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宁
汉朝官员父母去世,皇帝准其在家守丧之谓,有一定期限。哀帝时规定,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
汉朝官员父母去世,皇帝准其在家守丧之谓,有一定期限。哀帝时规定,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
州分职吏名。东魏武定元年(公元543年)《禅师慧训慧刚等造像记》有此职(见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编卷中第五五四页),掌租赋之事。北齐司州沿置,其下置租曹掾、史以佐之;外州不置租曹从事,以租曹掾
官署名。南朝刘裕始建宋朝,将原相府细作署划归宫廷,设令、丞,掌监制供奉御用精巧珍宝器玩,隶门下省。后改名御府、中署。齐、梁、陈复名细作,梁、陈改隶少府卿。北齐亦置,隶太府寺。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府寺,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枢密院置,掌有关杂务。南宋初沿置。孝宗乾道六年(1170),并入礼房。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掌办杂务。
泛指低级官吏。《汉书·王莽传中》:“四辅公卿大夫士,下至舆僚,凡十五等。僚禄一岁六十六斛,稍以差增,上至四辅而为万石云。”
见“驻藏大臣左参赞”。
金代文散官之称。《金史·选举志二》说:“凡进士则授文散官,谓之文资官。自余皆武散官,谓之右职,又谓之右选。文资则进士为优,右职则军功为优,皆循资,有升降定式而不可越。”
①亦称“两府”。西汉为丞相,御史大夫官署的合称,也作为丞相、御史大夫的代称。《汉书·刘向传》: “今二府奏佞谄不当在位。”颜师古注引如淳曰: “二府,丞相、御史也。”东汉以称司徒、司空或太尉、司徒。晋
官名,即捕盗都尉,掌寻捕盗贼及三辅治安。《汉书·王莽传下》:“三辅盗贼麻起,乃置捕盗都尉官。”
学官名。明清两朝的州学都设学正一官,掌教诲训迪所属学校学生。见《明史·职四·儒学》、《清史稿·职官三·儒学》。
学馆合称。唐朝指国子监所领六学馆: 太学、四门馆、广文馆、律学、书学、算学。《昌黎集》卷一四《太学生何蕃传》:“于是太学六馆之士百余人”,“请谕留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