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太素》卷第六(卷首缺)·
脏腑之一
平按:此篇自“喜乐者”以上,日本原钞正本残缺,篇目亦不可考。平从日本仁和寺宫御藏本残卷十三纸中,检出自“在我者”以下至“竭绝而失生”经文、杨注,证以《灵枢·本神篇》,补入“喜乐者”以上。断珪零璧,缺而复完,洵堪宝贵。自“在我者”以上,惜无从查出,故自“黄帝问于岐伯曰”至“地之”,谨依《灵枢》卷二第八《本神篇》补入。自“喜乐者”以下至末,均见《本神篇》,又见《甲乙经》卷一第一。
黄帝问于岐伯曰:凡刺之法,必先本于神。血脉营气精神,此五脏之所藏也,至其淫泆离脏则精失、魂魄飞扬、志意恍乱、智虑去身者,何因而然乎?天之罪与?人之过乎?何谓德气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虑?请问其故。岐伯答曰: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平按:以上从《灵枢·本神篇》补入。]在①我者气也,德流气薄而生者也。
未形之分,梚与我身,谓之德者,天之道也。故《庄子》曰:未形之分,物得之以生,谓之德也。阴阳和气,质成我身者,地之道也。德中之分流动,阴阳之气和亭,遂使天道无形之分,动气和亭,物得生也。
平按:注“梚”字,恐系“施”字之误。
①“在”字之前,仁和寺本有“上一纸缺”四小字旁注。
故生之来谓之精,
雄雌两神相搏,共成一形,先我身生,故谓之精也。
两精相搏谓之神,
即前两精相搏共成一形,一形之中,灵者谓之神也,即乃身之微也。问曰:谓之神者,未知于此精中始生?未知先有今来?答曰:案此《内经》但有神伤、神去与此神生之言,是知来者,非曰始生也。及案释教精合之时,有神气来讬,则知先有,理不虚也。故孔丘不答有知无知,量有所由。唯佛明言是可依。
随神往来者谓之魂,
魂者,神之别灵也,故随神往来,藏于肝,名曰魂。
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
魄,亦神之别灵也,并精出此而入彼,谓为魄也。并,薄浪反。
所以任物者谓之心,
物,万物也。心,神之用也。任知万物,必有所以,神□□□□□□物□任物,故谓之心也。
心有所忆谓之意,
意,亦神之用也,任物之心,有所追忆,谓之意也。
意之所存谓之志,
志,亦神之用也,所忆之意,有所专存,谓之志也。
因志而存变谓之思,
思,亦神之用也,专存之志,变转异求,谓之思也。
因思而远慕谓之虑,
虑,亦神之用也。变求之思,逆慕将来,谓之虑也。
因虑而处物谓之智。
智,亦神之用也,因虑所知,处物是非,谓之智也。
故智者之养生也,
神之所用,穷在于智,故曰智者之养生也。
必顺四时而适寒暑,
智者养生要有之道,春夏养阳,使适于暑也;秋冬养阴,使适于寒。
和喜怒而安居处,
喜怒所生,生于居处,智者发而中节,故因以和安也。
节阴阳而调柔刚,
阴以致刚,阳以起柔,两者有节,则刚柔得矣。
平按:“柔刚”《灵枢》、《甲乙》均作“刚柔”。
如是则邪僻不至,长生久视。
智者行和节养之道,则五养神安,六腑气调,经脉用营,腠理密緻,如此疵疠元本不生,八正四邪无由得至,自斯已往,或齐天地,莫见冬攃,或类彭年,长生久视也。
平按:注“五养”恐系“五脏”之误;“冬攃”二字未详,因原钞如是,故仍之。
是故怵惕思虑者,流溢而不固。
怵惕思虑,多伤于心,神伤无守,所为不固也。
悲哀动中者,竭绝而失生。
人之悲哀动中,伤于肝魂②,泪竭筋绝,故③失□也。
平按:注“失”下原缺一字,据经文应作“生”。
②“肝魂”二字后,萧本原重“肝魂”二字。今据仁和寺本删。
③“故”,萧本脱。今据仁和寺本补。
喜乐者,椫散而不藏。
喜乐志达气散,□于肺魄,故精不守藏也。椫,立安反,牵引也。
平按:“椫”《灵枢》、《甲乙》均作“惮”,原钞作“椫”。考“椫”,音展,上声,木白理也。音义均不合。疑作“掸”,音弹,寒韵。《太玄经》:掸系其名。提持也。与本注音义为近。再查日本钞本,凡手旁多从木,如“搏”作“榑”之类,今“椫”字恐系“掸”字传写之误。注“气散”下原缺一字,据上注“伤于肝魂”,应作“伤”;“魄”下原有“故精不守藏也”六字,袁刻脱。
愁忧者,闭塞而不行。
愁忧气结,伤于脾意,故闭藏不行也。
平按:“闭”上,《灵枢》、《甲乙》有“气”字。
盛怒者,迷惑而不理。
盛怒气聚,伤于肾志,故迷惑失理也。
平按:“理”《灵枢》、《甲乙》作“治”。
恐惧者,荡惮而不收。
右肾命门藏精气,恐惧惊荡,则精气无守而精自下,故曰不收。
平按:《甲乙》注云:“《太素》不收作失守。”今仍作“不收”,或另有本耶?
