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屯山
在今吉林九台市境。《清一统志 ·吉林一》: 博屯山 “在 (吉林) 城西北二百里。周三十里。山北有小山,上有金罗索墓”。光绪 《吉林通志》卷18: 博屯 (一作博敦) 山 “城西北二百里,高一百步,周三十里。北有小山,上有金娄室墓”。“博屯”,满语意为 “粗豪”。
在今吉林九台市境。《清一统志 ·吉林一》: 博屯山 “在 (吉林) 城西北二百里。周三十里。山北有小山,上有金罗索墓”。光绪 《吉林通志》卷18: 博屯 (一作博敦) 山 “城西北二百里,高一百步,周三十里。北有小山,上有金娄室墓”。“博屯”,满语意为 “粗豪”。
在今辽宁本溪市。矿区东南至太子河,东北到明山沟,西南迄蚂蚁屯沟,东、南、西三皆山。山谷均有煤层,总面积25平方公里。发现甚早,清乾隆时准民开采。光绪三十一年(1905) 日俄战后为日人占据。宣统二年(
1945年6月由东满总省改置,驻牡丹江市(今黑龙江牡丹江市)。辖牡丹江、东安二省。同年8月废。
在今云南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城北。《方舆纪要》 卷116镇沅府: 案板山 “在府治北。高百余仞,形如几案。元以此名寨”。
在今江西高安县南。《寰宇记》 卷106筠州高安县: 荷山 “在城南二十五里。其前为琴岭”。《新定九域志》 卷6筠州: 荷山,“ 《豫章记》 云: 中多红莲”。《舆地纪胜》 卷27瑞州: 荷山,“ 《豫
①西汉置,属辽东郡。治所在今辽宁盘山县东南古城子乡附近。东汉属辽东属国。东汉末废。《水经·大辽水》: 大辽水 “东南入塞,过辽东襄平县西。又东南过房县西”。即此。②明洪武十年 (1377) 改房州置,
1913年改晃州厅置,属湖南辰沅道。治所在今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东南老晃城。1922年直属湖南省。1929年迁治太阳坪 (今新晃侗族自治县)。1956年改设新晃侗族自治县。旧县名。1913年由晃州厅改置
在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东南、山西右玉县西北。《魏书·太宗纪》:北魏拓跋嗣永兴五年(413)出巡,“东逾十岭山, 田于善无川”,即此。
本辽顺化城。即今辽宁普兰店市。金王寂《鸭江行部志》: “自永康次顺化营,中途望西南两山,巍然浮于海上,访诸野老,云此苏州关也。” 朱希祖考证云: “顺化营即辽之顺化城,与宁州、苏州皆相近,故可望苏州关
亦名荣川水。即今四川荣县、自贡、富顺等市县境之荣县河 (釜溪河)。《方舆纪要》 卷70富顺县: 荣溪 “在县西二十里。发源成都府仁寿县,过嘉定州荣县,合金川,入于蜀江”。
明洪武二十年(1387)置,治所即今浙江象山县东南石浦镇。清废。又名昌国后千户所。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置,治今浙江省象山县东南石浦。属昌国卫。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