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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文集》第十三章 处世金针·齐家之方· 曾国藩著 王澧华编

勤俭为本

  余蒙先人徐前忝居高位,与诸弟及子佳谆谆慎守者但有二语,曰“有福不可享尽,有势不可使尽”而已。福不多享,故总以俭字为主,少用仆俾埠,少花银钱,自然惜福矣。势不多使,则少管闲事,少断是非,无感者亦无怕者,自然悠久矣。

  家书:同治二年六月初四日致澄弟  吾家累世以来,孝弟勤俭。辅臣公以上吾不及见、竟希公、星冈公皆末明即起,竟日无片刻暇逸。竟希公少时在陈氏宗们读书,正月上学,辅臣公给钱一百,为零用之需,五月归时,仅用去一文,尚馀九十人文还其父,其俭如此。星冈公当孙入翰林之后,犹亲自种菜收粪。吾父竹亭公之勤俭,则尔等所及见也。

  今家中境地虽渐宽裕,侄与诸昆弟切不可忘却先世之艰难,有福不可享尽,有势不可使尽。勤字工夫,第一贵早起,第二资有恒。俭字工夫,第一莫着华丽衣服,第二莫多用仆婢雇工。凡将相无种,圣贤豪杰亦无种,只要肯立志,都可以做得到的。侄等处最顾之境,当最富之年,明年又从最贤之师,但须立定志向,何事不可成?何人不可作?愿寻吾侄早勉之也。

  家书:同治二年十二月十四日谕纪瑞侄  凡人多望子孙为大官,余不愿为大官,但愿为读书明理之君子。勤俭自持,习劳习苦,可以处乐,可以处约,此君子也。余服官二十年,不敢稍染官宦气习,饮食起居,尚守寒素家风,极俭也可,略丰也可,太丰则吾不敢也。见仁宦之家,由俭人著易,由奢返俭难。尔年尚幼,切不可贪爱奢华,不可拨习懒惰。无论大家小家、上农工商,勤苦位约未有不兴,骄奢倦怠未有不败。尔读书写字,不可间断。

  早晨要早起,莫坠高曾祖考以来相传之家风。吾父吾叔,皆黎明即起,尔之所知也。

  家书:咸丰六年九月二十九日谕纪鸿  余亦不愿久居此官,不欲再接家眷东来。夫人率儿妇辈在家,须事事立个一定章程。居官不过偶然之事,居家乃是长久之计。能从勤俭耕读上做出好规模,虽一旦罢官,尚不失为兴旺气象。若贪图衙门之热闹,不立家乡之基业,则罢官之后,便觉气象萧索。凡有盛必有衰,不可不预为之计。望夫人教训儿孙妇女,常常作家中无官之想,时时有谦恭省检之意,则福泽悠久,余心大慰矣。  家书:同治六年五月初五日午刻致欧阳夫人

  凡家道所以可久者,不待一时之官爵,而恃长远之家规;不待一二人之骤发,而恃大众之维持。我若有福,罢官回家,当与弟竭力维持。老亲旧眷,贫贱族党,不可怠慢。待贫者亦与富者一般,当盛时预作衰时之想,自有深固之基矣。

  家书:同治五年六月初五日与澄弟  银钱、田产最易长骄气逸气,我家中断不可积钱,听不可买田,尔兄弟努力读书,决不怕没饭吃。

  家书:咸丰十年十月十六日谕纪泽纪鸿

  昔吾祖星冈公最讲求治家之法,第一起早,第二打扫洁净,第三诚修祭扫,第四善待亲族邻里。凡亲族邻里来家,无不恭敬款按,有急必周济之,有讼必排解之,有喜必庆贺之,有疾必问,有丧必用。  家书:咸丰十年闰三月初四日谕纪泽

  身处兹乱世,钱愈多则患愈大,兄弟与弟家总不宜存现银。现钱每年足敷一年之用,便是天下之大富,人间之大福。家中要得兴旺,全靠出贤子弟。若子弟不贤不才,虽多积很积钱积谷积产积在积书,总是征然。子弟之贤否,六分本于天生,四分由于家教。  家书:同治五年十二月初六日致澄弟

