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案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隶户部左曹,掌农田及田讼事务,奏报丰稔,验水旱虫蝗,劝课农桑,请佃地土,令佐任满赏罚,缴奏诸州雨雪,检按灾伤逃绝人户等事。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隶户部左曹,掌农田及田讼事务,奏报丰稔,验水旱虫蝗,劝课农桑,请佃地土,令佐任满赏罚,缴奏诸州雨雪,检按灾伤逃绝人户等事。
太子的别称。《汉书·王商史丹傅喜传·赞》:“丹之辅导副主,掩恶扬美,傅会善意,虽宿儒达士无以加焉。”《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广陵思王荆传》:“高祖起亭长,陛下兴白水,何况于王陛下长子,故副主哉!”太子
官署名。隋朝门下省所统诸局之一,置校尉二员、直长四员; 炀帝大业三年 (607) 后改隶殿内省,置校尉一员,后改名城门郎,置四员,又改隶门下省。掌京城、皇城、宫殿诸门启闭,出纳管钥。官署名。隋初置,属
官名。元皇庆中置上都尚饮局,属光禄寺,秩正五品,掌同大都尚饮局。设提点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户部置,分属度支司,掌赏赐衣物钱帛。
官署名。辽置,属南面官。设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太子少师、少傅、少保。辽东宫官多见于《辽朝杂礼》。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馆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哲宗元祐元年(1086)复置,为正六品贴职。徽宗政和六年(1116),改为右文殿修撰。
见“诸司使”。宋初武臣本官阶、宋承唐五代之制,置诸司使,初时尚有职掌,后渐成阶官,除特殊情况外,均无实际职掌,仅作为武臣叙迁之阶。诸司使分为东西两班,各有二十使。东班诸使有皇城使、翰林使、尚食使、御厨
官名。简称南洋大臣。清朝咸丰十年(1860),改五口通商大臣设。由江苏巡抚兼。掌中外交涉之总务,专辖上海入长江以上各口,兼理闽、粤、浙各口通商事务。同治元年(1862),设专任通商大臣,二年,复归江苏
官名。见“先锋都统所”。
官名。东汉置,属卫尉。领员吏四人,卫士一百二十四人。主皇宫南掖门。武官名,东汉置,掌北宫南掖门,俸比千石,属吏四人,卫士一百二十四人。见《后汉书·百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