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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忠集》第一章 文忠集明 · 范景文

宋周必大撰。必大有《玉堂杂记》,已著录。是集即史所称《平园集》者是也。开禧中,其子纶所手订。以其家尝刻《六一集》,故编次一遵其凡例,为《省斋文稿》四十卷、《平园续稿》四十卷、《省斋别稿》十卷、《词科旧稿》三卷、《掖垣类稿》七卷、《玉堂类稿》二十卷、《政府应制稿》一卷、《历官表奏》十二卷、《奏议》十二卷、《奉诏录》七卷、《承明集》十卷、《辛巳亲征录》一卷、《龙飞录》一卷、《归庐陵日记》一卷、《閒居录》一卷、《泛舟游山录》三卷、《乾道庚寅奏事录》一卷、《壬辰南归录》一卷、《思陵录》一卷、《玉堂杂记》三卷、《二老堂诗话》二卷、《二老堂杂志》五卷、《唐昌玉蕊辨证》一卷、近体乐府一卷、书稿三卷、劄子十一卷、小简一卷、其年谱一卷,亦纶所编。又以祭文、行状、谥诰、神道碑等别为《附录》四卷终焉。陈振孙谓初刻时以《奉诏录》、《亲征录》、《龙飞录》、《思陵录》十一卷所言,多及时事,讬言未刊。郑子敬守吉时,募工人印得之,世始见完书。今雕本久佚,止存抄帙。而《玉堂杂记》、《二老堂诗话》等编,世亦多有别本单行者。已各著於录。兹集所载,则依原书编次之例。仍为录入,以存其旧第焉。

  周必大(一一二六~一二○四),字子充,一字洪道,晚年自号平园老叟,原籍管城(今河南郑州),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祖诜通判庐陵(今江西吉安),因家焉。绍兴二十一年(一一五一)进士,调徽州司户参军。二十七年,举博学宏词科,差充建康府教授。三十年,召为太学录,累迁编类圣政所详定官兼权中书舍人兼权给事中。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因缴驳龙大渊、曾觌除知閤门事,奉祠。乾道四年(一一六八),起知南剑州。六年,除秘书少监兼直学士院。八年,兼权中书舍人时以事奉祠。淳熙二年(一一七五),除敷文阁待制、侍讲,累迁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七年,除参知政事。九年,除知枢密院事。十六年,由左丞相出判潭州。绍熙四年(一一九三),改判隆兴府。宁宗庆元元年(一一九五),以观文殿大学士、益国公致仕。未几,为韩侂胄指为伪学罪首。嘉泰四年卒,年七十九。开禧三年(一二○七),赐谥文忠。生平著书八十一种,有《平园集》二百卷。事见本集卷首年谱,《宋史》卷三九一有传。

  周必大诗,以清黄丕烈校跋并抄补明抄《周益文忠公集》(藏北京图书馆)为底本。校以宋开禧二年刊本(简称宋本,原藏日本静嘉堂文库),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底本校者校补及异文甚伙,部分有判断,不少仅罗列未定。整理时凡异文与宋本相同,文义且无窒碍者,概从宋本。四库本错夺衍倒极多,而编次较底本、宋本合理,从四库本。编为十四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