  莫买田产,莫管公事,吾所嘱者,二语而已。盛时常作衰时想,上场当念下场时。富贵人家,不可不牢记此二语也。

  家书:同治之年闰八月初四日致澄弟

  傲为凶德,惰为衰气,二者皆败家之道。戒借莫如早起,戒做莫如多走路,少坐轿。

  家书:咸丰十年七月十四日致澄弟  居家之道,可少有馀财,多财则终为患害。又不可过于安逸偷惰。如由新宅至老宅,必宜常常走路,不可坐桥骑马。又常常登山,亦可以练习筋骸。仕宦之家,不蓄积银钱,使子弟自觉一无可侍,一日不勤,则将有饥寒之急,则子弟渐渐勤劳,知谋所以自立矣。  家书:咸丰玉年八月日十七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但恐黄金堂买田起屋,以重来之罪戾,则寸心大为不安,不持生前做人不安,即死后做鬼也是不安特此预告贤弟,切莫玉成黄金堂买田起侵。弟若听我,我便感激尔,弟若不听我,我便很尔。但令世界略得太平,大局略有挽回,我家听不怕没饭吃。若大局难挽,劫数难逃,则田产愈多指摘愈众,银钱愈多抢劫愈甚,亦何益之有哉?

  家书:咸丰十年十月初四日致澄弟

  居家之道,推崇俭可以长久,处乱世尤以戒奢侈为要义。衣服不宜多制,尤不宜大镶大缘,过于绚烂。尔教导诸妹,敬听父训,自有可久之理……  《咸丰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谕纪泽》

  吾细思凡天下官宦之家,多只一代享用使尽,其子孙始而骄佚,继而流荡,终而沟壑,能庆延一二代者鲜矣。商贸之家,勤俭者能延三四代,耕读之家,谨朴者能延五六代;孝友之家,则可以绵延十代人代。……故教造弟及儿辈,但愿其为耕读孝友之家,不愿其为仕宦之家。诸弟读书不可不多,用功不可不勤,切不可时时为科第仕宦起见。

  家书:道光二十九年四月十六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气习,则难望有成。吞吞为将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余。愿尔等常守此俭朴之风,亦惜福之道也。

  家书:同治元年五月二十七日谕纪泽

  余与沅弟同时封爵开府,门庭可谓极盛,然非可常恃之道。记得已亥正月,星冈公训竹亭公曰:“宽一虽点翰林,我家仍靠作田为业,不可靠他吃饭。”此语最有道理,今亦当守此二语为命脉……。凡家道所以可久者,不恃一时之官爵,而传长远之家规;不待一二人之骤发,而恃大众之维持。

  家书:同治五年六月初五日致澄弟

  家中兴衰,全系乎内政之整散。尔母率二妇诸女,于酒食纺绩二事,断不可不常常勤习。目下官虽无恙,须时时作罢官衰替之想,至嘱至嘱。

  家书:同治五年十一月初三日谕纪泽

  吾家现虽鼎盛,不可忘寒士家风味,子弟力戒傲惰。戒傲以不大声骂仆从为首,戒惰以不晏起为首。吾则不忘落市街卖菜篮情景,弟则不忘竹山场拖碑车风景,昔日苦况,安知异日不再尝之?  家书:同治六年正月初四日致澄弟

  儿女联姻,但求勤俭孝友之家,不愿与宦家结契联婚,不使子弟长奢惰之习。

  家书: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二日禀父母

  乡间早起之家,蔬菜茂盛之家,类多兴旺,晏起无蔬之家,类多衰弱。

  家书:咸丰十一年四月初四日谕纪译

  家中遇祭,酒菜必须夫人率妇女亲自经手。祭扫之器皿,另作一箱收之,平日不可动用。内而纺绩做小菜,外而蔬菜养鱼,款待人客,夫人均须留心。吾夫妇居心行事,各房及子孙皆依以为榜样,不可不劳苦,不可不谨慎。

