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苑监左监正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长官。始设于永乐五年(1407),左右各一人,正五品,掌苑囿、园池、牧畜、种植之事,为宫廷提供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后监正不常设,以监丞署职。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长官。始设于永乐五年(1407),左右各一人,正五品,掌苑囿、园池、牧畜、种植之事,为宫廷提供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后监正不常设,以监丞署职。
官名。金朝设此官,正七品,掌灌溉民田。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东汉置,属羽林中郎将,为羽林左监副职,员一人,秩三百石,助羽林左监领羽林左骑,掌宿卫侍从。官名,东汉置,属光禄勋,为左监之副,佐左监掌羽林左骑,主宿卫送从。《后汉书·百官二·光禄勋》:“羽林左监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库部司”。
秘书省著作郎别称。
官名。① 清末陆军部军学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军学司事。宣统三年(1911)改称军学处处长。②清末海军部军学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军学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官名。清末京师地方检察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正五品。掌领本厅所司检察事宜,监督所属各官。
散阶称号。清朝乾隆二十年 (1755),改明威将军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四品之封赠。三十二年,属八旗者正四品亦封此。五十一年,改为昭武都尉。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北洋政府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为:一、稽核各路进出款目册报;二、稽核各路预算、决算;三、管理各路公产、公物;四、其他铁路所属一切款目收入。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
春秋时期本国称别国诸侯的配偶。《公羊传·庄公四年》: “齐侯葬纪伯姬。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 隐之也。”
春秋战国时入仕为官然未受正禄之士众食于公家。《仪礼·燕礼》: “士旅食于西门。”郑玄注:“旅,众也。士众食,谓未得正禄,所谓庶人在官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