心怵惕思虑则伤神,
心脏也。怵惕,肾来乘心也。思虑,则脾来乘心。二邪乘甚,故伤神也。
神伤则恐惧自失,破□脱肉,
神为其主,故伤神则反伤右肾,故恐惧自失也。亦反伤脾,故破□脱肉也。
毛悴色夭,死于冬。
毛悴肺伤,色夭肝伤也,以神伤则五脏皆伤也。冬,火死时也。
肝悲哀动中则伤魂,
肝脏也。悲哀太甚伤肝,故曰动中。肝伤则魂伤。
平按:“肝”上,《灵枢》有“脾忧愁”至“死于春”一段,本书在后。
魂伤则狂忘不精,不敢正当人,
魂既伤已,肝肾亦伤,故□□及□不精,不敢当人也。
平按:“狂忘”《甲乙》作“狂妄”。“不精,不敢正当人”《甲乙》作“其精不守”,注:“一本作‘不精,不精则不正当’。”
《灵枢》作“狂忘不精,不精则不正当人”。注“故”下缺二字,“及”下缺一字,袁刻作“故狂妄不精”,与原钞不合。
缩而挛筋,两胁骨举,
肝足厥阴脉环阴器,故魂肝伤,宗筋缩也。肝又主诸筋,故挛也。肝在两胁,故肝病两胁骨举也。
平按:“缩”上《灵枢》有“阴”字。“骨举”《灵枢》作“骨不举”。《甲乙》作“令人阴缩而筋挛,两胁肋骨不举”。
毛悴色夭,死于秋。
秋,木死时也。
肺喜乐无极则伤魄,
肺脏也。喜乐,心喜乘肺,无极伤魄也。
平按:“无极”《甲乙》作“乐极”。
魄伤则狂,狂者意不存人,皮革焦,
魄伤则伤脏,故发狂病也。以乐荡神,故狂病意不当人。又肺病,皮革焦也。
平按:“人,皮革焦”《甲乙》作“其人皮革焦”。
毛悴色夭,死于夏。
夏,金死时。
脾愁忧而不解则伤意,意伤则悗乱,四肢不举,
肺来乘脾,故忧愁不已伤意,发狂悗乱,并脾病四肢不举也。
平按:“悗”《甲乙》作“闷”。
毛悴色夭,死于春。
春,土死时也。问曰:脾主愁忧。又云:精气并于肝则忧,即肝为忧也。《素问》云:心在变动为忧,即心为忧也。肺在志为忧也,即肺为忧。其义何也?答曰:脾为四脏之本,意主愁忧。故心在变动为忧,即意之忧也。或在肺志为忧,亦意之忧也。若在肾志为忧,亦是意之忧也。故愁忧所在,皆属脾也。
平按:“心之忧在心变动,肺之忧在肺之志”,详《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新校正引杨注,又见《甲乙经·精神五脏论》所引杨注。按《甲乙经》云:肝之与肾,脾之与肺,互相成也。脾者土也,四脏皆受成焉。故恐发于肝而成于肾,爱①发于脾而成于肝。又云:心之与肺,脾之与心,亦互相成也。故喜变②于心而成于肺,思发于脾而成于心,一过其节,二脏俱伤,此经互言其义耳。又新校正谓:“《甲乙经》具有此说,取五志迭相胜而为言,各举一则,义俱不足,两见之则互相成义也。”
①“爱”,萧氏原本如此,当为“憂(忧)”字之误。
②“变”,人卫本注曰:今本《甲乙》作“变”,据《素问·调经论》新校正当作“发”。
肾盛怒而不止则伤志,
肝来乘肾,故不已伤志也。
志伤则善忘其前言,腰脊不可以俛仰屈伸,
肾志伤,故喜忘。肾在腰脊之中,故肾病不可俛仰屈伸也。
平按:“善”《灵枢》、《甲乙》均作“喜”。“屈伸”二字《甲乙》无。
毛悴色夭,死于季夏。
季夏,水死时也。
恐惧而不解则伤精,
恐惧起自命门,故不解伤精也。
精伤则骨痠痿厥,精□□。
精为骨髓之液,故精伤则骨痠疼及骨痿也。
平按:“厥精”下原缺二字,《灵枢》、《甲乙》作“时自下”三字。
是故五脏,主藏精者也,
人肾有二:左为肾脏,右为命门。命门藏精,精者五脏精液,故五脏藏精。
不可伤,伤则守失而阴虚,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
五脏之神不可伤也,伤五神者,则神去无守,脏守失也。六腑为阳,五脏为阴,脏无神守,故阴虚也。阴脏气无,遂致死也。故不死之道者,养五神也。人皆怵惕思虑,则以伤神;悲哀动中,日亡魂性;喜乐无极,神魄散扬;愁忧不解,志意悗乱;盛怒无止,失志多忘;恐惧惊神,伤精痿骨。□以千端之祸,害此一生,终以万品欲情,浇乱真性,仍服金石贵宝,摧斯易生之躯,多求神仙芳草,日役百年之命。昔彭□以道怡性,寿命遐长;秦武采药求仙,早升霞气。故广成子语黄帝曰:“来,吾语汝。至道无视无听,抱神以静,形将自正也。必静必清,无劳汝形,无摇汝精,心无所知,神将守形,可以长生。故我修身千二百岁,人皆尽死,而我独存。得吾道者,上为皇,下为王;失吾道者,上见光,下为土。”是知安国安人之道,莫大怡神,亡神亡国之灾,无出情欲。故岐伯以斯至道,上答黄轩,述千古之遗风,拯万叶之荼苦也。
平按:“守失”《灵枢》、《甲乙》作“失守”。注“痿骨”下原缺一字,据下文“终以”,“终”字,此疑作“始”。又注“遗风”,别本作“道风”。
是故用针者,察观病人之能,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脏已伤,针不可以治之也。
上古但有汤液之为而不用针,至黄帝贼邪伤物,故用针石,并药灸等杂合行之,以除疾病。疗病之要,必本其人五神存亡可得可失死生之意,然后命诸针药,以行调养。若其人纵逸,五神以伤,愚医不候神气存亡,更加针药,必其早夭不待时也。
平按:“察观”《甲乙》作“观察”。“能”《灵枢》、《甲乙》均作“熊”。
肝藏血,血舍魂,肝气虚则恐,实则怒。
肝、心、脾、肺、肾,谓之五脏,藏精气也。血、脉、营、气、精,谓之五精气,舍五神也。肝主于筋,人卧之时,血归于肝,故魂得舍血也。肾为水脏,主于恐惧;肝为木脏,主怒也。水以生木,故肝子虚者,肾母乘之,故肝虚恐也。
心藏脉,脉舍神,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
肝为木脏,主悲哀也;心为火脏,主于笑也。木以生火,故火子虚者,木母乘之,故心虚悲者也。
脾藏营,营舍意,脾气虚则四肢不用,五脏不安,实则胀,经溲不利。
溲,小留反。营,血肉也。脾主水谷,脏腑之主,虚则阳脏四肢不用,阴脏不安。实则胀满及女子月经并大小便不利,故以他乘致病也。
平按:此段《灵枢》在“心藏脉”之上。“则胀”《灵枢》作“则腹胀”。“经溲”《甲乙》作“泾溲”。
肺藏气,气舍魄,肺气虚则息利少气,实则喘喝胸凭仰息。
肺主五脏谷气,亦不受他乘,故虚则喘息利而少气,实则胸满息难也。
平按:“息利”《灵枢》作“鼻塞不利”,《甲乙经》作“鼻息不利”。“胸凭”《灵枢》作“胸盈”,《甲乙》作“凭”,注云:“《九墟》作盈。”
肾藏精,精舍志,肾气虚则厥,实则胀,五脏不安。