  家书:同治五年十二月初一日致欧阳夫人

  家中种蔬一事,千万不可怠忽。屋门首塘养鱼,亦有一种生机,养猪亦内政之要者。下首台上新竹,过伏天后有枯者否?此四事者,可以现人家兴衰气象。

  家书:咸丰八年七月二十日致澄弟季弟

  家中养鱼、养猪、种竹、种蔬四事,皆不可忽。一则上接祖父以来相承之家风,二则望其外有一种生气,登其庭有一种旺气。虽多花几个钱,多请几个工,但用在此四事上总是无妨。

  家书:咸丰八年八月二十二日致澄侯、季洪两弟

  诸弟不好收拾洁净,比我尤甚,此是败家气象。嗣后务宜细心收拾,即一纸一缕,竹头木屑,皆宜捡拾伶俐,以为儿侄之榜样。一代疏懒,二代淫佚,则必有昼睡夜坐、吸食鸦片之渐矣。四弟、九弟较勤,六弟、季弟较懒,以后勤者愈勤,懒者痛改。莫使子侄学得怠情样子,至要至要。子侄除读书外,教之扫屋,抹桌凳,收粪锄草,是极好之事,切不可以为有损架子而不为也。

  家书:咸丰四年八月十一日致诸弟

  家中自父亲、叔父奉养宜隆外,凡诸弟及吾妻子吾诸女侄女辈,概愿俭于自奉,不可倚势骄人。古人谓无实而享大名者,必有奇祸。吾常常以此儆惧,故不能不详告贤弟,尤望贤弟时时教戒吾子吾侄也。

  家书:咸丰四年八月十一日夜致澄温沅季诸弟  尔今年十八岁,齿已渐长,而学业未见其益。陈岱云姻伯之子号杏生者,今年入学,学院批其诗冠通场。渠系戊戌二月所生,比尔仅长一岁,以其无父无母,家境清贫,遂尔勤苦好学,少年成名。尔幸托祖父余荫,衣食丰适,宽然无虑,遂尔酣豢佚乐,不得以读书立身为事。古人云劳则善心生,佚则淫心生。孟子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否虑尔之过于佚也。新妇初来,宜教之入显作羹,勤于纺绩,不宜因其为富贵子女不事操作。大、二、三诺女已能做大鞋否?三姑一嫂,每年做鞋一双寄余,各表孝敬之忱,各争针凿之工。所织之布,所寄衣袜等件,余亦得察闺门以内之勤惰也。

  家书。咸丰六年十月初二日谕纪泽

  世家子弟最易犯一奢字,傲字。不必锦衣玉食而后谓之奢也,但使皮袍呢褂俯拾即是,舆马仆从习惯为常,此即日趋于奢矣。见乡人则嗤其朴陋,见雇工则颐指气使,此即日习于傲矣。《书》称:“世禄之家,鲜克由礼。”《传》称:“骄奢淫佚,宠禄过也。”京师子弟之坏,未有不由于骄奢二字者,尔与诸弟其戒之,至嘱至嘱。  家书:咸丰六年十一月初五日谕纪泽  余在外无他虑,总怕子侄习于骄奢逸三字。家败离不得个著字,人败离不得个逸字,讨人嫌离不得个骄字。

  家书:咸丰年十月二十四日致澄弟

  余意不愿在长沙住,以风俗华靡,一家不能独俭。

  家书:同治四年八月二十一日谕纪泽纪鸿

  吾不欲多寄银物至家,总恐老辈失之奢,后辈失之骄。未有钱多而子弟不骄者也。吾兄弟欲为先人留遗泽,为后人惜馀福,除却勤俭二字。弟与沅弟皆能勤而不能俭,余微俭而不甚俭。子侄看大眼吃大口,后来恐难挽回,弟须时时留心。

