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第三十九回 晏实许氏谋杀夫明 · 安遇时
断云:
--败风受极法,善人自有物扶持。
包公明断心如镜,天理昭彰不可迷。
话说开封府城西二十里,有一地名苦筲村,有一人家,姓俞字子介,家道颇富,以商旅为活,性最好善,看经念佛,专一施舍。其妻许氏,年方十九。每日介叟出外买卖,其左右邻有一风流年少,名晏实,常往来于介叟家,因与许氏相通。许氏心甚爱之,日久月深,两情缱绻,因此阿许遂与其夫不和。
一日,介叟出外,晏实遂与阿许私议道:“我今蒙娘子惜爱,情意甚密,深望幸矣,倘或有日家长知觉,两下耽误,岂不深可耻哉。欲要取个久远之计,不若装着甚么计较,候待介叟归,置之陷阱,庶得两情永谐鸾凤。”阿许道:“此事容易。
彼若归时,汝故意请他去用醇酒,劝他饮醉之后,那时任从你发落便了。”商议已定。
越数日,晏实闻介叟已归,遂往其家贺之,因招介叟来家饮酒。介叟见是相熟之人,亦不推辞,随晏实到彼舍,酒食已齐备。晏实尽意奉劝,介叟痛饮醉甚,待辞归,实因送介叟纵步而行。行至村南僻源,有一大井,水深无底。其时天色渐暗,介叟醉倒不能行。晏实见四处无人,遂拖介叟去入井中而归。
次日实密以告阿许,阿许甚喜。又越数日,其邻人皆问阿许:“介叟这几日何往?”阿许告以相约同行之人在途等侯。邻人信其言。晏实与阿许喜不自胜,自谓可以永谐连理,日夕在家里通欢。
介叟在井中醒来后,终日只是念佛诵经。但见水中有一大龟,以背乘介叟于水上。每至饥时,有数小龟各衔斋食以食介叟,介叟亦不觉其为饥。将经月余,一日天下大雨,井水大涨,龟背乘介叟直至井岸。介叟乃得再生,遂投奔而归。正值其妻与晏实方对饮高歌,忽见其夫之来,皆惊惶骇怖,疑其是鬼。
晏实持刀赶逐,不容其归。介叟无可投奔,遂具状入府衙陈告,逐一供具其妻与晏实通奸及因谋害事情。拯见状,即差人勾唤阿许及晏实一同根勘。二人已到,用长枷押入狱中理究。二人不得已,各各招认通奸设计谋害事因。拯视供明白,叠成案卷,遂将阿许处决斩罪,晏实臀杖一百,配二千里,永不许还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