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农使者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晋书·石勒载记下》: “以左常侍霍皓为劝课大夫,与典农使者朱表、典劝都尉陆充等循行州郡,核定户籍,劝课农桑。”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晋书·石勒载记下》: “以左常侍霍皓为劝课大夫,与典农使者朱表、典劝都尉陆充等循行州郡,核定户籍,劝课农桑。”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铁林军。设详稳等职。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八品。属尚工局,掌金玉钱货。唐朝改正六品,属尚服局,掌瑞宝、符契、图籍。宋、金、明悉如唐制。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服局,掌宝玺符契、识其行用,记以
官署名。西夏置,不在官制序列中。有学正主其事,设博士。参“蕃汉二字院”。
官名。南朝梁置,王国属官。
见“两京郊社丞”。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改市易务置,总辖内外市易务。初设提举、同提举,后多以三司户部副使兼领。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隶太府寺,掌提点贸易货物,辖市易上、下界及诸州市易务、
满语官名。武职。位在“巴牙喇纛额真”之下。后金天聪八年(1634)改称“巴牙喇甲喇章京”。清顺治十七年(1660)定“巴牙喇甲喇章京” 汉译名为“护军参领”。
官名。亦作“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意为“藩封掌印”,即“一旗之长”。掌一旗之政令。清朝内、外藩蒙古及哈密、吐鲁番回部每旗设一人。世袭者循例题请,特简者由理藩院于每旗之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等
自秦至西汉,地方实行郡县二级制,郡直接中央;自东汉至魏晋南北朝为州县之间的一级地方政府。隋炀帝与唐玄宗时又两度改州为郡,此后州郡仅为互名,如宋代无郡的建置,而常以郡代称州。郡的行政长官是太守,兼理司法
官名。东晋、南朝置。职掌如将军,而地位略低。统兵,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东晋时桓云、桓冲、桓石秀皆以江州刺史领此职、西阳太守。南朝宋定为六品。庐江、晋熙、西阳太守加此,立府。梁时,南新蔡太守亦加此。陈拟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