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仪凤二年 (677) 置,属巩州。治所在今四川珙县西南。天宝元年 (742) 属因忠郡,乾元元年 (758) 复属巩州。后废。
1914年改太平县置,属江苏金陵道。治所即今江苏扬中市。1927年直属江苏省。1994年改设扬中市。旧县名。1914年改太平县置,治今江苏省扬中市三茅镇。1994年撤销,改设扬中市。
五代唐黎州和长和国交通要地。即今四川省冕宁县南泸沽镇。五代唐天成二年(927年),黎州状申,转牒称督爽大长和国宰相布燮上大唐皇帝奏疏一封,“又入平夷、新安、宁远、摽莎”(《五代会要》)。
即今贵州天柱县东鸬鹚。清于此置清江镇。
亦名蒲水。在今四川蒲江县南。源出名山县东北,流经蒲江县城,东北流合临溪河,于邛崃县东南注入南河 (邛崃河),东流注入岷江。东晋常璩《华阳国志·蜀志》: 西汉地节中,“穿临邛蒲江盐井二十所,增置盐铁官”
清改广西布政使司置,治所在桂林府(今广西桂林市)。辖境相当今广西(除灵山、浦北、合浦、钦州、防城港、北海等市县)及今广东怀集县地。1912年移治邕宁县(今南宁市)。1936年迁桂林市,1949年又迁南
北宋置,属乐陵县。即今山东乐陵市。后改富平镇,明洪武二年 (1369) 移乐陵县治此。
即今福建南平市北房村口。《方舆纪要》卷97延平府南平县: 房村口在 “府北五十里,与建宁府接界。自建宁而下者,至此为水陆会集之道,傍山临溪,据险而守,足为府境之保障。由此而南,则支径旁通,难于控御矣。
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置,属山西行都司。治所即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土城子乡。永乐元年(1403)徙治北直隶境,宣德元年(1426)复还旧治。正统十四年(1449)移治旧镇朔卫城(今山西左云县),
三国魏改原鹿侯国置,属汝南郡。治所在今安徽阜南县西南公桥集东五里。西晋属汝阴郡。南朝宋废。古县名。三国魏改原鹿侯国置,治今安徽省阜南县南。属汝南郡。晋改属汝阴郡。南朝宋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