  家书:同治三年正月十四日致澄弟  富(上日下升)修理旧屋,何以花钱至七千串之多?即新造一屋,亦不应费钱许多。余生平以大官之家买田起屋为可愧之事,不料我家竟尔行之。澄叔诸事皆能体我之心,独用财太奢与我意大不相合。凡居官不可有清名,若名清而实不清,尤为造物所怒。我家欠澄叔一千馀金,将来余必寄还,而目下实不能违还……余将来不积银钱留与儿孙,推书籍尚思添买耳。

  家书:同治六年二月十三日谕纪泽

  吾家门第鼎盛,而居家规模礼节总求认真讲求。历观古来世家久长者,男子须讲求耕读二事,妇女须讲求纺绩酒食二事。《斯平》之诗,言帝王居室之事,而女干重在酒食是议。《家人》卦以二支为主,重在中馈。《内则》一篇,言酒食者居半。故吾屡教儿妇造女亲主中馈,后辈视之若不要紧。此后还乡属家,妇女纵不能精于烹调,必须常至厨房,必须讲求作酒作醯醯小莱换茶之类。尔等亦须留心于莳蔬养鱼,此一家兴旺气象,断不可忽。纺绩虽不能多,亦不可间断。大房唱之,四房皆和之,家风自厚矣,至嘱至嘱。

  家书:同治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谕纪泽纪鸿

  尔母性急而好体面,如其失明,即难久于存活。余尝谓享名太盛,必多缺憾,我实近之;聪明太过,常鲜福泽,尔颇近之;顺境太久,必生波灾,尔母近之。余每以此三者为虑,计推力行孝友,多吃辛苦,少享清福,庶几挽回万一。家中妇女近年好享福而全不辛劳,余深以为虑也。

  家书:同治七年十二月十七日谕纪泽

  历鉴有国有家之兴,皆由克勤克俭所致,其衰也则反是。余生平亦颇以勤字自励,而实不能勤,故读书无手钞之册,居官无可存之牍。生平亦好以检字教人,而自问实不能检。今署中内外服役之人,厨房日用之数,亦云著矣。其故由于前在军营,规模宏阔,相沿未改;近因多病,医药之资,漫无限制。自俭入奢易于下水,由奢反俭难于登天。在两江交卸时,尚存养廉二万金。在余初意不料有此,然似此放手用去,转瞬即已立尽。尔辈以后居家,须学陆俊山之法,每月用银若干两,限一成数,另封秤出。本月用毕,只准赢馀,不准亏欠。衙门奢侈之习,不能不彻底痛改。余初带兵之时,立志不取军营之钱以自肥其私,今日差幸不负始愿。然亦不愿子孙过于贫困,低颜求人。惟在尔辈力崇俭德,善待其后而已。

  家书:同治九年六月初四日谕纪泽、纪鸿

  尔等奉母在寓,总以勤俭二字自惕,而接物出以谦慎。凡世家之不勤不俭者,验之于内眷而毕露。余在家深以妇女之著选为虎。尔二人立志撑持门户,亦宜自瑞内教始也。

  家书:同治四年闰五月初九日谕纪泽纪鸿

  又寄银百五十两,合前寄之百金,均为大女儿于归之用。以二百金办奁具,以五十余为程仪,家中切不可另筹银钱,过于奢侈。遭此乱世,虽大富大贵,亦靠不住,惟勤俭二字可以持久。

  家书:咸丰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谕纪泽

  未有主帅晏而将弁能早者也,犹之一家之中,未有家长晏而子弟能早者也。

  家书:咸丰九年六月初四日致澄弟

  勤者生动之气,俭者收敛之气。

  家书:咸丰八年十一月二十日致澄温沅诸弟

  盐姜颇好,所作椿麸子,酝莱亦好。家中外须讲求莳蔬,内须讲求晒小菜。此足验人家之兴衰,不可忽也。

  家书:同治五年九月十七日谕纪泽纪鸿  一家之中勤则兴,懒则败,一定之理。

  家书:咸丰四年六月初二日致澄温沅季弟  家中兄弟子任,总宜以勤敬二字为法,一家能勤能敬,虽乱世亦有兴旺气象,一身能勤能敬,虽愚人亦有贤知风味。

  书:咸丰四年七月二十一夜三更致澄弟温弟沅弟季弟

  读书乃寒士本业,切不可有官家风味。吾于书箱及文房器具,但求为寒士所能备者,不求珍异也。家中新居富(忄予),一切须存此意,莫作代代做官之想,须作代代做土民之想。门外挂匾不可写“候府”“相府”字样,天下多难,此等均未必可靠,但挂“宫太保第”一匾而已。

