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盐使司
官署名。金朝七盐使司之一。掌食盐产销。设在北京。行盐地面为本路及临潢府、肇州、泰州及接壤处。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五品、正六品。下设判官、管勾、同管勾、都监、同监、知法等官。北京盐旧课收二十一万三千八百九十二贯五百文,章宗承安三年(1198)十二月增为三十七万六千一百五十一贯六百一十七文二分。
官署名。金朝七盐使司之一。掌食盐产销。设在北京。行盐地面为本路及临潢府、肇州、泰州及接壤处。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五品、正六品。下设判官、管勾、同管勾、都监、同监、知法等官。北京盐旧课收二十一万三千八百九十二贯五百文,章宗承安三年(1198)十二月增为三十七万六千一百五十一贯六百一十七文二分。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成宗元贞元年(1295),掌饮膳好事金银,隶宣政院。置提领、副使各一员,秩从七品。官署名。元置,属宣政院,秩从七品。掌饮膳好事金银诸物。置提领、副使各一人。
指太子少师、少傅、少保。见“东宫六傅”。
“南中郎将”的省称。即“南中郎将”的简称。详“南中郎将”条。
官名。金世宗时于上京、淑温特二地置,属大宗正府,秩正七品,管理当地居住的宗室人户。《金史·宗亨传》记其为“淑温特宗室将军”。明昌二年(公元1191年)改称司属。参见“司属令丞”。
即“详定编敕所”。
官名。周朝置。射人之长官。主管公卿大夫朝觐宴享时的大射礼仪。《仪礼·燕礼》: “若射,则大射正为司射,如乡射之礼。”郑玄注:“大射正射人之长者也。”
官名。三国蜀置,诸葛亮收伏姜维后,辟其为仓曹掾,加此职,封当阳亭侯。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大通三年(529) 罢。杂号将军名,三国蜀置,姜维曾任此将军,掌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管理马厂之事。前藏设六品官二人,后藏设五品虚衔一人。缺出以大营官、边营官及嘎厦卓尼尔升补。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六品,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掌司马厂事务。
官名。清朝所设外交商务官。光绪四年,清在日本神户、大阪、长崎、横滨等地设理事一人,负责办理商务,后改称领事。见《清会典·事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官制出使》。
即“岁试”。明清时对生员考试的方式之一。学道或学院巡回所属,以岁考考校生员的学业,考试成绩按六等计分,三科不考者,褫革衣衿,请假与游学则不在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