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四省
民国时代将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四省,总称为东北四省。
民国时代将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四省,总称为东北四省。
清雍正时置,属西宁办事大臣。为玉树四十族之一。驻牧地在今青海玛多县西南鄂陵湖以东。后又分出竹节土司和白力登玛土司 (一作白力得玛族)。后废。
元至元二十年(1283)置,属云南行省。治所即今贵州大方县。至元二十九年(1292)属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隶湖广行省。元贞元年(1295)还属云南行省。后废。
商、西周封国,在今河南巩义市西南。《左传》: 昭公十五年 (前527),“阙巩之甲,武所以克商也。唐叔受之,以处参虚”。又定公四年 (前506),“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阙巩、沽洗,怀姓九宗,职官五
即今福建连城县东冠豸山。宋皇祐中邑人彭孙保聚于此。明 《寰宇通志》 卷47汀州府: 莲峰山 “在连城县东七里,高耸状若莲花”,故名。《清一统志·汀州府一》: 莲峰山 “在连城县东七里,旧名东田石。……
一名源口。即今福建安溪县西北元口 (源口)。明初置巡司于此。明末废。
简称陕西四川行省。蒙古中统三年 (1262) 置,治所在京兆府 (今陕西西安市)。辖境相当今陕西、四川、宁夏南部、甘肃东南部、青海东部及内蒙古河套地区。元至元二十三年 (1286) 分为陕西等处行中书
即天路山。在今广东新兴县东南。《元丰九域志》卷9新州新兴县“有天露山”。《舆地纪胜》卷97新州:天露山“在州东南二十里。高甲于诸山之上,神祠有巨石焉。泉出其旁,深丈余,鱼牣于中。山上有岱山寺”。古称天
①东汉建安十三年 (208) 分歙县置,为新都郡治。治所在今浙江淳安县 (排岭镇) 西北五十余里千岛湖威坪岛附近。西晋为新安郡治。隋开皇九年 (589) 废。②亦作始新左县。南朝宋泰始三年 (467)
在今四川简阳市西。《元和志》卷31广都县:大塔山“在县东四十里。有阿育王塔, 因名”。
①在今江苏宝应县西北黄浦乡。《方舆纪要》 卷23宝应县: 黄浦溪,“县北二十里有黄浦镇,南通运河,东接凌溪,又东北入射阳湖”。②即今广东五华县西北潭下河,为五华河支流。《方舆纪要》 卷103长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