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案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隶中书、门下外省(后改中书、门下后省),掌大朝会应行遣之事。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隶中书、门下外省(后改中书、门下后省),掌大朝会应行遣之事。
官名。亦称御史里行使。唐贞观初,马周以布衣进用,太宗命于监察御史里行,自此始有里行之名。后遂为御史资浅者的加衔。龙朔元年(公元661年)置监察御史里行(又称监察里行使),武则天文明元年(公元684年)
官署名。西晋武帝置,为尚书三十四曹之一,设郎主其事。南朝宋,隶都官尚书。南朝沿置。北齐尚书省度支尚书置,掌戎仗器用所须事,以郎中一人领之。隋初隶兵部尚书,置侍郎一人。文帝开皇六年,置员外郎一人,司其籍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道人,颁发度牒。长官为道会。清沿明制未改。官署名。清朝设在县里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道会一人。参看《清文献通考·职
官署名。北宋通进银台司置,掌接受中书、枢密院所下宣敕,登记后颁下,设发敕官三人,以中书沿堂五院通引官以下充任。官署名。宋置,掌承受中书省、枢密院下达的命令,登记后宣布于下。见《宋史·职官一·进奏院》。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主管官。雍正元年(1723)设。由大臣内特简。乾隆十四年(1749),始定由礼部满尚书兼领。掌管坛庙祭祀礼仪及遴补本衙门官吏。光绪三十二年(1906),太常寺并入礼部,遂裁。官名。清
官名。十六国汉置。《晋书·石勒载记上》: “ (刘) 元海署 (张) 㔨督为亲汉王, (冯) 莫突为都督部大,以 (石) 勒为辅汉将军,平晋王以统之。”
匈奴官名。分左、右,位次左右骨都侯,由异姓贵族充任。见《后汉书、南匈奴传》。匈奴官名,分左右,位次左右骨都侯,为单于的异姓大臣。《后汉书·南匈奴列传》:“其大臣贵者左贤王,次左谷蠡王,次右贤王,次右谷
宋制,诸监司执行监察任务时有监察纪律以相约束。如《职制敕》中规定:“诸监司,巡历所部不遍者,杖一百;遍而不申,减二等。”“诸监司巡按,巧作名目,追呼巡尉弓兵,将带出本界者,杖一百。”“诸监司,每岁诣所
见“族中承袭佐领”。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三人,掌理会计、庶务事项。民国时期沿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