肺为金脏,主于狂厥;肾为水脏,主于水胀。五脏不安,金以生水,故水子虚者,金母乘之,故狂厥逆也。
平按:“志”《甲乙》作“气”。
必审察五脏之病形,以知其气之虚实而谨调之。
医疗之道,先识五脏气之虚实,及知虚实所生之病,然后命乎针药,谨而调之。
平按:《灵枢》无“察”字;“而谨调之”作“谨而调之也”。
五脏命分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七第四十七《本脏篇》,又见《甲乙经》卷一第五。
黄帝问于岐伯曰:人之血气精神者,所以奉于生而周于性命者也。
太初之无,谓之道也。太极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也。未形德者,有分且然无间,谓之命也。此命流动生物,物成生理,谓之形也。形体保神,各有所仪,谓之性也。是以血气精神,奉于一形之生,周于形体所仪之性,亦周有分无间之命。故命分流动成形,体保神为性,形性久居为生者,皆血气之所奉也。
平按:“奉”下,《灵枢》无“于”字。
经脉者,所以行血气而营阴阳,濡筋骨,利关节者也。
十二经脉也。十二经脉,行营血气,营于三阴三阳,濡润筋骨,利关节也。
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关合者也。
卫气慻悍,行于分肉,司腠理关阖也。
平按:“关”字,原钞作“閞”,乃“关”字省文,袁刻作“开”,《灵枢》作“关”。
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适寒温,和喜怒者也。
脾肾之神志意者,能御精神,令之守身,收于魂魄,使之不散,调于寒暑,得于中和,和于喜怒,不过其节者,皆志意之德也。
平按:“和喜怒”,“和”字原缺,袁刻作“知”,恐误,《灵枢》作“和”,谨依《灵枢》补入。注“御”字原缺,据经文应作“御”。
是故血和则经脉流行,营覆阴阳,筋骨劲强,关节滑利矣。
营气和益也。覆者,营气能营覆阴阳也。
平按:“滑”《灵枢》作“清”。
卫气和则分解滑利,皮肤调柔,腠理緻密矣。
卫司腠理,故緻密也。
平按:“分解滑利”《灵枢》作“分肉解利”。
志意和则精神专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至,五脏不受邪气矣。
志意所为必当,故无悔矣。志意司腠理,外邪不入,故五脏不受也。
平按:《灵枢》“不至”作“不起”;“不受邪气”作“不受邪”。
寒温和则六腑化谷,风痹不作,
寒暑内适六腑,则中和谷化,贼风邪痹无由起也。
经脉通利,肢节得矣。此人之常平也。
若尔,血气营卫志意调者,乃是人之平和者。
平按:“得”下《灵枢》有“安”字。
五脏者,所以藏精神血气魂魄者也。六腑者,所以化谷而行津液者也。此人之所以具受于天也,愚智贤不肖,毋以相倚也。
五脏藏神,六腑化谷,此乃天之命分,愚智虽殊,得之不相依倚也。津液,即泣汗涎涕唾也。
平按:“谷”上,《灵枢》有水字。“液者”二字原缺,谨据《灵枢》补入。“愚”上,《灵枢》有“无”字。
然其有独尽天寿,而毋邪僻之病,百年不衰,虽犯风雨卒寒大暑,犹不能害也;有其不离屏蔽室内,无怵惕之恐,然犹不免于病者,何也?愿闻其故。
人有劳神怵惕,无所不为,虽犯贼风邪气,独尽天年。复有闲居无思,不预外邪,不免于病,不道伤命。同禀血气,何乃有殊?愿闻其故也。
平按:“其有”《灵枢》作“有其”;“犹不能害”《灵枢》作“犹有弗能害”。“邪僻”,“僻”字原缺;“之恐”二字原缺,谨据《灵枢》补入。
岐伯对曰:窘乎哉问也。
窘,奇殒反,急也。
五脏者,所以参天地,副阴阳,而连四时,化五节者也。
肺、心居其上,故参天也;肝、脾、肾在下,故参地也。肝、心为牡,副阳也;脾、肺、肾等牝,副阴也。肝春、心夏、肺秋、肾冬,即连四时也。从五时而变,即化五节。节,时也。
平按:“五节者也”,“也”字原缺,据《灵枢》补入。
五脏者,固有小大、高下、坚脆、端正、偏倾者;六腑者,亦有长短、小大、厚薄、结直、缓急者。
天地阴阳,四时八节,造化不同,用参五脏,何得一也?五脏各有五别□□六腑皆准五脏,亦有五别,故脏腑别言各有五别,五五二十五也。五脏既五,六腑亦五,三焦一腑属于膀胱,故唯有五。
平按:注“各有五别”下空二格,别本作“各有五色五别”,下二格不空。
凡此二十五者,各各不同,或善或恶,或吉或凶,请言其方。
心小则安,此为善也。易伤以忧,即为恶也。心坚则脏安守固,此为吉也。心脆则喜病消瘅热中,即为凶也。如此脏腑随义皆有善恶吉凶,请具陈也。
平按:“其方”,“其”
字原缺,谨据《灵枢》补。
心小则安,邪弗能伤,易伤以忧;心大则忧不能伤,易伤于邪。
脏小则神□不敢自宽,故常安,邪不入也。脏大则神气宣纵,故忧不能伤,邪入不安也。
平按:《甲乙经》“以忧”作“于忧”。又按:《甲乙经》注云:《太素》“邪”作“外邪”。今本仍无“外”字。又注“神”下一字原缺左旁,恐系“收”字,袁刻作“敢”。
心高则满于肺中,悗而喜忘,难开以言;
心脏高者,则神高也。心高肺逼□①于心,故悗喜忘也。以其神高不受他言,故难开以言也。
平按:“肺中”,“中”字原缺,谨依《灵枢》补入。“喜”《灵枢》作“善”。注
“心高”,“高”字原缺下方,细玩剩处,于“高”字为近,谨据经文作“高”。“逼”下一字原不全,细玩剩处,与“近”字相似,袁刻作“小”,恐未安,谨空一格。
①“□”,仁和寺本作“小”,宜补入。
心下则脏外,易伤于寒,易恐以言。
心下则在肺脏之外,神亦居外,故寒易伤也。亦以神下,故易恐以言也。
心坚则脏安守固,
脏坚则神守亦坚固,故其心脏安不病,其神守坚固。
心脆则喜病消瘅热中。
五脏柔脆,神亦柔脆,故脏柔脆人血脉上行,转而为热消肌肤,故病消瘅热中也。瘅,音丹。热中,胃中热故也。
平按:“脆”原缺,谨据《灵枢》、《甲乙》补。“热中”,“中”字原缺,旁有小注“中”字,据注“热中,胃中热也”,应作“热中”,《灵枢》、《甲乙》同,袁刻作注,刻在“五脏柔脆”上,则混经于注矣。
心端正则和利难伤;
五脏端正,神亦端正也。神端正性亦和柔,故声色芳味之利难相伤也,斯乃贤人君子所以得心神也。
心偏倾,操持不壹,无守司也。
心脏偏倾不一,神亦如之,故操持百端,竟无守司之恒,此为众人小人所得心神也。心脏言神,有此八变。后之四脏,但言脏变,皆不言神变者,以神为魂魄意志之主,言其神变,则四种皆知,故略不言也。
