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恤俸饷
清朝官员俸饷之一种。用于优恤官员或家属。王公百官之禄称为俸,军兵之禄称为饷。凡大臣年老有病休致者,武职官有军功告休者,武职旗员告休者,及以上官员没后所遗孤、寡无告者,皆得请旨,依例领取全俸、半俸、四分之一俸等,以维持生计。凡军兵出征伤病者,有军功而告退者,阵亡所遗之孤、寡者,八旗兵故后其妻守节者,八旗孤女、八旗鳏寡孤独无产者,皆得依例领取全饷、半饷、四分之一饷,或领取一定数量之银、米。
清朝官员俸饷之一种。用于优恤官员或家属。王公百官之禄称为俸,军兵之禄称为饷。凡大臣年老有病休致者,武职官有军功告休者,武职旗员告休者,及以上官员没后所遗孤、寡无告者,皆得请旨,依例领取全俸、半俸、四分之一俸等,以维持生计。凡军兵出征伤病者,有军功而告退者,阵亡所遗之孤、寡者,八旗兵故后其妻守节者,八旗孤女、八旗鳏寡孤独无产者,皆得依例领取全饷、半饷、四分之一饷,或领取一定数量之银、米。
官名。同“壁司徙”。春秋时齐国置。军吏。详“壁司徒”。武官名。春秋时齐国设置,见《左传·成公二年》。集解:“辟司徒,主垒壁者。”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盐铁部,掌行茶法。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官名。北魏诸州沙门曹长官,主持州内佛教事务。北魏末,因战乱仓廪空虚,诏诸沙门有输粟四千石入京仓者,授本州统。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三领人酋长”。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此职品阶。北魏末期
唐肃宗时置衙前射生手千人,谓之左右英武军,也叫供奉射生官、殿前射生军等,分左右厢,故称殿前左右射生军,负责保卫。其官为大将军,即由大将军统帅。参看《旧唐书·职官三·左右神武军注》、《历代职官表·历代职
官名。辽朝北面官,宣徽北院官员,在北院宣徽副使下。官名。辽代宣徽北院设此官,为该院副贰长官。辽代宣徽院相当汉族官制中的工部,但也不完全相等。辽代宣徽北院,掌北院御前祗应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宣徽北
武官名。后唐置,见《资治通鉴·后唐纪三》“明宗天成元年”条,为蕃汉马步军的统领。
官署名。元置,掌织诸王百官所用缎匹。其官有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见《元史·百官一》。
“行台尚书右仆射”的省称。
清朝宫内刊刻书籍之所。隶内务府。康熙十九年(1680)设武英殿造办处,雍正七年(1729)改称修书处。设管理王大臣,无定员,下设内务府兼管司员二人及正监造员外郎、副监造副内管领、委署主事、库掌、委署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