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祸子颓
《左传.庄公二十年》:“冬,王子颓享五大夫,乐及徧舞。郑伯闻之,见虢叔曰:“寡人闻之,哀乐失时,殃咎必至。今王子颓歌舞不倦,乐祸也。夫司寇行戳,君为之不举,而况敢乐祸乎?奸王之位,祸熟大焉?临祸忘忧,忧必及之。盍纳王乎?’虢公曰:‘寡人之愿也。’”
乐,音乐。东周时,周庄公的儿子颓为王的时候,尽情地歌舞,引起郑伯的忧心,认为他歌舞不倦,是自招祸害,为之乐祸。郑国便以“乐祸”的罪名来声讨他。后因以“乐祸子颓”用为乐不思忧荒唐行状的典故。
晋.潘岳《西征赋》:“讨子颓之乐祸,尤阙西之效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