平按:《甲乙经》注引杨上善云:“心脏言神有八变,后四脏但言脏变,不言神变者,以神为魂魄意之主,言其神变则四脏可知,故略而不言也。”与此注正合。袁刻“心脏言神”误作“之神”;“意志”下空十一格,不合。
肺小则少饮,不病喘喝;
人分所得,肺小则少饮浆水。又肺小不受外邪,故不病喘渴。喝,喘声。
平按:《甲乙》无“喝”字。
大则喜病胸痹、喉痹、逆气。
肺大喜受外邪,故喜病痹及逆气也。
平按:“大则”下,《灵枢》、《甲乙》有“多饮”二字。《甲乙》无“喉痹”二字。
肺高则上气,肩息欲咳;
肺高则上迫缺盆,故上气喘息。两肩并动,故曰肩息。又肺上迫,故数欲咳。
平按:“肩息欲咳”,《灵枢》无“欲”字,《甲乙》作“喘息咳逆”。
肺下则居贲迫肺,善胁下痛。
贲,当膈也,补昆反。气来委膈,下迫于肝,致胁下痛,以肝居胁下故也。
平按:“居贲”《甲乙》作“逼贲”。“迫肝”《灵枢》、《甲乙》作“迫肺”。注“委膈”,原校作“垂膈”。
肺坚则不病咳上气;
肺脏坚固,不为邪伤,故无咳与上气也。
平按:“咳”《甲乙》作“咳逆”。
肺脆则善病消瘅易伤。
以上四脏之变,例同心脏。
平按:“善”《灵枢》作苦。《甲乙》“易伤”下有“也”字,注云:“一云易伤于热,喘息鼻衄。”
肺端正则和利难伤也,肺偏倾则胸偏痛也。
偏倾者,随偏所在,即偏处胸痛也。
肝小则安,无胁下之病;
肝小不受外邪,故安,无两胁下痛。
平按:“安”上,《灵枢》有“脏”字。
肝大则逼胃迫咽,迫咽则喜鬲中,且胁下痛。
胃居肝下,咽在肝傍,肝大下逼于胃,傍迫于咽,迫咽则咽膈不通饮食,故曰膈中也。肝大受邪,故两胁下痛。
平按:“咽,迫咽”三字原缺,谨据《甲乙》补。“喜”《灵枢》作“苦”。
肝高则上支贲,切胁急,为息贲;
肝高上支于膈,又切于胁,支膈切胁既急,即喘息于贲,故曰息贲也。
平按:“切”《甲乙》作“加”。“急”《灵枢》作“悗”。
肝下则安胃,胁下空,空则易受邪。
胃居肝下,是以肝下则安于胃上,胁下无物,故易受邪气。
平按:“安胃”《灵枢》作“逼胃”。
肝坚则脏安难伤也,
肝坚则外邪不入,故安,难伤也。
肝脆则喜病消瘅易伤也。肝端正则和利难伤也;肝偏倾则胁下偏痛也。
偏近一箱,则一箱空处偏痛也。
平按:“偏痛”,“偏”字《灵枢》无。
脾小则安,难伤于邪也;
脾小外邪不入,故安而难伤也。
脾大则善凑□而痛,不能疾行。
,以沼反,胠空处也。脾大凑向空□而痛,大□不行则□胠空也。
平按:“善”《灵枢》、《甲乙》作“苦”。“□”《甲乙》音“停”。注“不行”上原缺一字,袁刻作“力”。“则”下原缺一字,袁刻作“胁”。
脾高则□引季胁而痛;
脾下则□缓,高则□牵,季胁中痛也。
脾下则下加于大肠,加于大肠则脏外善受邪。
脾下即是大肠,故脾下加,出于脾脏所居之外,故喜受邪。
平按:“外善受邪”《灵枢》无“外”字,“善”作“苦”。
脾坚则脏安难伤也;
外邪不伤,故安。
脾脆则喜病消瘅易伤也。脾端正则和利难伤也,脾偏倾则喜瘈喜胀。
瘈,充曳反,牵纵也。脾偏形近一箱,动而多痹①,又气聚为胀也。
平按:“喜瘈喜胀”《灵枢》作“善满善胀”,《甲乙经》作“瘈痵喜胀”。
①“痹”,人卫本注曰:据经文当是“瘈”字。
肾小则安,难伤也;
肾小不受外邪,故安而难伤也。
肾大则喜病腰痛,不可以俛仰,易伤以邪也。
肾大在于腰中,故俛仰皆痛也。
肾高则善背膂痛,不可以俛仰;
肾高去腰,著于脊膂,故脊膂痛,不得俛仰也。
肾下则腰尻痛,不可以俛仰,为狐疝。
肾下入于尻中,下迫膀胱,故尻痛不可俛仰。疝,所奸反,小腹痛,大小便难,曰疝。疝有多种,此为狐疝,谓狐夜时不得小便,少腹处痛,日出方得,人亦如此,因名狐疝也。
肾坚则不病腰背痛,
肾在腰背之间,故肾坚则腰不痛也。
肾脆则喜病消瘅。肾端正则和利难伤也,肾偏倾则喜腰尻偏痛。
二肾有一偏倾,则偏处痛也。
平按:“瘅”下,《灵枢》、《甲乙》有“易伤”二字。
凡此二十五变者,人之所以喜常病也。
人之五脏,受之天分,有此二十五变者,不由人之失养之愆,故虽不离屏蔽,常喜有前病也。
黄帝曰:何以知其然也?
五脏二十五变皆在身中,变生常病亦居其内,未知因候,知以为调养也。
岐伯曰:赤色小理者心小,粗理者心大。
理者,肉之文理。粗,音麤也。
无□骭者心高,□骭小短举者心下。□骭长者心坚,□骭弱以薄者心脆。□骭直下不举者心端正,□骭倚一方者心偏倾也。
骭,胸前蔽骨,蔽心神也。其心上入肺中,不须蔽骨,故心高以无蔽骨为候也。高者,志意高远也。故短小举者,为心下之候。下者,志意卑近也。
平按:“骭”,《灵枢》作“□”。“弱”下,《灵枢》、《甲乙》有“小”字。
白色小理者肺小,粗理者肺大。巨肩反膺陷喉者肺高,合掖张胁者肺下。好肩背厚者肺坚,肩背薄者肺脆。好肩膺者肺端正,胁偏竦者肺偏倾也。
大肩,胸膺反□喉骨陷入,肺必高上。
平按:“巨肩”,“巨”字原钞作“臣”,谨依《灵枢》、《甲乙》作“巨”。“掖”《灵枢》、《甲乙》作“腋”。“好肩膺”《灵枢》、《甲乙》作“背膺厚”。“竦”《灵枢》作“疏”,《甲乙》作“竦”,注云:“一作欹。”
青色小理者肝小,粗理者肝大。广胸反骹者肝高,合胁菟骹者肝下。胸胁好者肝坚,胁骨弱者肝脆。膺腹好好相得者肝端正,胁骨偏举者肝偏倾也。
骹,足胫也。反,前曲出也。
平按:“菟”《灵枢》作“兔”,《甲乙》作“脆”。“好好”《灵枢》、《甲乙》均不重,恐衍。
黄色小理者脾小,粗理者脾大。揭唇者脾高,唇下纵者脾下。唇坚者脾坚,唇大而不坚者脾脆。唇上下好者脾端正,唇偏举者脾偏倾也。
揭,举也,起辄反。
黑色小理者肾小,粗理者肾大。高耳者肾高,耳后陷者肾下。耳坚者肾坚,耳薄不坚者肾脆。耳好前居牙车者肾端正,耳偏高者肾偏倾。
一箱独高为偏。
平按:“高耳”《甲乙》作“耳高”。
凡此诸变者,持则安,减则病。
凡此二十五变,过分以为不善,减则为病,持平安和,以为大则也。
平按:“减”原钞作“咸”,谨依《灵枢》、《甲乙》作“减”。
黄帝曰:善哉,然非余之所问也。愿闻人之有不可病者,至尽天寿,虽有深忧大恐怵惕之志,犹不能感也,甚寒大热,弗能伤也。其有不离屏蔽室内,又无怵惕之恐,然不免于病者,何也?愿闻其故。
子言五脏之变,所知是要,然非吾之问本意。问本意者,人生尽于天寿,内则深忧大恐,外则甚寒极热,然无所伤,不为病也。而有外无寒暑之侵,内去怵惕之怀,而疾病百端,其故何也?
