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
周朝行政组织。五百家为一党。《周礼·地官·大司徒》: “五族为党”。郑玄注: “党,五百家。”
周朝行政组织。五百家为一党。《周礼·地官·大司徒》: “五族为党”。郑玄注: “党,五百家。”
官名。宋置,为太常礼院的副长官。见“太常礼院”。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从七品。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七品下。
官场用语。即宋朝贡举礼部试第一名。太祖开宝八年(975),殿试礼部奏名举人,重定名次,始与状元有别。殿试唱名时,如过第三次尚未呼及,可越众声明,虽成绩在下等,亦可升甲,或升至第一甲。若皇帝因丧暂停殿试
见“大兵农司”。
官名。地方高级军政长官。隋朝置总管之州,分上中下三等。中州各置一员,视正三品。炀帝即位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佐兵部中大夫、小兵部下大夫掌本部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兵部司次官。宣帝即位,复
官名。元置,为云需总管府的主官,见“云需总管府”。
① 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称。掌召对、钦赐各项奔走之役,为地位卑下者。其为首者称答应牌子。② 清朝妃嫔之末等,位在贵人之下,常在、答应并称。未有爵秩,仅供使令,如同西汉之家人子,东汉之宫人采女。未有爵秩
官名。见“王国陵长”。
官制用语。初为兼官形式之一,即以他官暂时主持某一官署事务。亦称权知、掌知、监知、知某事等。唐朝以佐官代理长官亦用此称。宋朝派遣中央官员主持州、军、县等地方事务,多用此称,为“差遣”(即实际职务)形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