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历史百科>历史典故>明哲保身

明哲保身

原指深明事理的人能保全自己;今指回避矛盾,保全个人的处世哲学。周宣王时期,为了保持边境安全,受宣王之命,大臣仲山甫至齐筑城。行前,大臣尹吉甫为诗送之。诗称,周天子严肃的命令,仲山甫把它来奉行。国事顺利不顺利,仲山甫心中分得清。他既开明又聪明,保持身体永康宁。一天到头不马虎,奉事君王多小心。

【出典】:

诗经·大雅·烝民》:“肃肃王命,仲山甫将之。邦国若否,仲山甫明之。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例句】:

唐·白居易《杜佑致仕制》:“尽悴事君,明哲保身,进退始终,不失其道。” 《毛泽东选集·反对自由主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但求无过。这是第三种。”


主谓 明哲,明智,深明事理。原指通达事理认清时势的人,善于避开祸害,保全自己。语本《诗经·大雅·烝民》:“既明月哲,以保其身。”现指为了怕犯错误而不坚持原则,以便保全自己。周而复《上海的早晨》:“(孙澜涛说)我们青年团员反对~,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贬义。多用于人际关系方面。→油光水滑 独善其身 患得患失 ↔公正无私仗义执言


【词语明哲保身】  成语:明哲保身汉语词典:明哲保身

猜你喜欢

  • 刘毅答诏

    《晋书.刘毅传》:“帝尝南郊,礼毕,喟然问毅曰:‘卿以朕方汉何帝也?’对曰:‘可方桓 灵。’帝曰:‘吾虽不及古人,犹克己为政。又平吴会,混一天下。方之桓 灵,其已甚乎!’对曰:‘桓 灵卖官,钱入官库,

  • 高唐暮雨

    同“高唐梦”。明徐渭《玉簪》诗:“洛浦惊鸿别,高唐暮雨归。”

  • 凤皇于飞

    凤皇:古代传说中的神鸟,雄曰凤,雌曰皇。皇,亦作“凰”。于飞:飞。于为语首助词,常用于动词之前,无义。 凤皇飞翔。 多比喻夫妻匹配。语出《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

  • 刘锹

    同“刘伶荷锸”。唐李商隐《道士胡君新井碣铭》:“烟移宋畚,雷动刘锹。”

  • 和气致祥,乖气致异

    和气:和睦的气氛。致:招致。祥:吉祥。乖气:乖戾的气氛。异:灾异。 意谓和睦招致吉祥,不和睦招致灾祸。 旧时调解纠纷时常用作劝慰的话。语出《汉书.刘向传》:“和气致祥,乖气致异;祥多者其国安,异众

  • 才全德不形

    参见:哀骀它

  • 瑟琴

    源见“琴瑟”。喻和合友好。晋潘岳《夏侯常侍诔》:“子之友悌,和如瑟琴。”亦指夫妻和好。宋罗烨《醉翁谈录.张氏夜奔吕星哥》:“虽未通币帛之仪,料必作瑟琴之眷。”【词语瑟琴】   汉语大词典:瑟琴

  • 无谓秦无人

    《左传.文公十三年》:“晋人患秦之用士会也(注:士会,春秋时晋国大夫。晋哀公死后,曾随先蔑使秦,迎立公子雍,因受到赵盾的排拒,于公元前六二〇年随先蔑投奔秦国),……乃使魏寿余伪以魏叛者,以诱士会(注:

  • 怀璧为罪

    《左传.桓公十年》:“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后因以“怀璧为罪”指多财招祸或怀才遭忌。《三国志.华歆传》:“本

  • 竹杖成龙

    源见“杖化龙”。比喻得道有仙术。唐骆宾王《代女道士王灵妃赠道士李荣》诗:“蘋风入驭来应易,竹杖成龙去不难。”【典源】 晋·葛洪《神仙传·壶公》:“ (费长) 房忧不得到家,公以一竹杖与之曰:‘但骑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