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食所安,必以分人
衣食等安定生活的东西,一定分给别人。 表示在位者关心下属、群众的生活。语出《左传.庄公十年》:“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唐.陆贽《奉天请罢琼林大盈二库状》:“器用取给,不在过丰,衣食所安,必以分下。”
衣食等安定生活的东西,一定分给别人。 表示在位者关心下属、群众的生活。语出《左传.庄公十年》:“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唐.陆贽《奉天请罢琼林大盈二库状》:“器用取给,不在过丰,衣食所安,必以分下。”
同“乞墦”。垅,坟墓。清无名氏《双锤记.奠庙》:“神明,神明,我屈身的拜恭,念当初常乞垅,神明的佑侬。”
源见“隆准”。借指帝王。元王恽《西池幸遇》诗:“射殿风清巳午间,曳裾挟策拜隆颜。”【词语隆颜】 汉语大词典:隆颜
同“雷公剑”。清钱谦益《新安汪氏收藏目录歌》:“雷剑一往谁取去,楚弓人得知何方。”
同“哭人琴”。清宋琬《挽王云翼》诗:“行行且掬西陵水,肠断人琴雨雪霏。”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灌夫将军者,颍阴人也。”“夫不喜文学,好任侠,已然诺。诸所与交通,无非豪桀大猾。家累数千万,食客日数十百人。陂池田园。宗族宾客为权利,横于颍川。颍川儿乃歌之曰:‘颍水清,灌
即从来没有过。亦作“旷古未闻”。出自唐颜真卿之语。颜真卿(709-785年)字清臣,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唐代著名政治家、书法家。开元年间举进士,调醴泉尉,再迁监察御史。天宝末,因不肯阿附杨国忠,
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卷一载:后魏世宗时,在洛阳建瑶光寺,为淑房嫔御掖庭美人学道之所。“亦有名族处女,性爱道场,落发辞亲,来仪此寺。屏珍丽之饰,服修道之衣,投心八正,归诚一乘。永安三年中,尔朱兆入洛
同“汉东珠”。蚌,蚌胎,指珍珠。《池北偶谈.谈艺一》引清陈子升《昔昔盐》诗:“月晕圆随汉东蚌,天河倾向汝南鸡。”按,旧谓蚌孕珠如人怀妊,与月亮的盈亏有关。【词语汉东蚌】 汉语大词典:汉东蚌
见〔一之谓甚,其可再乎〕。并列指只可以做一次而不可以做第二次。《醒世姻缘传》89回:“事体~,往后相(象)这等的状,姐姐千万不可再告。”△多用于规劝人不能重复错误,不能一犯再犯。↔一而再,
源见“痛饮黄龙”。谓彻底击败敌人,欢庆胜利。郁达夫《祝中兴俱乐部两周年纪念》诗:“黄龙痛饮须臾事,伫待南颁报捷辞。”偏正 宋金交战,岳飞曾说要直捣黄龙府,与人痛饮。后以“黄龙痛饮”指彻底击垮敌人,庆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