平按:“感”《灵枢》作“减”。
岐伯曰:五脏六腑者,邪之舍也,请言其故。
五脏六腑坚端正者,和利得人,则道之宅也。脏腑脆而偏倾,则邪气舍也。为道之宅,则其性和柔,神明聪利,人之受附也。为邪之舍,不离病也,心奸邪也,喜为盗也,乖公正也,言不恒也。是知二十五变,虽得之于天,调养得中,纵内外邪侵,不为病也。乖和失理,虽不离屏蔽,终为病也。前言一脏各有五病,未极理也;今言一变具有五脏,方得尽理,故请言故也。
五脏皆小者,少病,善焦心愁忧;
夫五神以依脏,故前言心脏之变,神亦随之;次说四脏之变,不言神变;今总论五脏,初有四变,唯言于神,次有二变,但说于脏,次有二变,复但言神也。心脏形小,外邪难入,故少病;神亦随小,故不自申焦心愁忧也。
平按:《灵枢》、《甲乙》“善”均作“苦”;“愁忧”上均有“大”字。注“自申”,袁刻“自”作“白”。
五脏皆大者,缓于事,难使忧。五脏皆高者,好高举措;
措,置也,旦①故反。
平按:“忧”上,《灵枢》、《甲乙》均有“以”字。“举措”正统本《甲乙经》作“举指”。
①“旦”,人卫本注曰:疑“且”之误。今查仁和寺本,其字形在“旦”与“且”之间,视之为“且”亦可。
五脏皆下者,好出人下。
意志卑弱。
五脏皆坚者,无病;五脏皆脆者,不离于病。五脏皆端正者,和利得人;五脏皆偏倾者,邪心善盗,不可以为人平,反覆言语也。
喜,虚意反,好也。和谓神性和柔,利谓薄于名利,并为人所附也。
平按:“得人”下,《灵枢》、《甲乙》均有“心”字;“喜盗”均作“善盗”。“不可以为人”,《甲乙》无“以”字。“覆”《甲乙》作“复”。
脏腑应候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七第四十七《本脏篇》,又见《甲乙经》卷一第五。
黄帝问曰:愿闻六腑之应。
五脏应候已说于前,六腑之候阙而未论,故次问之。
岐伯答曰:肺合大肠,大肠者,皮其应也;心合小肠,小肠者,脉其应也;肝合胆,胆者,筋其应也;脾合胃,胃者,肉其应也;肾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豪毛其应也。
肾合三焦膀胱,故有五腑也。五脏为阴,合于五腑。五腑为阳,故皮、脉、筋、肉、腠理毫毛,五腑候也。
平按:“肝合胆”,“肝”字原缺,谨依《灵枢》、《甲乙》补。“豪”《灵枢》、《甲乙》作“毫”。
黄帝曰:应之奈何?岐伯答曰:肺应皮,皮厚者大肠厚,皮薄者大肠薄。皮缓腹果大者大肠大而长,皮急者大肠急而短。皮滑者大肠直,皮肉不相离者大肠结。
应,候也。肺以皮为候,肺合大肠,故以其皮候大肠也。结,纡屈多。
平按:“果”《灵枢》、《甲乙》作“裹”。“大而长”,“大”字《甲乙》作“缓”。“皮急者大肠急而短”《甲乙》作“皮急而短”。“皮滑”,“皮”字原缺不全,《灵枢》、《甲乙》均作“皮”,袁刻作“外”,恐误。
心应脉,皮厚者脉厚,脉厚者小肠厚;皮薄者脉薄,脉薄者小肠薄。皮缓者脉缓,脉缓者小肠大而长;皮薄而脉冲小者,小肠小而短。
心合于脉,脉在皮中,故得以皮候脉,脉候小肠也。冲,虚也,脉虚小也。
平按:“小肠大而长”,“小”字原缺,谨依《灵枢》、《甲乙》补。“脉冲小者”,“冲”字道藏本《灵枢》作“衡”。
诸阳经脉皆多纡屈者,小肠结。
诸阳脉,六阳经也。小肠之脉,太阳也。太阳与诸阳为长,故诸阳经纡屈多者,则知小肠亦纡屈也,纡屈即名为结也。阳经在于肤不见,候其阳络,即经可知矣。
平按:“多”字原缺,谨依《灵枢》、《甲乙》补。注“与诸阳”,“与”字袁刻脱。
脾应肉,肉□坚大者胃厚,肉□么者胃薄。肉□小而么者胃不坚。
脾以合胃,故以肉□候于胃也。么,小也,莫可反。
平按:“么”袁刻作“縻”,注同,《灵枢》、《甲乙》均作“么”。
肉□不称其身者胃下,下者下管约不利。肉□不坚者胃缓,
谓□颗累与身大小不相称也。胃下逼于下管,故便溲不利。
平按:“管”《甲乙》作“脘”。“下管约”,《甲乙》注云:“《太素》作下脘未约。”
肉□无小果累者胃急。肉□多小果累者,胃结者胃上管约不利。
果,音颗,谓肉□无小颗段连累。
平按:“果”《灵枢》、《甲乙》作“裹”。“小果累”下《甲乙》有“标紧”二字。“多小累”《灵枢》作“多少裹累”。“胃结”二字《灵枢》、《甲乙》重。
肝应爪,爪厚色黄者胆厚,爪薄者胆薄。爪坚者胆急,爪濡者胆缓。
肝以合胆,胆以应筋,爪为筋余,故以爪候胆也。
平按:“应爪”,《甲乙》作“应筋”。“爪薄”、“爪坚”、“爪濡”下,《灵枢》、《甲乙》有“色红”、“色青”、“色赤”等字。
爪无弱者胆直,
无弱,强也。爪强,胆直也。
平按:“无弱者”《灵枢》、《甲乙》作“直色白无约者”。
爪恶色多败者胆结。
人之爪甲色不得明净,又多好破坏者,其人胆纡屈结也。
平按:“多败”二字,《灵枢》作“黑多纹”三字,《甲乙》作“黑多文”三字。
肾应骨,密理厚皮者三焦膀胱厚,粗理薄皮者三焦膀胱薄。腠理疏者三焦膀胱缓,急皮而无豪毛者三焦膀胱急。豪毛美而粗者三焦膀胱直;希豪毛者三焦膀胱结。
肾以应骨,骨应三焦膀胱,三焦膀胱气发腠理,故以腠理候三焦膀胱也。三焦之气如雾沤沟渎,与膀胱水腑是同,故合为一腑也。腠理豪毛在皮,故亦以皮之豪毛为候也。平
按:“腠理疏”《灵枢》作“疏腠理”。“急皮”二字,《灵枢》、《甲乙》均作“皮急”;“希”均作“稀”。
黄帝曰:薄厚美恶皆有形,愿闻其所病。
已闻六腑美恶之形,然未知美恶生病何如。
平按:“薄厚”《灵枢》作“厚薄”。“形”上,《甲乙》有“其”字。
岐伯曰:各视其所外应,以知其内脏,则知其所病矣。
各视外候,则知所生病矣。
平按:“各”字,《灵枢》无。“所外应”,“所”字《灵枢》、《甲乙》无。
脏腑气液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不得尽期而死矣”,见《灵枢》卷四第十七《脉度篇》。自“肺气通于鼻”至“不得尽期而死矣”,见《甲乙经》卷一第四。自“五脏气心主噫”至“肾主骨”,见《素问》卷七第二十三《宣明五气篇》。自“黄帝问”至“实而不满”,见《素问》卷三第十一《阴阳别论》。自“脑髓骨脉胆”至“实而不满”,见《甲乙经》卷一第三。自“问曰:太阴阳明”至“下先受之”,见《素问》卷八第二十九《太阴阳明论篇》,又见《甲乙经》卷七第一上篇。自“问曰:见真脏”至“帝曰:善”,见《素问》卷六第十九《玉机真脏论篇》,又见《甲乙经》卷四第一上篇。自“问曰:脾病而四肢不用”至末,见《素问·太阴阳明论》,又见《甲乙经》卷九第六。又按:《素问·玉机真脏论》新校正云:“详自黄帝问至帝曰善一段,全元起本在第四卷《太阴阳明表里篇》中,王冰移于此。”据此,则《太素》与全元起本同,惜全本已亡,无从查究耳。
