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通译官
见“通译官”。
见“通译官”。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一人,正八品。清康熙十三年 (1674) 定设一人,亦为正八品。依例升迁右阐教,缺出由右讲经升补。
官署名。明朝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吏部官属移往北京。明仁宗时,于南京复置。正统六年(1441)始于南京所置官署加“南京”字,称南京吏部,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文选、考功、验封、稽勋四清吏
东汉时御史中丞、司隶校尉、尚书令三官合称。汉朝百官朝会,一般接席而坐,光武帝刘秀特诏御史中丞、司隶校尉与尚书令会同并专席而坐,以示优宠,故京师号曰“三独坐”。指御史中丞、司隶校尉和尚书令三位官员;因这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隶户部仓部司,掌仓库、场务之事。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拟轻车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轻车将军等号。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四品,掌常州、湖州二路茶园户二万三千,采种茶叶,供应内府。隶宣徽院。设于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下辖七提领所,每所设正、同、副提领各一员
任用官员的通称。唐制有册授、制授、敕授等区别。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增谒者台后置,二员,从五品,为谒者台大夫副职。参见“谒者台”。官名。隋置,为谒者大夫的副职,唐代废。参见“谒者台”。
官名。北周明帝即位后,立麟趾学,以在朝公卿以下有文学者为学士,称麟趾殿学士。初不限贵贱,后以于翼之议,定学士班次。亦有以他官参麟趾殿学士者,掌著述,刊校经史。官名。北周明帝好学,博览群书,集公卿以下有
官名。南朝在某州元刺史时,以其他官员监理该州事务,代行刺史职权,称监某州或监某州事,简称监州。地位较正式任命的刺史为低,亦可升任刺史。见《南齐书·陆慧晓传》。后亦为通判的别称。官名。通判的别称。南朝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