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见“灵犀辟尘”。谓解难需得其所用。宋陆游《秋怀十首末章稍自振起》诗:“辟尘当以犀,濯缨当以水。”
《后汉书.鲁恭传》:“〔鲁恭〕拜中牟令。恭专以德化为理,不任刑罚……建初七年,郡国螟伤稼,犬牙缘界,不入中牟。河南尹袁安闻之,疑其不实,使仁恕掾肥亲往廉之。恭随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过,止其傍。傍有童
源见“季子貂敝”。喻指不获知遇。唐钱起《新丰主人》诗:“双垂素丝泪,几弊皂貂裘。”
同“叶龙”。明 李梦龙《七夕边马二宪使许过繁台别业不成辄用七字句述我志怀二十韵》:“宠岂尽轩卫国鹤,画宜偏骇叶公龙。”
源见“傅说霖”。称美贤臣辅君治国,为民造福。元宫天挺《范张鸡黍》四折:“又不曾学傅说作楫为霖,误陛下眠思梦想。”
同“中圣人”。宋张元幹《朝中措.次聪父韵》词:“春撩狂兴,香迷痛饮,中圣中贤。”
同“吊屈”。楚臣,指屈原。唐李白《赠崔秋浦》诗:“应念金门客,投沙吊楚臣。”
怜:爱怜。取:语助词。表示动作的进行。 怜爱自己身边的人。 旧时常指男子断绝外遇把爱心移向自己的妻子。语出唐.崔莺莺《告绝诗》:“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来意,怜取眼前人。”宋.晏殊《浣溪沙
惟有名号和器物,不能假借给别人。 古人认为名号和器物是体现礼制、推行政令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应慎重掌握。语出《左传.成公二年》:“仲尼曰:‘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唐.卢粲《驳奏安乐公主
唐.徐坚《初学记》卷六《渭水第八》引汉.赵岐《三辅决录》:“安陵清者有项仲仙,饮马渭水,每投三钱。”汉.应劭《风俗通议.衍礼》:“太原郝子廉,饥不得食,寒不得衣,一介不取诸人。曾过娣(注:此当指弟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