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注疏汉代 · 郑玄
(《仪礼疏》序。○窃闻道本冲虚,非言无以表其疏;言有微妙,非释无能悟其理。是知圣人言曲事资,注释而成。至於《周礼》、《仪礼》,发源是一,理有终始,分为二部,并是周公摄政大平之书。《周礼》为末,《仪礼》为本。本则难明,末便易晓。是以《周礼》注者,则有多门,《仪礼》所注,後郑而已。其为章疏,则有二家:信都黄庆者,齐之盛德;李孟η者,隋日硕儒。庆则举大略小,经注疏漏,犹登山远望而近不知;η则举小略大,经注稍周,似入室近观而远不察。二家之疏,互有修短。时之所尚,李则为先。案士冠三加,有缁布冠、皮弁、爵弁,既冠,又著玄冠见於君。有此四种之冠,故记人下陈缁布冠、委貌、周弁,以释经之四种。经之与记都无天子冠法,而李云委貌与弁皆天子始冠之冠,李之谬也。《丧服》一篇,凶礼之要,是以南北二家,章疏甚多,时之所以,皆资黄氏。案郑注《丧服》引《礼记。檀弓》云:?之言实也,明孝子有忠实之心,故为制此服焉。则?之所作,表心明矣。而黄氏妄云:衰以表心,?以表首。以黄氏公违郑注,黄之谬也。黄、李之训,略言其一,馀足见矣。今以先儒失路,後宜易涂,故悉鄙情,聊裁此疏,未敢专欲,以诸家为本,择善而从,兼增己义,仍取四门助教李玄植详论可否,佥谋已定,庶可施以函丈之儒,青衿之俊,幸以去瑕取玖,得无讥焉。)[疏]《士冠礼》第一。○郑《目录》云:童子任职居士位,年二十而冠,主人玄冠朝服,则是於诸侯。天子之士,朝服皮弁素积。古者四民世事,士之子恒为士。冠礼於五礼属嘉礼,大、小《戴》及《别录》此皆第一。○释曰:郑云“童子任职居士位,年二十而冠”,为士身加冠。知者,郑见下《昏礼》及《士相见》皆据士身自昏、自相见。又《大戴礼。公冠》篇及下诸侯有冠礼,夏之末造,亦据诸侯身自加冠,故郑据士身自加冠为目也。郑云“四民人世事,士之子恒为士”者,是《齐语》文。彼云:“桓公谓管仲曰:‘成民之事若何?’管子对曰:‘四民勿杂处也。’公曰:‘处士、农、工、商若何?’管子对曰:‘昔圣王之处士就闲燕也,处工就官府也,处商就市井也,处农就田野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是四民世事,士之子恒为士也。”引之者,证此士身年二十加冠法。若士之子,则四十︹而仕,何得有二十为士自加冠也?二十而冠者,郑据《曲礼》文“二十曰弱冠”,故云年二十而冠。其大夫始仕者,二十已冠,讫五十乃爵命为大夫,故大夫无冠礼。又案《丧服。小功章》云“大夫为昆弟之长殇”,郑云:“大夫为昆弟之长殇,小功谓为士者若不仕者也。以此知为大夫无殇服也。”《小记》云:“丈夫冠而不为殇。”大夫身已加冠,降兄殇在小功,是身有德行,得为大夫冠,不以二十始冠也。若诸侯则十二而冠,故《左传》襄九年:“晋侯与诸侯伐郑,还,公送晋侯,以公宴于河上。问公年,季武子对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注云:沙随在成十六年。晋侯曰:‘十二年矣,是谓一终,一星终也。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君可以冠矣。’”是诸侯十二而冠也。若天子,亦与诸侯同十二而冠,故《尚书。金?》云“王与大夫尽弁”,时成王年十五,云王与大夫尽弁,则知天子亦十二而冠矣。又《大戴礼》云:“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左传》云:“冠而生子,礼也。”是殷之诸侯亦十二而冠。若夏之天子、诸侯与殷天子亦十二而冠。可知若天子之子则亦二十而冠。