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垒丞
官名。西汉属执金吾,为中垒令副贰,员一人。
官名,西汉置,东汉省,俸六百石,为中尉属官,掌佐令主文书。参看《中垒》条。
官名。西汉属执金吾,为中垒令副贰,员一人。
官名,西汉置,东汉省,俸六百石,为中尉属官,掌佐令主文书。参看《中垒》条。
官名。明清道官之一。分掌道教事务。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设二人,隶属于龙虎山正一真人。清顺治(1644—1661)中沿设四人,由正一真人保举、报部给札。秩七品。依例升补提举,缺出由知事升补。
①代理(某官),也称摄理。②官名。明朝置于北部边远地区,如辽东、宣府(今宣化)、大同、延绥等处巡抚多兼赞理军务衔。明末崇祯(1648—1644)时所置巡抚兼此衔者,则无边地、内地之分。官名。隋置,即“
见“十飙将军”。
官名、属“国民政府参军处”,见该条。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宰割烹饪。《仪礼·少宰馈食礼》: “羹定,雍人陈鼎五,三鼎在羊镬之西,二鼎在豕镬之西。”郑玄注: “雍人,掌割亨之事者。”《礼记·杂记下》: “雍人举羊升屋”,“刲羊血流于前”。官
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负责催办具体事务。自八品至无品级不等。其下设有副催长、委署催长等。
官名。即仓曹参军事。官名。仓曹参军,也称仓曹参军事,掌管仓谷事务。汉、唐等朝都设此官。详见“仓曹”条。参看《通典·职官十》、《新唐书·百官四》。
官名。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由同判大宗正事改名,从二品。官名。金置,泰和六年避睿宗讳,改大宗正府为大睦亲府,改同判大宗正事为同判大睦亲事,与其他长官共掌敦睦纠率宗属钦奉王命。见《金史·百官一·大宗
官名。亦作通传,太平天国设置,为燕豫二王府及侯、相、检点、指挥所属,主管传达命令意见,分别称为燕传、豫传、侯传、相传、检传、指传。燕、豫传员额各八人,以左一、右二编号,如燕左一通传,燕二通传之类,官阶
官名。北齐置。为左、右卫府直荡属官,佐勋武前锋正都督统勋武前锋五职,禁卫宫掖。从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