  家书: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谕纪泽

  我朝列圣相承,总是寅正即起,至今二百年不改。我家高曾祖考相传早起,吾得见竟希公、星冈公皆未明即起,冬寒起坐约一个时辰,始见天亮。吾父竹亭公亦甫黎明即起,有事则不待黎明,每夜必起着一二次不等,此尔所及见者也。余近亦黎明即起,思有以绍先人之家风。尔既冠授室,当以早起为第一先务,自力行之,亦率新妇力行之。

  家书:咸丰九年十月十四日谕纪泽

  金陵署内木器之稍佳者,不必带去。余拟寄银三百,请澄叔在湘乡、湘潭置些木器,送子富(忄予)。但求结实,不求华贵。衙门木器等物,除送人少许外,馀概交与房主姚姓、张姓,稍留去后之思。

  家书:同治五年三月初五日谕纪泽  吾教子弟不离八本、三致祥。八者曰:读古书以训诂为本,作诗文以声调为本,养亲以得欢心为本,养生以少恼怒为本,立身以不妄语为本,治家以不晏起为本,居官以不要钱为本,行军以不扰民为本。三者曰:孝致祥,勤致祥,恕致详。

  吾父竹亭公之教人,则专重孝字。其少壮敬亲,暮年爱亲,出于至诚。故吾纂墓志,仅叙一事。吾社星冈公之教人,则有八字、三不信:八者,曰考、宝、早、扫、书、蔬、鱼、猪;三者,曰僧巫,曰地仙,曰医药,皆不信也。处兹乱世,银钱愈少,则愈可免祸;用度愈省,则愈可养福。

  家书:咸丰十一年三月十三日谕纪泽纪鸿

  唯子侯须教一勤字一谦字。谦者骄之反也,勤者佚之反也。骄奢淫佚四字,推首尾二字尤宜切戒。

  家书:咸丰十年十月十四日午刻致澄弟

  古之英雄,意量依拓,规模宏远,而其训诫子弟,恒有恭谨敛退之象。

  文:《笔记二十七则英雄诫子弟》

  大约世家子弟,钱不可多,衣不可多。事虽至小,所关颇大。

  家书:同治元年玉月二十四日谕纪泽

  余家后辈子弟,全未见过艰苦模样,眼孔大,口气大,呼奴喝婢,习惯自然,骄傲之气入膏盲而不自觉,吾深以为虑。

  家书:成丰十年十月初四夜致沅弟季弟

  盖儿子若贤,则不靠宦囊,亦能自觅衣饭;儿子若不肖,则多积一钱,渠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佚作恶,必且大玷家声。

  家书: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致澄温况季诸弟

  吾家子侄半耕半读,以守先人之旧,慎无存半点官气。不许坐轿,不许唤人取水添茶等事。其拾柴收粪等事,须一一为之;插田萍禾等事,亦时时学之。庶渐渐务本而不习于淫荡矣。

  家书:咸丰四年四月十四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子侄除读书外,教之扫屋、抹桌凳、收粪、锄草,是极好之事,切不可以为有损架子而不为也。

  家书:咸丰四年八月十一日致澄弟温弟沅弟季弟  吾家于本县父母官,不必力赞其贤,不可力低其非,与之相处,宜在若远若近,不亲不流之间。渠有庆吊,吾家必到;渠存公事,须纳上助力者,吾家不出头,亦不躲避。渠于前后任之交代,上司衙门之请托,则吾家丝毫不可与闻……  家书:同治元年九月初四日致澄弟

