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北齐置。参见“僧祗部”。官名。见“典寺署令丞”。
官名。西汉置,属京兆尹,为京县长安的正副主官,掌长安县政事。北周与隋,长安令、丞亦为京县的正副长官。唐代长安令丞为赤县令丞之一,参见“赤县”。
官名。北宋仁宗庆历七年 (1047),避真宗谥号,改文明殿学士置。八年,丁度罢参知政事,遂加此职。不久,以御史言紫宸不可为官称,改为观文殿学士。
官署名。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建大兴龙普明寺于海南,置规运提点所,秩正四品,设官六员。二年,拨隶隆祥总管府。三年,改为都司,仍正四品。掌营造出纳钱粮之事。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清末京师大学堂之总管官。光绪二十九年 (1903) 由管学大臣改设。受总理学务大臣之节制,专管京师大学堂各分科大学事务,统率全学人员。原属管学大臣的译学馆、宗室、觉罗、八旗中、小学堂、进士馆、医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卫属官,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从六品。官名。北齐置,详“直卫正都督”条。
官名。南朝梁置。流外三品蕴位。掌木局事务。
参见“小宾部下大夫”。
炎帝的另一称号。见“炎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