五脏常内阅于上,在七窍。
阅,余说反,简也。其和气上于七窍,能知臭、味、色、谷、音等五物,各有五别也。
平按:“在七窍”《灵枢》作“七窍也”。
肺气通于鼻,鼻和则鼻能知臭香矣;
肺脉手太阴正别及络皆不至于鼻,而别之入于手阳明脉中,上侠鼻孔,故得肺气通于鼻也。又气有不循经者,积于胸中,上肺循喉咙而成呼吸,故通于鼻也。鼻为肺窍,故肺气和者,则鼻得和气,故鼻知臭香。《素问》言有五臭,经无五香。香,脾之臭也。
平按:“鼻和”《灵枢》作“肺和”。“臭香”《甲乙》作“香臭”。
心气通于舌,舌和则舌能知五味矣;
舌虽非窍,手少阴别脉循经入心中,上系舌本,故得心气通舌也。《素问》赤色入通于心,开窍于耳者,肾者水也,心者火也,水火相济,心气通耳,故以窍言之,即心以耳为窍。又手太阳心之表,脉入于耳中,故心开窍在于耳也。
平按:“舌和”《灵枢》作“心和”。
肝气通于目,目和则目能辨五色;
肝脉足厥阴上颃颡也,连目系,故得通于目系。
平按:“目和”《灵枢》作“肝和”。《甲乙》“辨”作“视”。
脾气通于口,口和则口能知五谷矣;
脾足太阴脉上膈侠咽,连舌本,散舌下,故得气通口也。谷有五味,舌已知之,五谷之别,口知之也,故食麦之者,不言菽也。
平按:“口和”《灵枢》作“脾和”。《甲乙》“知”作“别”;“谷”下有“味”字。注“麦之”,“之”字疑衍。
肾气通于耳,耳和则耳能闻五音矣。
手足少阳、手足太阳及足阳明络皆入耳中。手少阳、足少阳、手太阳,此三正经入于耳中。足太阳脉在耳上角,又入脑中,即亦络入于耳。足阳明耳前上行,亦可络入耳中。手阳明络别入耳中。计正经及络手足六阳皆入耳中。经说“五络入耳中”,疑足太阳络不至于耳也。
平按:“耳和”《灵枢》作“肾和”。
五脏不和则七窍不通,六腑不和则留为痈疽。
五脏主藏精神,其脉手足六阴,络于六腑,属于五脏。六腑主贮水谷,其脉手足六阳,络于五脏,属于六腑。七窍者,精神户牖也。故六阴受邪入脏,则五脏不和,五脏不和,则七窍不通利也。六阳受邪入腑,则六腑不和,六腑不和,则阳气留处处为痈疽。
平按:“七窍”《甲乙》作“九窍”。“留为痈疽”《甲乙》作“留结为痈”,《灵枢》无“疽”字。注“处处”,下“处”字疑衍。
故邪在腑则阳脉不利,阳脉不利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气盛矣。
故外邪循脉入腑,则腑内不调,流于阳脉,阳脉涩而不利,阳气留停,不和于阴,故阳独盛也。
平按:“不利”《灵枢》、《甲乙》作“不和”。
阳气大盛则阴脉不利,阴脉不利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阴气盛矣。阴气大盛,则阳气弗能营也,故曰关。
阴气和阳,故阴气和利也。阳气盛不和于阴,则阴气涩也。阴气涩而停留,则阴气独而盛也。阴脉别走和阳,故阳得通也。阴既独盛不和于阳,则阳气不能营阴,故阴脉关闭也。
平按:“阳气大盛”《甲乙》作“邪在脏”三字。“不利”《甲乙》作“不和”。“气留”两“气”字,《灵枢》、《甲乙》均作“血”。“弗能营”《甲乙》作“不得相营”。
阳气大盛,则阴气弗得营也,故曰格。阴阳俱盛,弗得相营也,故曰关格。
阳气独盛,不和于阴,则阴脉不能营阳,以阳拒格,故名格。
平按:自上节“故曰关”及本节“阳气大盛,则阴气弗得营也”,《甲乙》无。
关格者,不得尽期而死矣。
阴阳脉有关格,即以其时与之短期,不可极乎天寿者也。
五脏气:心主噫,肺主咳,肝主语,脾主吞,肾主欠。
噫,乙戒反,饱满出气也。五脏从口中所出之气,皆是人常气之变也。《素问》肾主嚏,不同也。
平按:“五脏气”《素问》作“五气所病”。五“主”字,《素问》均作“为”。
“欠”下,《素问》有“为嚏”二字。
六腑气:胆为怒,胃为气逆、为哕,小肠大肠为泄,膀胱不约为遗溺,下焦溢为水。
皆是六腑之气所变之病。《素问》胃为逆气为恐,肠为泄,膀胱不利癃遗溺也。
平按:《素问》无“六腑气”三字;“胆为怒”在“遗溺”下;“为哕”下有“为恐”二字;“小肠大肠”作“大肠小肠”;“为泄”下有“下焦溢为水”五字;“膀胱”下有“不利为癃”四字;“遗溺”下无“下焦溢为水”五字。
五并:精气并于肝则忧,并于心则喜,并于肺则悲,并于肾则恐,并于脾则畏,是谓精气并于脏也。
精,谓命门所藏精也,五脏之所生也。五精有所不足,不足之脏虚而病也。五精有余,所并之脏亦实而病也。命门通名为肾,肝之母也,母实并子,故为忧也。心为火也,精为水也,水克于火,遂坏为喜。肺为金也,水子并母,故有悲怜。精并左肾,则肾实生恐。脾为土也,水并于土,被克生畏。《素问》精并于脾,消息生饥。如是相并为病,乃有无穷,斯为阴阳五行之变也。
平按:《素问》“五并”作“五精所并”;心、肺、肝、脾、肾,以次为序,与此不同。“是谓精气并于脏”句,作“是谓五并,虚而相并者也”。注“左肾”,袁刻作“于肾”。
五恶:肝恶风,心恶热,肺恶寒,肾恶燥,脾恶湿,此五脏气所恶。
东方生风,风生于肝,肝之盛即便恶风。以子从树生,子生多盛,必衰本树,相生之物,理皆然也,故肝恶风也。南方生热,热从心生,故心恶热也。《素问》曰:西方生燥,燥生于肺。若尔,则肺恶于燥。今此肺恶寒、肾恶燥者,燥在于秋,寒之始也;寒在于冬,燥之终也。肺在于秋,以肺恶寒之甚,故言其终;肾在于冬,以肾恶燥不甚,故言其始也。
中央生湿,湿生于脾,以其脾感,故恶湿也。
平按:《素问》“五恶”作“五脏所恶”。心、肺、肝、脾、肾,仍以次为序。“此五脏气所恶”句,作“是谓五恶”。又新校正节引此注,自“肺恶燥”至“言其始也”止。
五液:心主汗,肝主泪,肺主涕,肾主唾,脾主涎,此五液所生。
