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吏
吏名。明清四种外吏 (承差、书吏、典吏、攒典) 之一。即司、道、府、厅、州、县之书吏。请各省布政使司设二十五人至七十二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 按察使司设六人至五十六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府设十余人至二十余人不等,厅设一人至十四人不等,州设四人至二十人不等,县设五、六人至十八人不等。分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办事。
小官吏。在清朝,司、道、府、厅、州、县的吏员都称典吏。见《清会典·吏部书吏》注。
吏名。明清四种外吏 (承差、书吏、典吏、攒典) 之一。即司、道、府、厅、州、县之书吏。请各省布政使司设二十五人至七十二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 按察使司设六人至五十六人不等,江苏最少,四川最多。府设十余人至二十余人不等,厅设一人至十四人不等,州设四人至二十人不等,县设五、六人至十八人不等。分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办事。
小官吏。在清朝,司、道、府、厅、州、县的吏员都称典吏。见《清会典·吏部书吏》注。
官署名。元至正六年(公元1346年)四月置,以长吉等为宫傅官,当时太子尚未受册宝。九年(公元1349年)冬,置端本堂为皇太子学宫,设谕德、赞善、文学、正字、司经等官。十三年(公元1353年)六月册立皇
宦者官署名。北齐置,设教尉。掌后宫用车。隶长秋寺中宫仆署。
官名,明置。永乐初置协理京营戎政,掌京营操练,由尚书或侍郎或右都御史兼管。嘉靖二十年,始命尚书刘天和为戎政尚书,罢其部务,另给关防,专理戎政,辖五军、神枢、神机三大军营。参看《明史·职官志一·兵部、兵
官名。西晋初置,为尚书省六曹尚书之一。位三品。武帝太康(280—289) 中改名“田曹尚书”。官名。晋置,掌屯田政令。见《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屯田郎中》。
由一族一姓世代承袭的职官。起源于商周,后世沿之。各朝允许传承的职位不一。《孟子·告子下》: “士无世官。”赵岐注: “仕为大臣,不得世官,贤臣乃得世禄也。”明朝多以武职为世职,如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顺治二年 (1645) 设,为北新关之主官。关署位于杭州府仁和县芳林乡。掌理征纳货税、船料及牲畜税。曾先后由两浙盐运使、杭州织造兼充。兼充者同时兼管工部南新关。乾隆五十八年 (
官署名。北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置,掌交州、龟兹、占城、大食、注辇、于阗、甘州、沙州、宗哥等地贡奉与通使事宜,设监官二人,以三班使臣、内侍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鸿胪寺。官署
见“入内内侍省”。
太子的称谓。清代称皇帝诸子为阿哥,太子为大阿哥。
官制用语。即奏举。宋朝高、中级官员推荐京朝官或选人充任某种差遣,并担保其胜任,称保任。若被推荐人任职期间有违法或失职,举主亦须受罚。宋代荐举官员的方式之一。即“奏举”,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