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苑监丞
官名。明置,为上林苑监的佐官。见“上林苑监”。
官名。明置,为上林苑监的佐官。见“上林苑监”。
参见“济州路转运司”。
官名。清末海军部军政司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官署名。元置,属路总管府,掌杂造器物。设官有大使、副使各一人。
武学职事名。南宋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重建武学,下分六斋,每斋差置斋长一员。
宋朝公人与吏人合称。担任管理仓场、库务、馆驿、津渡、纲运、牢狱等具体事务者,通常称为公人,有衙前、专副、库子、秤子、拣子、掐子、所由、拦头、狱子、杖直等名目。担任狱讼、帐目、遣发、书写等文职者,通常称
官名。掌管田事。《尔雅释言》:“畯,农夫也。”疏:“农夫,田官也。”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长官。顺治二年(1645)设律例馆,由皇帝特派王大臣为总裁。乾隆七年(1742)律例馆并入隶刑部,仍设总裁,以刑部尚书、侍郎兼充,无定员。掌修订编审法律条例之事。光绪三十二年
官名。秦、汉泛指率领部分兵力与主力分道而进的次要将领。北魏中叶以后,出兵之制,军之统帅为都督,与主力分道而行为之辅翼的将领,初称别道都将,后遂沿用此称,逐渐成为一级统兵武官名称,或冠以拟戍地名,如三关
官名。北魏置,掌招待宾客、少数民族朝聘等事务。领舍人、参军等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后罢。官名。北魏初置,属大鸿胪。太和十五年(公元491年)改为主客令,掌四方宾客。
官名。明洪武八年 (1375) 因事务繁剧,于户部总科置,一人。十三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