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典瑞院

典瑞院

官署名。元朝置,掌宝玺、金银符牌。世祖中统元年(1260),始置符宝郎二员。至元十六年(1279),立符宝局,给六品印。十七年,升正五品。十八年,改典瑞监,秩正三品。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升典瑞院,正二品。置院使四员,正二品; 同知二员,正三品; 佥院二员,从三品; 同佥二员,正四品; 下设院判、经历等职。


官署名。元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始置符宝郎二人。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置符宝局,十八年(公元1281年)改典瑞监。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升为典瑞院,秩正二品,掌宝玺、金银符牌。设院使、同知、佥院、同佥、院判、经历、都事、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库,所属有令史、译史、知印、通事、宣使、典吏。

猜你喜欢

  • 造械主监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将,掌理海军造械事务。

  • 省可尚书奏事

    十六国后赵所设总揽军国政务的一种名义。职权与“录尚书事”相类,乃宰相之任。《晋书·石勒载记下》: “勒令其太子省可尚书奏事,使中常侍严震参综可否,征伐刑断大事乃呈之。”

  • 巡抚

    官名。①宋朝巡视安抚地方之特遣官员。宋制,地方诸州遇有灾伤,则遣廉访民瘼之官员,有巡抚大使、副大使、安抚使、副使等,其官卑者不加使名,只称巡抚。以其职责为巡视安抚,故名。为临时性设置,事毕则解。② 明

  • 分差粮料院

    官署名。南宋于太平州、镇江、建康府、利州、鄂州等处置,各设监官一人,掌各地粮料之事。

  • 牌长

    清朝编户头目。顺治(1644—1661)初年于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设牌长; 十牌立一甲,设甲长;十甲立一保,设保长,亦称保正。由士民公举诚实识字及有身家之人充任。三年一更代。岁给门牌,依时更换,并司查

  • 司仆

    官名。即刑部都官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官。

  • 还省

    官场用语。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举人乡试合格获准取解或有免解资格,赴省试前遇近亲亡故,服丧期满,可赴下次省试; 以及原已获准免省,再命赴省试,皆称还省。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举人乡试合格或获得免解

  • 属长

    官名。新莽天凤元年(后14)置,职如郡都尉。官名,王莽置,职如郡都尉,掌郡兵马。《后汉书·李忠传》:“王莽时为新博属长。”参看“属令”条。

  • 内厩丞

    官名。南朝梁、陈置。属太仆卿,掌宫廷用马。

  • 第二不领人庶长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二不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