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甸州
明永乐三年 (1405) 升湾甸长官司置湾甸御夷州,直属云南布政司。治所在今云南昌宁县西南八十四里湾甸。清代属永昌府。民国初年废。
明永乐五年(1407年)升湾甸长官司置,治今昌宁县湾甸镇。辖境相当今云南省昌宁、凤庆、永德、施甸等县各一部分地。直属云南省。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改属永昌府。1912年后废入镇康县。
明永乐三年 (1405) 升湾甸长官司置湾甸御夷州,直属云南布政司。治所在今云南昌宁县西南八十四里湾甸。清代属永昌府。民国初年废。
明永乐五年(1407年)升湾甸长官司置,治今昌宁县湾甸镇。辖境相当今云南省昌宁、凤庆、永德、施甸等县各一部分地。直属云南省。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改属永昌府。1912年后废入镇康县。
唐置交城守捉,属河西节度使。在今甘肃永昌县西。后废。
东汉建安中置,治所在乐陵县(今山东乐陵市东南二十五里刘武官乡西北城子后南)。西晋改乐陵国, 移治厌次县(今山东惠民县东)。北魏仍改乐陵郡,还治乐陵。辖境相当今山东滨州、乐陵、阳信、无棣、利津等市县地。
北魏太和二十二年 (498) 置,属司州。治所在山北县 (即今河南鲁山县)。辖境相当今鲁山县及叶县一部地。永安元年 (528) 为广州治。隋开皇初废。北魏太和二十二年(498年)置,治山北县(今鲁山县
明置,属盖州卫。即今辽宁盖州市西南神井子。明 《辽东志》 卷1 《盖州卫图》: 卫西南有深井墩。
明弘治七年(1494)改思印江长官司置,属思南府。治所即今贵州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国初属贵州镇远道。1923年直属贵州省。1986年改设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爱必达《黔南识略》卷16:印江县“思
元代察哈台汗国属地。在今哈萨克斯坦咸海东北一带。
在今浙江余杭市西南。《水经·渐江水注》: “ 《异苑》 曰: 晋武时吴郡临平岸崩,出一石鼓,打之无声,以问张华,华曰: 可取蜀中桐材,刻作鱼形,扣之则鸣矣。于是如言,声闻数十里。”
一作邵源镇。即今河南济源市西八十九里邵原镇。唐初置邵原县。寻废。明、清置巡司于此。在河南省济源市西北部。面积330平方千米。人口4万。镇人民政府驻邵原镇,人口 2900。因系周召公采邑,地处山间盆地,
在今河北保定市西北。《方舆纪要》卷12清苑县:石花屿“高数仞,广数十丈,中多花卉。宋时尝置戍于此”。
古水名。亦作洚水、绛水。《尚书·禹贡》:“北过降水,至于大陆。” 后世说法不一。《汉书·地理志》 上党郡屯留: “桑钦言 ‘绛水出西南,东入海。’”《水经·浊漳水注》: 绛水 “东径屯留县故城南,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