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见“赤帝子”。喻刘邦起事推翻暴秦。《水浒传》五九回:“三日之内,早望见那座山,乃是昔日汉高祖斩蛇起义之处。”
原指刑法一经制定,就不可改变。后则用以指墨守陈规,不知变通。古代制订刑罚制度的原则,凡是涉及犯法之事,即使罪行很轻,也不要赦免。因为刑法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而这种规范是定型的东西,一旦制定就不能改变
注:赌注。赌博者将要输光时,将所有的钱一并押上。此典为宋真宗时,参知政事王钦若以澶渊之盟谗害寇准事。寇准(961-1023年)华州下邽(guī归,陕西省渭南县)人,字平仲。太平兴国进士。淳化五年(99
同“遗棠”。清袁枚《相公眷属先期入都枚入起居见白猫悲鸣公独坐凄然因以诗乞》诗:“也同遗爱甘棠好,可许寻常百姓迎?”
源见“锦屏射雀”。指选中的佳婿。清李渔《风筝误.凯宴》:“同事有高贤,恰好是雀屏佳选。”
源见“柯烂忘归”。谓醉心棋艺。《二刻拍案惊奇》卷二:“仙家每每好此,所以有王质烂柯之说。”【词语王质烂柯】 成语:王质烂柯汉语大词典:王质烂柯
自经:上吊自杀。渎( ㄉㄨˊ dú ):小沟渠。 在小山沟中自杀,也没有人知道。 意谓默默无闻地死去。语出《论语.宪问》:“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鲁迅《花边文学.论秦理斋
见“飞鸟依人”。清·王韬《淞隐漫录·七·沈荔香》:“女傍生肘下,若飞燕之依人。”
贪夫:贪婪的人。徇:同“殉”,为维护或追求某种东西而丧生。烈士:有节气有壮志的人。 贪婪的人为了财物而送命,好义的人为了名誉而献身。语出《史记.伯夷列传》:“贾子曰:‘贪夫徇财,烈士徇名’。”梁启超
《晋书.王浚传》:“太康元年正月,浚发自成都,率巴东监军、广武将军唐彬攻吴丹杨,克之,擒其丹杨监盛纪。吴人于江险碛要害之处,并以铁锁横截之,又作铁锥长丈余,暗置江中,以逆距船。先是,羊祜获吴间谍,具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