  舍侄科四、科六辈质地均可造就,惟吾乡读书间断时多,有恒者少,幸得名师诲导,析于“有恒”二字加意。一暴十寒,圣贤所诫。

  书信:咸丰九年二月二十九日复易良翰

  孝亲友弟

  孝友为家庭之祥瑞。凡所称因果报应,他事或不尽验,独孝友则立获吉庆,反是则立获殃祸,无不验者。要早岁久室京师,于孝养之道多疏,后来展转兵间,多获诸弟之助,而吾毫无裤益于诸弟。余兄弟姊妹各家,均有田与之安,大抵皆九弟扶助之力。我身殁之后,尔等事两叔如父,事叔母如母,视堂兄弟如手足。凡事皆从省啬,独待诸叔之家则处处从厚,待堂兄弟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或干彼此有成,为第一要义。其次则亲之欲其贵,爱之欲其富,常常以吉祥善事代诸昆李默为祷祝,自当神人共钦。温甫、季洪两弟之死,余内省觉有渐德。澄侯、沅甫两弟渐老,余此生不审能否相见。尔辈若能从孝友二字切实讲求,亦足为我弥缝缺憾耳。

  家书:同治九年六月初四谕纪泽纪鸿

  盖君子之孝,尤重于立身,内之刑家式乡,外之报国惠民。凡吾行事,足令人钦仰者,皆吾所以敬吾亲也;凡吾德意,足生人感恋者,皆吾所以爱吾亲也。推此以求,则尊显之道,事业无穷,未可酷于一哀,限生灭性,不达继述之义,翻蹈细人之行。

  书信:咸丰元年复江忠源

  余欲尽孝道,更无他事,我能教诸弟进德业一分,则我之孝有一分;能教诸弟进十分,则我孝有十分;若全不能教弟成名,则我大不孝矣。……谁愿诸弟发奋立志,念念有恒,以补我不孝之罪。

  家书: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臣子与君亲,但当称扬善美,不可道及过错;但当谕亲于道,不可疵议细节。

  家书: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七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夫家和则福自生。若一家之中,兄有言弟无不从,弟有请兄无不应,和气蒸蒸而家不兴老,未之有也;反是而不败者,亦未之有也。

  家书: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七日禀父母

  尔为下辈之长,须常常存个乐育诸弟之念。君子之道,莫大乎与人为善,况兄弟乎?临三、昆八,系亲表兄弟,尔须与之互相劝勉。尔有所知者,常常与之讲论,则彼此并进矣,此谕。

  家书:咸丰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谕纪泽

  兄弟和,虽穷氓小户必兴,兄弟不和,虽世家宦族必败。  家书:道光二十三年二月十九日禀父母

  至于兄弟之际,吾亦惟爱之以德,不欲爱之以姑息。教之以勤使,劝之以习劳守朴,爱兄弟以德也;丰衣美食,俯仰如意爱兄弟以姑息也。姑息爱之,使兄弟惰肢体,长骄气,将来丧德亏行。是即我率兄弟以不孝也,吾不敢也。

  家书:造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兄弟(上日下升)娣总不可有半点不和之气。凡一家之中,勤敬二字能守得几分,未有不兴;若全无一分,未有不败。和字能守得几分,未有不兴;不和,未有不败者。

  家书:咸丰四年八月十一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然兄弟之间,一言欺诈,终不可久。尽行揭破,虽目前嫌其太直,而日久终能相谅。  家书: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诸弟能常进箴规,则弟即吾之良师益友也。而诸弟亦宜常存敬畏,勿谓家有人作官,而遂敢于侮人;勿谓已有文学,而遂敢于恃才傲人。常存此心,则是载福之道也。

  家书:道光二十五年初五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余近以居位太高,虚名太大,不得闻规谏之言为虑。若九弟果能随事规谏,又得一二严惮之友,时以正言劝勖,内有直弟,外有畏友,庶几其免于太戾乎!居高位者,何人不败于自是!何人不败于恶闻正言哉!

