氏,相当汉族的皇后。《汉书·匈奴传上》:“阏氏生少子。”注:“师古曰:阏氏,匈奴皇后号也。”《汉书·韩王信传》:“匈奴围上,上乃使人厚遗瘀氏。阏氏说冒顿曰:今得汉地,犹不能居
官署名。即左领军卫,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左领军卫。
官名。金朝枢密院置,掌承受、传宣圣旨,有必须奏请皇帝裁夺之事,则入殿上章题奏,参与省院议事,记所议之事立为“检目”呈复。须赴尚书省议论之事,议论既定,由奏事官与省左右司官共同拟奏,呈复相臣。官名。金置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天京内巡查之事。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杂任职名。唐于少府监置四十二人,为内作所属的工匠。
官场用语。宋朝殿试合格礼部正奏名举人,分为五甲,以黄纸写榜,称为黄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