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内三院

内三院

①清初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之合称。后金天聪十年(1636)三月,改文馆设。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诏令,编辑史书,纂修实录,撰拟祝文、诰命、册文等事。内秘书院掌撰拟与外国往来文书及敕谕、祭文,并录各衙门奏疏及词状。内弘文院掌注释古今政事得失,为皇帝进讲,为皇子侍讲,教育诸亲王,颁布制度等事。崇德元年(1636)五月,定内国史院、内弘文院大学士各一人,学士各二人;内秘书院大学士二人,学士一人。顺治二年(1645),均定为正二品衙门。且将翰林院并入,称内翰林国史院、内翰林秘书院、内翰林弘文院。十五年改为内阁,翰林院仍分出。十八年复旧制,不加“翰林”二字。康熙九年(1670),再改为内阁,翰林院再分出另设,遂成定制。② 清朝内务府所属上驷院、武备院、奉宸院之合称。


官署名。1、为内国史、内秘书,内弘文三院的合称。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编辑实录史书,撰拟郊祭祝文诰命册文等事。内秘书院掌起草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等。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行事善恶,向皇帝皇子进讲。康熙九年改为内阁。

2、指上驷院、武备院、奉宸苑(院)三院,因其供奉内廷,故称内三院。详见《清史稿·职官一·内阁》、《清史稿·职官五·上驷院,武备院、奉宸苑》、《清朝通典·职官一》。

猜你喜欢

  • 中尚食局

    官署名。北齐置。属中侍中省,以中尚食典御为长官,员二人,下设丞二人,监四人,皆由宦官担任。管理皇帝的饮食事务。官署名。北齐置,掌储供宫中食物。其官有典御、丞、监。见《隋书·百官中·中侍中省》。

  • 生员

    科举制度时指在太学等处官学学习者。唐朝指在太学学习之监生,其员额有规定。宋以后监生与生员有别。明清时代,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者,统用此称,即俗称之秀才。要接受本地方教官及学政之监督考核,

  • 镇京将军

    官名。十六国北凉置。《晋书·沮渠蒙逊载记》:“(沮渠蒙逊)又以从祖益子为镇京将军、护羌校尉、秦州刺史,镇姑臧。”

  • 河台

    清朝河道总督之俗称。清朝对河道总督的别称。见“河道总督”条。

  • 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

    官署名。太平洋会议期间,中国提出修改税则要求,会议所订立的关税协定中规定,俟各关系国家批准后三个月内,由中国政府召集会议。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十二月十九日北洋政府公布《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章程》

  • 太仓提举

    官名。元至元五年(公元1268年)设大都、上都太仓各一,掌内府支持米豆,及酒材米麹药物。设官三员,俱受“制国用司”札支付。十二年(公元1275年)改立提举太仓,设官三员,隶宣徽院。二十五年(公元128

  • 招商局总经理处

    招商局的管理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设置,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三月二十六日公布的《招商局总经理处暂行组织章程》规定,设总经理一人,由交通部派充,负责经营全局及执行监督处一切整理计划;秘书三

  • 镇使

    官名。唐朝军镇,每镇置一人,以监诸镇捍防守御之事。武官名。唐制,军队戍守之地大者为军,其次为城、镇。天宝以前各置使,隶属于都督或节度使。镇使所统之兵或为五千至万人,或为万人以上。其下有副使各一人,统领

  • 京牧

    司隶校尉、京兆尹等京都行政长官的别称。宋三京牧的通称。官名。汉武帝置司隶校尉,负责京师一带的治安,东汉后领一州,辖区为京师一带,故称京牧。魏晋皆承其制。

  • 斋右下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齐右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司右下大夫属官,随从皇帝出征,刘雄任此职时,曾兼理小驾部下大夫事务。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齐右”。官名。《周礼》夏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