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社
在今台湾省屏东县东南牡丹乡(石门村)东北十六里牡丹村。原为高山族排湾人村社。清同治十三年(1874)牡丹社人民在此英勇抵抗日本侵略军。
台湾土著番社名。即今台湾省屏东县南牡丹乡东北牡丹村。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日本借口1871年琉球渔民遇害事件出兵侵台,这一带番社被焚毁,社民曾奋起抗击日军。
在今台湾省屏东县东南牡丹乡(石门村)东北十六里牡丹村。原为高山族排湾人村社。清同治十三年(1874)牡丹社人民在此英勇抵抗日本侵略军。
台湾土著番社名。即今台湾省屏东县南牡丹乡东北牡丹村。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日本借口1871年琉球渔民遇害事件出兵侵台,这一带番社被焚毁,社民曾奋起抗击日军。
辽置,在今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东。宋沈括《熙宁使虏图抄》:“(窦都)岭间行十余里,复北行原阜间,又十余里牛心山帐。牛心山毡帐西南距里河帐八十里。”
西魏改郑县置,属顺阳郡。治所在今河南淅川县东南。隋开皇初改为顺阳县。古县名。西魏改郑县置,治今河南省淅川县东南。属顺阳郡。隋开皇初废。
①北魏景明后改圉县置,属陈留郡。治所即今河南杞县西南五十里圉镇。孝昌四年 (528)属阳夏郡,北齐废。隋开皇六年 (586) 复置,属汴州。大业初属梁郡。唐初属杞州,贞观元年 (627)废。②南朝梁置
①在今安徽黄山市黄山区北十里。《清一统志·宁国府一》:龙门岭“在太平县西北十五里。上下十余里,势甚高峻”。②在今浙江武义县南。《方舆纪要》卷93武义县“稽句岭”条引《闻见录》:“县南四十里曰龙门岭,有
即今安徽青阳县南七十里南阳乡。清乾隆 《青阳县志》 卷1: 东南十三都有南阳湾,当县境最南端喇叭河湾处。
在今湖北荆沙市。《北史·何妥传》: 南朝梁末,“时兰陵萧眘,亦有俊才,住青杨巷,妥住白杨头。时人为之语曰: ‘世有两俊,白杨何妥,青杨萧眘’。其见美如此”。
即拉尔吉土司。清雍正时置,属西宁办事大臣。驻牧地在今青海玉树县西南境。清末并入安冲土司。
在今北京市故宫东华门内。明建,清移至文华殿北。清《日下旧闻考》卷12:“乾隆三十九年,命于文华殿后规度方位所宜,创建文渊阁,用贮四库书籍凡三万六千册。”
一名兰城守捉。即尼壤城。唐置,属安西都护府。治所在今新疆民丰县北沙碛中。《新唐书·地理志》:于阗“东六百里有兰城镇”。
即今河南郾城县西南三十四里大刘乡。民国《郾城县记》图:西南有大刘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