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军器监

军器监

①官署名。唐高祖武德元年(618)置,掌兵器甲弩制造。太宗贞观(627—649)初,并入少府监为甲弩坊。玄宗开元三年(715)复置,领甲坊、弩坊二署,设使以领其事。十一年复为少府监甲弩坊。十六年于北都置,设监、丞为正、副长官。二十五年废。天宝六载(747)于旧所复置。肃宗乾元元年(758)又置军器使领其事。宋初不置,以三司胄案掌兵器制造。神宗熙宁六年(1073)复置,以侍从官判监事,统属东、西作坊与各州都作院。元丰(1078—1085)改制,置监、少监为正副长官,丞助理本监事务。掌监督制造兵器,以供军用。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并归工部,绍兴三年(1133)后,又陆续设官。金章宗承安二年(1197)置,泰和四年(1204)改军器署。卫绍王至宁元年(1213)复置,设监、少监,辖军器库、甲坊署、利器署等机构。元初亦置,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改武备监。② 官名。唐玄宗开元三年置,为本署长官,正四品上。二十五年罢,天宝六载再置,肃宗乾元元年改军器使。宋初不置,神宗元丰改制置一人,正六品。南宋初罢,后复置。金朝为正五品。元初亦置,世祖至元二十年改武备监。


官署名。掌制造军械兵器。《旧唐书·职官三·北都军器监》:“军器监掌缮造甲弩,以时纳于武库。”其官有监一人,正四品上,另有少监、丞、主簿、录事等官。南宋并入工部(见《宋史·职官三·工部》)。金有军器监,掌修治邦国戎器之事;其官有监、少监、丞等。见《金史·百官二·军器监》。元称武备监。

猜你喜欢

  • 烛刺赤

    蒙古语,意为“掌灯烛者”。元朝大都、上都留守司属下仪鸾局,均设烛剌赤提领所,掌殿庭灯烛张设。

  • 伊耆氏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伊耆氏下士一人,其职掌为:国家大祭祀,供给参加祭祀的老臣们藏杖的箧;军旅,供给授予有爵命者的殳杖;供给王赐与年老者的杖。北周仿《周礼》之制,置伊耆氏中士,正二命;伊耆氏下士,正

  • 左熊卫大将军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熊卫长官,置一人。

  • 东观丞

    官名,三国吴置,掌助东观令校书修史。参看“东观令”、“东观左丞”条。

  • 提督九门巡捕五营步军统领

    武官名。清置,为步军统领衙门的主官。见“步军统领衙门”。

  • 监临

    官名。又称“监临官”。科举考试中乡试之监考官。总摄考场事务,除主考、同考官外,考场办事人员均归其委派、监督。明制,各省乡试皆由中央委派巡按御史充任。清制,顺天乡试用满、汉各一人,汉员以府尹充,满员以其

  • 官里

    1、官府。2、皇上、天子。《元曲选·金钱记》:“谁不知开元官里好奢华,眼见的翠盘香冷霓裳罢。”周密《武林旧事·乾淳奉亲》:“自此官里知太上圣意不欲频出劳人。”

  • 中台侍御应内史

    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六人,六品。

  • 算历科

    官署名。金朝属司天台,掌历算,设八人。参见“司天台”。

  • 堂案

    唐朝宰相处理地方府州事务之公文,谓之堂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