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类名。辛亥革命后中央各部中某些部由于工作的需要特设专门技术官,称为技术部员。因其资历、地位和职权的不同,又分做技监、技正、技士三等。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技术官设置情况不详,北洋政府成立后,定技监为简任官
户部别称。户部的别称。因户部掌管版籍,所以也称户部为版曹。《宋史·薛弼传》:“弼监左藏东库,内侍王道使奴从旁视绢美恶多取之,弼白版曹穷治。”元朝周密《癸辛杂识》别集下《沈夏》:“沈夏,德清人,寿皇朝为
清朝雍正 (1723—1735) 以后传达皇帝谕旨的一种形式。凡皇帝上谕涉及重大机密政务者均由军机处直接封交兵部捷报处寄送有关官员,称为“寄信”,亦称“密寄”,外间官员谓之“廷寄”。根据受文官员之地位
“通直散骑侍郎”省称。
官署名。民国初,中央设水利局,各地方设分局,掌管水利、沿岸垦辟及河道疏浚等事。
明清批答奏章之制。明制,凡内阁接到奏章后,用小票缮写所拟批答,交进后由皇帝朱笔批出,亦称调旨或条旨。清初沿用此法,但废止司礼监秉笔太监代写批红之例。雍正(1723—1735)中扩大奏折使用范围,並设军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东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清沿置,设指挥、副指挥、吏目各一人,俱
选举制度。宋朝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举人三场试卷,分发贡院帘内各房,由点检试卷官考校,决定高下去取。若举人与本房考官有亲属关系,则应避嫌,将试卷转别房考校,称避房法。铨试、公试、上舍试亦行此法。
官名。三国吴置,孙权黄龙元年(229) 拜诸葛瑾为大将军兼此,领豫州牧,权任极重。蜀亦置,地位稍低。官名,三国时吴、蜀皆置,掌护卫,权势颇大。《三国志·吴书·诸葛瑾传》:“权称尊号,拜(瑾)大将军、左
①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四方都家的狱讼刑罚。《周礼·秋官》: “方士,中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掌都家,听其狱讼之辞,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