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大学士
官名。清代内阁设此官,掌钧国政,赞诏命,釐宪典,议大礼大政,裁酌可否入告。见《清史稿·职官一·内阁》。
官名。明代仿宋制置大学士若干人,以殿阁为名,初设华盖、文华、武英三殿及东阁、文渊阁二阁大学士,仁宗时又置谨身殿大学士、嘉靖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大学士以所系殿阁衔为正式官名,因其在宫城内的内阁中办事,通称内阁大学士。他们替皇帝批答奏章,商承政务。大学士的官阶为五品,远在尚书侍郎之下。但由于实权甚重,其加官常至一品,成为事实上的宰相。一般称为辅臣,俗称阁老。首席辅臣称为首辅,即当首相之任。清初在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各设大学士一人,以后将内三院改为内阁,大学士即成为内阁的主官。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规定,大学士以中和、保和、文华、武英四殿,文渊、东阁二阁系衔,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定大学士满、汉各二员,系衔改四殿二阁为三殿三阁,即省去中和殿增入体仁阁。至于何人用何名,由皇帝个别临时指定。清代的大学士官阶远比明制为高,初定满洲一品,汉人二品,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俱改为正二品。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升为正一品,在所有文职中居第一位,一般以授大学士或协办大学士为拜相,享有极高的荣誉。在公私礼节上都以中堂为称呼,不直称其名,即使加有师、保的荣衔或有侯、伯的爵号,仍称中堂。大学士本身的任务是辅佐皇帝,处理机要事务,随时备皇帝的召见,并替皇帝草拟诏旨。大学士例有兼职,从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洪承畴兼任“招抚南方总督军务”开始,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和康熙九年(公元1670年)两次规定兼各部尚书衔。到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虽下令裁汰兼衔,历年仍有管理部务者。至乾隆五十八年(公元1793年)始完全取消大学士兼尚书虚衔。自军机处成立后,大学士本身处理机要的任务亦移归军机处,任大学士之职遂等于空的荣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