汗者水也,遍身腠理之液也,心者火也,人因热饮热食,及因时热蒸于湿气,液出腠理,谓之汗也。肝通于目,目中出液,谓之泪也。肺通于鼻,鼻中之液,谓之涕也。肾脉足少阴,上至颃颡,通出口中,名之为唾,故肾主唾也。脾足太阴脉,通于五谷之液,上出廉泉,故名为涎。
平按:《素问》“五液”作“五脏化液”。心、肺、肝、脾、肾,仍以次为序;五“主”字均作“为”;“此五液所生”句,作“是谓五液”。
五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精志。
五藏,财浪反。肾有二枚:左箱为肾,藏志也;在右为命门,藏精也。
平按:“五藏”《素问》作“五脏所藏”。“精志”,“精”字《素问》无。新校正云:“按上善云:肾有两枚:左为肾,藏志;右为命门,藏精。”与此正合。
五主:心主脉,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肌,肾主骨。
平按:“五主”《素问》作“五脏所主”。“肌”《素问》作“肉”。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方士,或以脑髓为脏,或以为腑;或以肠胃为脏,或以为腑。敢问更相反,皆自谓是。不知其道,愿闻其说。
方,道也。异道之士,所说脏腑不同。脑、髓、骨、脉、胆及女子胞,此六或有说之为脏,或有说之为腑。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此五或有说之为脏,或有说之为腑。所说脏腑相反,何者为真?
平按:《素问》“黄帝问”下无“于岐伯”三字。
岐伯曰:脑、髓、骨、脉、胆、女子胞,此六者,地气所生也,皆藏于阴而象于地,故藏而不写,名曰奇恒之府。
胞,豹交反,生儿裹也。地主苞纳收藏,脑髓等六法地之气,阴脏不泻,故得名脏;以其聚,故亦名腑。腑,聚也。此本非是常腑,乃是奇恒之腑,奇异恒常。
平按:“六者”二字原缺,谨依《素问》补入。“写”《甲乙》作“泻”,下同。
夫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者,天气之所生也,其气象于天,故写而不藏,此受五脏浊气,故名曰腑。
天主输泄风气雨露,故此五者受于五脏糟粕之浊,去①于天气,输泻不藏,故是恒腑。唯有五者,以胆一种,藏而不泻,割入奇腑,是肝之表,故得名腑也。
平按:《素问》“膀胱”下有“此五”二字;“故名曰腑”作“名曰传化之腑”,《甲乙》同。
①“去”,人卫本注曰:据前段杨注“法地之气”,当作“法”,与经文“象”字义合。
此不能久留,输泻魄门,
并精□□之处,谓之魄门。此五之中,三焦亦能输泻精气于魄门也。
平按:“输泻”下,《素问》、《甲乙》有“者也”二字,“魄门”二字属下节。
亦为五脏使,水谷不得久藏。
五脏在内为主,六腑在外为使,使之行于水谷也。
所谓五脏者,藏精神而不泻者也,故满而不能实。
精神遍于脏中不离,故不泻而满也。虽满常虚,故不实。
平按:“精神”《素问》作“精气”。新校正云:“接全元起本及《甲乙经》、《太素》精气作精神。”与此正合。
六腑者,实而不能满。所以然者,水谷之入口则胃实而肠虚,食下则肠实而胃虚,故曰实而不满。
肠胃更满,故为实也;更虚,故不满也。饱食未消,肠中未有糟粕,即胃实肠虚也;食消以下于肠,胃中未有食入,即肠实胃虚也。以其胃虚,故气得上也;以其肠虚,故气得下也。气得上下,神气宣通,长生久视。
平按:“六腑者”下,《素问》、《甲乙》均有
“传化物而不藏”句。
问曰:太阴、阳明,表里也,脾胃脉也,生病异何也?
足太阴足阳明脾胃二脉,诸经之海,生病受益以为根本,故别举为问也。
平按:“太阴”上,《甲乙》有“足”字。“表里”上,《素问》、《甲乙》有“为”字。“生病异”《甲乙》作“生病异者”,《素问》作“生病而异者”。
答曰:阴阳异位,更虚更实,更逆更顺,或从内,或从外,所从不同,故病异名。
太阴为阴,阳明为阳,即异位也。春夏阳明为实,太阴为虚;秋冬太阴为实,阳明为虚。即更虚实也。春夏太阴为逆,阳明为顺;秋冬阳明为逆,太阴为顺也。手三阴,从内向外也;手三阳,从外向内也。足之三阴,从内向外②;足之三阳,从外向内也。十二经脉阴阳六种不同,生病固亦多也。
平按:“更实更虚,更逆更顺”《素问》作“更虚更实,更逆更从”。又按:《素问》新校正所引杨注,与此正合。
②“从内向外”,萧本误作“从外向内”。今据仁和寺本改。
黄帝曰:愿闻其异状。
问其病异。
答曰: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故阳道实,--虚。
阳为天气主外,故阳道实也。阴为地气主内,故--虚也。
故犯贼风虚邪者,阳受之;食饮不节,起居不时者,阴受之。
风寒暑湿虚邪外入腠理,则六阳之脉受之。饮食男女不节,则六阴受之。
平按:《甲乙》“阳受之”下有“则入腑”三字;“阴受之”下有“则入脏”三字,本书在下。
阳受之则入六腑,阴受之则入五脏。
六阳受于外邪,传入六腑;六阴受于内邪,传入五脏也。
入六腑则身热不时卧,上为喘呼;
六腑阳气在外,故身热也。阳盛昼眠不得至夜,故不时卧也。阳气盛于上,故上为喘呼也。
平按:“不时卧”《甲乙》作“不得眠”。
入五脏则□满闭塞,下为飧泄,久为肠澼。
阴邪在中,实则□胀肠满,闭塞不通,虚则下利肠澼。
故喉主天气,咽主地气。
肺为天也,喉出肺中之气呼吸,故主天;脾为地,咽出脾胃噫气,故主地。
故阳受风气,阴受湿气。
风从上下,故阳受之;湿从下上,故阴受之。
故阴气从足上行至头,而下循臂至指端;阳气从手上行至头,而下至足。
足三阴脉,从足至头,走头下胸,横出腋下,循臂至指端,为手三阴脉也。变为手三阳脉,从手指端上行至头,下行至足,为足三阳。阴阳相注,如环无端。
平按:两“下”字下,《素问》、《甲乙》均有“行”字。
故曰:阳病者,上行极而下行;阴病者,下行极而上行。故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
阳病者,三阴之脉上行至头极已为阳,受风热已下行;阴病者,三阳之脉下行至足极已为寒,受寒湿已上行。故伤风上先受之,伤湿下先受之。
平按:“而下行”、“而上行”,两“行”字,《素问》、《甲乙》无。注“风热已”,“已”字袁刻作“矣”。
问曰:见真脏曰死,何也?
