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京师高等审判厅

京师高等审判厅

官署名。清末京师之审判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京师刑、民案件审判,于重罪为二审,轻罪为终审。置厅丞一人,下设刑、民两科,各置推事六人,分掌所辖刑、民案件。设典簿厅,置典簿二人,主簿四人,录事六人,掌记录并庶务。附设京师高等检察厅。又设看守所,置所长所官各一人。


官署名,清朝末年置。掌治厅务,监督下级审判厅。下设民科、刑科。重罪为二审,轻罪为终审。审判会审问如同大理检察厅,掌纠正同级审判,监督下级检察厅。其官有:厅丞一人,正四品。推事官十二人,从五品。典簿二人,正七品。主簿四人,从七品。检察长一人,正四品。检察官四人,从五品。看守所所长,正六品。所官,从八品。见《清史稿·职官六》。

猜你喜欢

  • 合作事业管理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原于实业部置合作司,管理合作事业,后又在经济部内成立全国合作事业管理局,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社会部成立后改隶社会部。以局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各项事务。

  • 户曹从事

    官名。隋朝雍州牧属官,视从八品,文帝开皇十二年 (592) 改为户曹参军。

  • 忠义都上士

    官名。北周置。统忠义兵以充宿卫。《苏慈墓志》: “建德元年(572),授夏官府都上士,治中义都上士。”(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四○九)隋朝因避讳,作志时改忠义为中义。官名。以忠义名官,见《三

  • 主书郎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六品上。官名。北魏置,六品上,掌管文书等事。见《魏书·官氏志》。

  • 织染署丞

    官名。即织染丞。官名。唐金皆置,为织染署副长官。参看“织染署”条。

  • 大长秋

    官名。西汉景帝中六年(前144)改将行置。或用士人,或用宦者,宣达皇后旨意,领受皇帝诏命,与詹事(中少府)、中太仆等并为皇后宫高级官员。秩二千石。有丞一员。东汉省詹事(中少府)、中太仆等官后,成为管理

  • 右军巡院

    见“军巡院”。

  • 虞衡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虞衡司。明清工部四司之一。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四人。南京工部虞衡清吏司亦郎中一人,主事二人。掌理采捕山泽鸟兽之肉、皮革、骨角、羽毛等物,并司制造军装、

  • 少府监

    ①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由太府寺析置,统左尚、右尚、内尚、司织、司染、铠甲、弓弩、掌冶等署,设监 (后改令)、少监 (后改少令)、丞、主簿、录事等。唐高祖武德 (618—626) 初废,其

  • 矿务铁路总局

    官署名。又称“统辖矿务铁路总局”。清末中央行政官署之一。光绪二十四年(1898)设。掌理全国开矿铁路事务。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二人兼管,下设会办大臣一人,并提调、章京等。二十七年,改隶外务部考工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