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左厅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掌详覆之事,以刑部侍郎领之,下设郎中、员外郎佐理其事。南宋初不置,高宗绍兴二十六年(1156)复置,以刑部郎官一员领之。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掌详覆之事,以刑部侍郎领之,下设郎中、员外郎佐理其事。南宋初不置,高宗绍兴二十六年(1156)复置,以刑部郎官一员领之。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支司戎部属官,位郎中下。
官署名。辽朝置。统二女古部军,长官为详稳,下设都监等职。属北面军官。
南宋阁名。度宗咸淳元年(1265)置,以藏理宗御制。设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贴职。宋阁名。咸淳元年 (公元1265年)置,收藏理宗御制文集。有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职。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支司戎部属官,位员外上。
见“十雄将军”。
官名。北魏置。《刁遵墓志阴》载司马楚之官职: “魏使持节、 侍中、镇西大将军、府仪同三司、扬州刺史、琅邪王。”(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二二之三) 即“开府仪同三司”的异称。
宦官职名。明代上林苑宫内谓之南海子,设总督太监一人,掌管上林苑之事。下设提督太监四人,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数十人。分东西南北四围,每面方四十里,共设二十四铺,各有看守墙铺牌子、净军若干人。东安门外有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造各项军器及御用锤、钳、针、剪之类,故又有小御用监之称。明洪武二十八年 (1395) 置。设正五品大使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副使各一人佐之。所属有火药局、军器库等。为内官二
官名。南诏官,与布燮、久赞同为清平官,犹唐朝宰相,决国事轻重。
官名。唐朝置,为内诸司使之一。初由宦官充任。唐末尽诛宦官,始改用文武官。宋初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为正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