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赞
官名。周朝置。赞礼之官 下大夫爵。《仪礼·公食大夫礼》: “上赞,下大夫也。”
官名。周朝置。赞礼之官 下大夫爵。《仪礼·公食大夫礼》: “上赞,下大夫也。”
官名。隋朝尚书省礼部所辖主客司长官,置二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607) 加为从五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为主客郎,后又改为司蕃郎。
官名。明初户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司之事。参见“北平清吏司”。
官名。北宋太宗淳化五年(994)置,以内侍充任,掌镇压李顺起义之事。军事皆委其制置,不从中覆。管内系囚,非十恶正赃,悉得以便宜决遣。官名。辽代南面边防官中有此官,掌招安。见《辽使·百官志四·南面边防官
即 “检正五房公事”。
宋代授予官吏差遣的方式之一,即“辟差”,见该条。
官名,东汉末年置,掌京城洛阳及北部郊区的治安。《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年二十,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部尉。”
官署名。金朝掌理皇族政务,章宗泰和六年 (1206) 因避讳改为大睦亲府。元朝置于世祖至元十七年 (1280),掌怯薛及诸王、驸马投下蒙古人、色目人诉讼等务,以蒙古诸王为府长,怯薛人员奉旨署事,定秩为
驻在他国城市或某地区的领事代表机关的总称。包括总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我国于清末已设驻外领事。北洋政府时期领事官分为总领事、领事、副领事、随习领事等。按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一月二十一日公
官名。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五年(39)置,为京都雒阳所在河南郡长官,设一员,二千石; 有丞一员,为其副贰。主掌京都事务,春行属县,劝农桑,振乏绝; 秋冬案讯囚徒,平其罪法; 岁终遣吏上计;并举孝廉,典禁兵
① 周朝由王室任命之卿。《左传·成公三年》:“不使命卿镇抚王室。”《礼记·王制》:“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 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② 官名。即县丞、县尉。《续汉书 ·百官志》:“县万户以上为令,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