  日记:咸丰十年十一月初二日

  人之忌我者,谁愿弟做错事,惟愿弟之不恭。人之忌弟者,惟愿兄做错事,惟愿兄之不友。弟看破此等物情,则知世路之艰险,而心愈抑畏,气反愈和平矣。

  家书:同治三年五月二十三日致沅弟

  今人都将学字看错了,若细读“贤贤易色”一章,则绝大学问即在家庭日用之间。于孝弟两字上尽一分便是一分学,尽十分便是十分学。今人读书皆为科名起见,于孝弟伦纪之大,反似与书不相关。殊不知书上所载的,作文时代圣贤谈的,无非要明白这个道理。若果事事做得,即笔下谈不出何妨?若事事不能做,并有亏于伦纪之大。即文章说得好,亦只算个名教中之罪人。

  家书: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致澄沅季三弟

  凡善将兵者,日日申诫将领,训练士卒。遇有战阵小挫,则于其将领责之戒之。甚者或杀之,或且泣且教,终日絮聒不休,正所以爱其部曲,保其本营之门面声名也。不善将兵者,不资本营之将奔,而妒他军之胜己,不求部下之自强,而但恭惟上司,应酬朋辈,以要求名誉,则计更左矣。余对两弟絮聒不休,亦犹对将领且责且戒,且泣且教也。

  家书:同治六年七月初一日致沅弟季弟

  余每见嫁女贪恋母家富贵而忘其翁姑者,其后必无好处。余家谱女,当教之孝顺翁姑,敬事丈夫,慎无重母家而轻夫家,效浇俗小家之陋习也。

  家书:同治二年八月初四日谕纪鸿  又闻四妹起最晏,往往其姑反服事他。此反常之事,最足折福,天下未有不孝之妇而可得好处者……

  家书: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十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尔信极以袁婿为虑,余亦不料其遽尔学坏至此。余即日当作信教之,尔等在家却不宜过露痕迹。人所以稍顾体面者,冀人之敬重也。若人之傲惰鄙弃业已露出,则索性荡然无耻,拚弃不顾,甘与正人为仇,而以后不可救药矣。我家内外大小于袁婿处礼貌均不可疏忽。若久不悛改,将来或接至皖营延师教之亦可。大约世家子弟,钱不可多,衣不可多。事虽至小,所关颇大。

  家书:同治元年五月二十四日谕纪泽  袁秉帧在徐州粮台扯空银六百两,行事日益荒唐。顷令巡捕传谕,以后不许渠见我之面,入我之公馆。渠未婚而先娶妾,在金陵不住内署,不入拜年,既不认妻子,不认岳家矣,吾亦永远绝之可也。

  家书:同治五年三月二十九日谕纪泽纪鸿

  李申夫之母尝有二语云,“有钱有酒款远亲,火烧盗抢喊四邻”,戒富贵之家不可敬远亲而慢近邻也。我家初移富(忄予),不可轻慢近邻,酒饭宜松,礼貌宜恭。建四爷如不在我家,或另请一人款待宾客亦可。除不管闲事,不帮官司外,有可行方便之处,亦无吝也。

  家书:同治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谕纪泽  然吾观儿女多少成否,丝毫皆有前走,绝非人力所可强求。故君子之道,以知命为第一要务,不在命无以为君子也。尔之天分甚高,胸襟颇广,而于儿女一事不免沾滞之象。吾现乡里贫家儿女愈看得贱愈易长大,富户儿女愈看得娇愈难成器。

  尔夫妇视儿女过于娇贵,柳子厚《郭橐驼传》所谓旦视而暮抚、爪肤而摇本者,爱之而反以害之。彼谓养树通于养民,吾谓养树通于养儿,尔与家妇直深晓此意。  家书:同治八年二月十八日谕

  惟柔可以制则很之气,惟诚可以化顽梗之民。即以吾一家而论,兄与沅带兵,皆以杀人为业,以自强为本;弟在家,当以生人为心,以柔弱为用,庶相反而适以相成也。  家书:同治五年八月初十日与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