故《礼记。祭法》云“王下祭殇五”。又《礼记。檀弓》云:“君之?长殇,车三乘。”是年十九已下乃为殇,故二十乃冠矣。若天子、诸侯冠,自有天子、诸侯冠礼,故《大戴礼》有《公冠》篇,天子自然有冠礼,但《仪礼》之内亡耳。士既三加,为大夫早冠者,亦依士礼三加。若天子、诸侯礼则多矣。故《大戴礼。公冠》篇云“公冠四加”者,缁布、皮弁、爵弁後加玄冕。天子亦四加,後当加衮冕矣。案下文云:“天子之元子犹士,天下无生而贵者。”则天子之子虽早冠,亦用士礼而冠。案《家语。冠颂》云:“王大子之冠,拟冠。”则天子元子亦拟诸侯四加。若然,诸侯之子不得四加,与士同三加可知。郑又云“冠於五礼属嘉礼”者,郑据《周礼》大宗伯所掌五礼,吉、凶、宾、军、嘉而言。《宗伯》云“以嘉礼亲万民”,下云“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是冠礼属嘉礼者也。郑又云“大、小戴及《别录》此皆第一”者,大戴,戴圣,与刘向为《别录》十七篇,次第皆《冠礼》为第一,《昏礼》为第二,《士相见》为第三,自兹以下,篇次则异。故郑云大、小《戴》、《别录》即皆第一也。其刘向《别录》,即此十七篇之次是也,皆尊卑吉凶次第伦叙,故郑用之。至於大戴即以《士丧》为第四,《既夕》为第五,《士虞》为第六,《特牲》为第七,《少牢》为第八,《有司彻》为第九,《乡饮酒》第十,
- 第一章 卷一·士冠礼第一
- 第二章 卷二·士冠礼第一
- 第三章 卷三·士冠礼第一
- 第四章 卷四·士昏礼第二
- 第五章 卷五·士昏礼第二
- 第六章 卷六·士昏礼第二
- 第七章 卷七·士相见礼第三
- 第八章 卷八·乡饮酒礼第四
- 第九章 卷九·乡饮酒礼第四
- 第十章 卷十·乡饮酒礼第四
- 第十一章 卷十一·乡射礼第五
- 第十二章 卷十二·乡射礼第五
- 第十三章 卷十三·乡射礼第五
- 第十四章 卷十四·燕礼第六
- 第十五章 卷十五·燕礼第六
- 第十六章 卷十六·大射第七
- 第十七章 卷十七·大射第七
- 第十八章 卷十八·大射第七
- 第十九章 卷十九·聘礼第八
- 第二十章 卷二十·聘礼第八
- 第二十一章 卷二十一·聘礼第八
- 第二十二章 卷二十二·聘礼第八
- 第二十三章 卷二十三·聘礼第八
- 第二十四章 卷二十四·聘礼第八
- 第二十五章 卷二十五·公食大夫礼第九
- 第二十六章 卷二十六·公食大夫礼第九
- 第二十七章 卷二十六下·觐礼第十
- 第二十八章 卷二十七·觐礼第十
- 第二十九章 卷二十八·丧服第十一
- 第三十章 卷二十九·丧服第十一
- 第三十一章 卷三十·丧服第十一
- 第三十二章 卷三十一·丧服第十一
- 第三十三章 卷三十二·丧服第十一
- 第三十四章 卷三十三·丧服第十一
- 第三十五章 卷三十四·丧服第十一
- 第三十六章 卷三十五·士丧礼第十二
- 第三十七章 卷三十六·士丧礼第十二
- 第三十八章 卷三十七·士丧礼第十二
- 第三十九章 卷三十八·既夕礼第十三
- 第四十章 卷三十九·既夕礼第十三
- 第四十一章 卷四十·既夕礼第十三
- 第四十二章 卷四十一·既夕礼第十三
- 第四十三章 卷四十二·士虞礼第十四
- 第四十四章 卷四十三·士虞礼第十四
- 第四十五章 卷四十四·特牲馈食礼第十五
- 第四十六章 卷四十五·特牲馈食礼第十五
- 第四十七章 卷四十六·特牲馈食礼第十五
- 第四十八章 卷四十七·少牢馈食礼第十六
- 第四十九章 卷四十八·少牢馈食礼第十六
- 第五十章 卷四十九·有司彻第十七
- 第五十一章 卷五十·有司彻第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