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兵器、铁器。
为大臣去世休朝致哀。唐朝中外、文武大臣三品以上和致仕官曾任三品以上正官或四品清望官者死亡,休朝致哀一日或数日。五代因之,后唐追册四庙亦休朝。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秩从二品,专掌蒙古文字诏敕文书及译写一切文字。成宗大德五年(1301),升正二品。仁宗皇庆元年(1308),又升为从一品。置承旨、学士等职。下辖蒙古国子监、蒙
官署名。即“浙江清使司”。
官名。唐高祖武德(618—626)中置,为太子济司局长官。太宗贞观元年(627)改名太子典设郎,为太子典设局长官。参见“济司局”。
官名。金置,见“府州长贰兼提控漕河事”。
官名。明初置御马司,其长官为司正,掌御马,正五品;其佐官为副司正,从五品。见《明史·职官三》。
官名。明朝军制,大同地区总兵官挂印称将军者,曰征西前将军。参见“总兵”。
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为息讼会,其职权为调解、公断命案以外的讼事。设会长一人,公断员五至七人。公断员由村民会议选出,
即“江淮大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