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禄寺督催所
光禄寺内部机构名。清置,由堂官酌派各署司员管理,无定员。掌催办文书,每半月将已办与未完结情况呈报堂官备查。
光禄寺内部机构名。清置,由堂官酌派各署司员管理,无定员。掌催办文书,每半月将已办与未完结情况呈报堂官备查。
见“大兵农司”。
官名。宋朝使相、宣徽使及宰相官至仆射、东宫三师者,即二品以上官,出领州、府,则为判州、判府。三品及三品以下官,出领州、府,则为知州、知府。
元世祖时以五事考课官吏,即户口增,田野辟、诉讼简、盗贼息、赋役平。凡五事全备者为上选,内三事成者为中选,五事俱不举者黜。
官名。元置,《元史·贾鲁传》载:“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命贾鲁以工部尚书为总治河防使,进秩二品”。
官名。尚书省二千石曹长官通称。三国魏始置,资浅者亦称郎中,资深者可转侍郎。秩四百石,六品。西晋沿置,东晋康帝、穆帝以后罢。北魏复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郎为从五品中,郎中五品上; 二十三年皆
官名。北魏、北齐为“大宗正少卿”的省称。隋、唐、五代为宗正寺次官,亦称“宗正寺少卿”,通判本寺事务。隋初置一员,正四品上; 炀帝增为二员,从四品。唐初一员,后增为二员,从四品上。高宗、武则天时曾随本寺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南院护卫御帐之事。置太师、太保、司徒等职。官署名,即南院护卫府,辽朝置,掌南院护卫之事。其所属机关有:总理左右护卫司、奉宸司、二班院、宿卫司、宿直司等,属官有:南护卫太师、南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掌收发各种公文、函电,职官设置不详。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官名,改三班奉职置,为从九品武阶官,属小使臣。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三班奉职为承节郎,秩从九品。
指郡守、郡尉和县令、县长。郡守、郡尉官俸二千石,县令、县长称为“长吏”。《汉书·武帝纪》:“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注:“师古曰:谓郡之守尉,县之令长。”参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