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初主簿
官名。隋朝诸州、郡、县属官。
官名。隋朝诸州、郡、县属官。
官名,为右尚方的省称,掌制作宫中刀剑及诸好器物。详“右尚方”条。
官名。唐朝五坊宫苑使的省称。辽朝五坊长官。官名。唐代设雕、鹘、鹞、鹰、狗五坊,专供皇帝狩猎时用,以宦官为五坊使以主管之。五坊人员常借搜捕珍鸟名犬的名义,到处勒索,危害民间。
官称。北魏指由刺史兼任本州大都督,管理军务。《北齐书·斛律金传》:“太昌(532)初,以(斛律)金为汾州刺史、当州大都督,进爵为侯。”
官署名。南朝齐置,属中书省。以中书通事舍人四人为长官,实际已脱离中书令的控制,直接受命于皇帝。负责草拟诏书,受理文书章奏,监督指导尚书省及中央、地方各机构执行政务。成为政权的中枢。梁、陈沿置,改中书通
官名。后周世宗显德元年(954)以武艺超绝及相貌堂堂者署为殿前诸班,因有此号。宋朝殿前司马军有散都头左右二班,为近侍卫士。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二十八年 (1158)置国史院,命宰相提举,汤思退以避其父讳,改称提领。
掌管毡毯织造的机构。元朝设置此局,至元十四年置,属“诸司局人匠总管府”,设大使、副大使各一员,掌管匠人一百二十五户。参看《元史·百官一·诸司局人匠总管府》。
官名。 西魏, 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典矿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置于四川纳溪县(今四川纳溪县),掌该处盐政、马政。设司令,以常选官为之,司丞,以内使为之。十三年罢,寻复置。十五年改设大使、副使各一人进行管理。后革该司。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拟电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拟武猛将军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