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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务司

官署名。(1) 隶属于陆军部。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军务局,主官有局长一人。北洋政府改称军务司,其职掌如下:一、建制和编制;二、整旅计划的准备执行;三、戒严、征发;四、军队配置;五、战时各项规则;六、军纪、风纪;七、军旗;八、礼节、服制、徽章;九、各兵科、军乐队;十、各兵科军官、军士以下人员的调用和补充;十一、征募、召集、解兵、退伍;十二、军队内卫戍勤务、宪兵服务;十三、练兵场、射击场;十四、要塞、兵备;十五、重炮兵的设置和分配;十六、运输、通信、电气、电信、电灯、轻气球、飞行器;十七、水陆交通;十八、要塞建筑及其用地、要塞地带;十九、要塞司令处、陆地测量部、交通各队。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张作霖执政时改隶军事部陆军署。国民党政府军政部陆军署亦设军务司,司内外设军事、步兵、炮工兵、骑辎兵、军牧五科,并辖有两翼军牧场、明安军牧场、商都军牧场、句容种马牧场等机构。(2) 隶属于海军部。北洋政府始设,其职掌如下:一、建制和编制;二、戒严;三、舰队配置;四、战时各项规则;五、军风、军纪;六、礼节、制服、徽章;七、军旗;八、航路和属于海军的运船;九、测绘江海各线路、军港要港;十、调制、颁布航路图志及航路通则;十一、领海界线;十二、万国航行通语;十三、调查沿江及沿海灯塔、灯杆、浮桩;十四、航海保安和颁布航路警告;十五、航行应用时表、测器、图籍的置备、分配;十六、航路人员的考绩;十七、医院和红十字会;十八、身体检查;十九、诊断伤病的免除兵役;二十、防疫和卫生;二十一、卫生人员考绩;二十二、卫生报告统计和卫生船员学术研究。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张作霖执政时改隶军事部海军署。国民党政府海军部亦设军务司,司内分设军事、医务、军港、运输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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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事

    ①掌管某一职事。《曶鼎铭》:“曶,令汝更乃祖考司卜事,锡汝用事。”②当权,执国政。《战国策·赵策四》:“赵太后新用事。”

  • 土县丞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贵州等省设有,设于县或土县内。正八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五人:楚雄、平彝、新平、蒙化厅

  • 玉牒所

    官署名。宋太宗至道(995—997)初,命编皇族属籍。真宗咸平三年(1000)修成,后以《皇宋玉牒》为名。南宋专置玉牒所,掌修玉牒之事。设提举一至二人,以宰执兼任,以侍从一人兼修,宗正卿、少卿同修纂。

  • 左勋曹下大夫

    官名。北周置。《隋书·和洪传》:“ (洪) 复从帝平齐,进位上仪同,赐爵北平侯,邑八百户,拜左勋曹下大夫”。正四命。

  • 巴济吉尔伯克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管税务之事。伊犁、阿克苏、喀什噶尔各设一人,六品; 乌什设一人,七品。

  • 同知都总管

    官名。金代诸总管府(府尹兼领者)设此官,位在都总管下、副都总管上,从四品,掌通判府事。见《金史·百官三·诸总管府》。

  • 帐内大都督

    官名。北魏末及东、西魏沿置。统领主帅身边的侍卫军士。《北齐书·步大汗萨传》:“(尔朱)荣死后,从尔朱兆入洛,补帐内大都督,从兆拒战于韩陵。兆败,萨以所部降。”

  • 军谋宏远材任将帅科

    科学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武类科目。元和三年(公元808年)诏举,樊宗师及第,长庆元年(公元821年)诏举,吴思等二人及第。

  • 某部族小将军

    官名。见“某部族详稳司”。

  • 北部尚书

    官名。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 (396) 置,尚书省北部曹长官。权任很重,略低于南部尚书。文成帝崩时,慕容白曜任此职,与乙浑共秉相政。参见“北部曹”。官名。北魏初期设,《文献通考·职官六》说:“掌北边州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