无余物和杂,故名真也。五脏之气皆胃气和之,不得独用。如至刚不得独用,独用即折,和柔用之即固也。五脏之气,和于胃气,即得长生;若真独见,无和胃气,必死期也。欲知五脏真见为死、和胃为生者,于寸口诊手太阴,即可知之也。见者如弦是肝脉也,微弦为平好①也。微弦,谓弦之少也,三分有一分为微,二分胃气与一分弦气俱动,为微弦也。三分并是弦气,竟无胃气,为见真脏也。见真脏死,其理至妙,请陈其理,故曰何也。
平按:《素问》新校正引此注甚详。
①“好”,人卫本注曰:《素问·玉机真脏论》新校正引作“和”,于义为长。
答曰:五脏者皆禀气于胃,胃者五脏之本也。五脏不能自致于手太阴,必因于胃气,乃能至手太阴。
胃受水谷,变化精气而资五脏,故五脏得至手太阴寸口,见于微弦也。
故五脏各以其时,自为而至手太阴。
五脏主于五时,至其时也,其脏有病之甚者,胃气不与之居,不因胃气,以呼吸之力,独自至于太阴寸口,见于真弦也。
平按:“自”字原缺,谨依《素问》补。注“不与之居”,别本“居”作“俱”。
故邪气胜者精气衰。
真脏脉弦不微,无胃气者,则知肝病胜也。肝病邪胜,则胃谷精气衰。
故病甚者,胃气不能与之俱至于手太阴,故真脏之气独见。独见者,为病胜脏也,故曰死。黄帝曰:善。
真见病甚,故致死也。
平按:自“问曰:见真脏”至此,新校正谓:“全元起本在《太阴阳明表里篇》中,此乃王氏所移。”今检《素问·太阴阳明论篇》,前后均在此篇,惟此一段在《玉机真脏论》中,其为王氏所移益信。
问曰:脾病②而四肢不用何也?
五脏皆连四肢,何因脾病独四肢不用也?
平按:“脾”字原缺,谨依《素问》补入。
②“病”,萧本误作疾。今据仁和寺本改。
答曰:四肢皆禀气于胃,而不得径至,必因于脾乃得禀。今脾病,不能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禀水谷气,气日以衰,脉道不利,筋骨肌肉皆无气生,故不用焉。
土旺四季,四季皆有土也;脾长四脏,四脏皆有脾也。何者?四肢百体禀气于胃,胃以水谷津液资四肢。当用资四肢之时,胃气不能径到四肢,要因于脾,得水谷津液营卫之
气,营于四肢,四肢禀承,方得用也。若其脾病脉道不通,则筋骨肌肉无气以生,故不用也。
平按:“径至”,袁刻误作“俱至”,《素问》作“至经”,新校正云:“《太素》至经作径至,杨上善云:胃以水谷资四肢,不能径至四肢,要因于脾,得水谷津液,营卫于四
肢。”与此注合。“不利”《甲乙》作“不通”。“皆无气生”《素问》作“皆无气以生”,《甲乙》同。
《甲乙经》问曰:脾之不主时何也?答曰:脾者土也,治中央,常以四时长四脏,各十八日寄治,不得独主时,脾脏有常著土之精也。
四脏之本,皆为土也。十八日用,故曰寄也。著,澄略反,在也。脾脏在土之精妙也。
平按:“治中央”《甲乙》作“土者中央”。“不得独主时”《甲乙》无“得”字,《素问》作
“不得独主于时也”。“脾脏有常著”《甲乙》作“脾者土脏常著胃”,《素问》作“脾脏者常著胃”。
土者,主万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头足,不得主时。
土为万物之质,法于天地,与万物为质,故身与头手足为体,身不别主时。
平按:“主”《素问》、《甲乙》作“生”。“天地”,“天”字、“主时”二字原缺,谨依《素问》、《甲乙》补。
问曰:脾与胃也,以膜相逆耳,而能为之行津液何也?
脾阴胃阳,脾内胃外,其位各别,故相逆也。其别异,何能为胃行津液气也?一曰相连,脾胃表里阴阳,募既相假,故曰相连也。
平按:“以募相逆”《素问》作“以膜相连耳”。新校正云:“按《太素》作以募相逆,杨上善云:脾阴胃阳,脾内胃外,其位各异,故相逆也。”又注“故相”下,原钞缺二字,依新校正所引,应作“逆也”二字。袁刻“相”上脱“故”字;“逆”下脱“也”字。又注“阴阳募”,袁刻“暮”误作“前”。
答曰:足太阴,三阴也,脉贯胃属脾络嗌,故太阴为之行气于三阴。
嗌,于未①反,咽也。足太阴脉贯胃属脾,上行络嗌,其气强盛,能行三阴之脉,故太阴脉得三阴名也。
平按:“脉”上,《素问》、《甲乙》有“其”字。
①“未”,萧本误作“末”。今据仁和寺本改。
阳明者表也,五脏六腑之海也,亦为之行气于三阳。脏腑各因其经而受气于阳明,故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禀水谷之气,日以益衰,--不利,筋骨脉肉皆毋气以主,故不用焉。
阳明为阴阳脏腑之海,五脏六腑各因十二经脉受气于阳明,故经脉得为胃行津液之气。四肢禀承四肢得□□经脉不□阳明,则阴脉不通,筋骨脉肉无气以主也。
平按:“阳明者表也”,“者表”二字原缺,谨依《素问》、《甲乙》补入。“水谷”下《素问》、《甲乙》无“之”字。“日以益衰”《甲乙》作“气日以衰”。“脉肉”二字原缺,《素问》、《甲乙》作“肌肉”,依本注应作“脉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