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用毛锥
《旧五代史.史弘肇传》:“史弘肇,字化元,郑州滎泽人也……周太祖有镇邺之命,弘肇欲其兼领机枢之任,苏逢吉异其议,弘肇忿之。翌日,因窦贞固饮会,贵臣悉集,弘肇厉色举爵属周太祖曰:‘昨晨廷论,一何同异!今日与弟饮此。’杨邻、苏逢吉亦举大爵曰:‘此国家之事也,何足介意!’俱饮釂。弘肇又厉声言曰:‘安朝廷定祸乱,直须长枪大剑,至如毛锥子,焉足用哉!’三司使王章曰:‘虽有长枪大剑,若无毛锥子,赡军财赋,自何而集?’弘肇默然,少顷而罢。”
五代后周史弘肇,有一次在朝廷之上与杨邠、苏逢吉等大臣争论,认为安邦定国只须要长枪大剑,毛锥子(即今所谓笔杆子)是没有什么用处的。此言受到王章的驳斥,于是弘肇默然而止。后因用为偏面强调以武人治国的典故。
《幼学琼林》卷三“器用”:“笃志业儒,曰铁砚磨穿;弃文就武,曰安用毛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