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关税特别会议委员会

关税特别会议委员会

外交部直属机构。民国十四年 (公元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全国反帝运动迅速展开,各帝国主义国家为了缓和反帝情绪,同意在北京召开关税特别会议。八月二十九月北洋政府公布《关税特别会议委员会章程》,九月八日正式成立关税特别会议委员会,额定委员十二人,其中外交财政农商交通四部总长、税务处督办、全国烟酒事务署督办为当然委员,另由政府就外交和财政方面有资望的大员中派充六人,临时执政再在其中选派出席关税特别会议的全权代表六人。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分置总务、会务、议案三处分理各项事务。但由于各国全无诚意,又值直奉战争发生,借口时间关系拖延下来。次年七月十四日重新公布《关税特别会议委员会组织章程》,扩大编制,分置总务、会务、议案、交际、庶务五处,其余同前。由于北洋政府一再改组,同日重派委员和出席的全权代表。但北洋政府又为解决其财政困难,想迁就各国只加二点五附税的办法,来促成会议的开成,不惜断送人民迫切要求的关税自主。各地人民纷纷反对,广州国民政府也一再发布反对宣言,予以揭露,会议遂无形中停顿。

猜你喜欢

  • 外仆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主设坛和行舍。《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子产相郑伯以如楚。舍不为坛。外仆言曰: ‘昔先大夫相先君适四国,未尝不为坛。’”官名。春秋时郑国设置。《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子产相郑伯

  • 地方警察局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在省会或商埠地方设警察厅,在次要商埠,无设警察厅必要的,得设规模较小的局。依照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十月十三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地方警察局组织章程》规定,设局长一人,承省警务处

  • 校书祭酒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晋书·张轨传》: “(张)天锡数宴园池,政事颇废,难将军、校书祭酒索商上书极谏。”

  • 中兴行省

    见“甘肃行省”。

  • 盐引批验所大使

    官名。明清盐引批验所之主官。初,元朝于大德(1297—1307)年间置批验所,掌批验盐引。明朝沿置,以大使领之,计两浙四人,两淮、河间长芦各二人,山东一人,未入流。清朝设官十六:广东一人,直隶、山东、

  • 文书名。清朝高级官署间所使用的平行文。如在京部院之间,各部院与各省总督、巡抚、将军、都统之间,总督与巡抚之间,司道之间等相互行文均用之。文武衙门之间,如督抚与提督、巡抚、司道与总兵,布按二司与参将、游

  • 明保

    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京外大员推荐有才能之人或叙录有功劳之官员,奏请以某项官职任用或赐与某项荣典,其章疏交吏部等衙门审议者,称为明保。如有特殊才能奏请破格录用者,一般交军机处存记,于适当之时提请任命,称

  • 俄罗斯馆监督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俄罗斯馆之主官。掌接待来京俄商、俄人居住之事。设一人,由本院堂官派充。

  • 标下

    ① 清朝督、抚等管辖下的绿营兵。清制,绿营兵组织分为标、协、营、讯,由总督统辖者称督标,巡抚统辖者称抚标、提督统辖者称提标,故以所统辖者称标下。②清朝下级武官对长官的自称,意为在其管辖之下。

  • 理官

    大理寺官通称。司法官。《汉书·艺文志》:“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