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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書》第八章 北齊書卷八 帝紀第八· 李百藥

〔一〕後主 幼主

  後主諱緯,字仁綱,武成皇帝之長子也。母曰胡皇后,夢於海上坐玉盆,日入裙下,遂有娠,天保七年五月五日,生帝於并州邸。帝少美容儀,武成特所愛寵,拜王世子。及武成入纂大業,大寧二年正月丙戌,立為皇太子。河清四年,武成禪位於帝。

  天統元年夏四月丙子,皇帝即位於晉陽宮,大赦,改河清四年為天統。丁丑,以太保賀拔仁為太師,太尉侯莫陳相為太保,司空、馮詡王潤為司徒,錄尚書事、趙郡王叡為司空,尚書左僕射、河間王孝琬為尚書令。戊寅,〔二〕以瀛州刺史尉粲為。太尉斛律光為大將軍,東安王婁叡為太尉,〔三〕尚書右僕射趙彥深為左僕射。

  六月壬戌,彗星出文昌東北,其大如手,後稍長,乃至丈餘,百日乃滅。己巳,太上皇帝詔兼散騎常侍王季高使於陳。

  秋七月乙未,太上皇帝詔增置都水使者一人。

  冬十一月癸未,太上皇帝至自晉陽。己丑,太上皇帝詔改「太祖獻武皇帝」為「神武皇帝」,廟號「高祖」,「獻明皇后」為「武明皇后」;其「文宣」諡號委有司議定。

  十二月庚戌,太上皇帝狩於北郊。壬子,狩於南郊。乙卯,狩於西郊。壬戌,太上皇帝幸晉陽。丁卯,帝至自晉陽。庚午,有司奏改「高祖文宣皇帝」為「威宗景烈皇帝」。

  是歲,高麗、契丹、靺鞨並遣使朝貢。河南大疫。

  二年丙戌春正月辛卯,祀圓丘。癸巳,祫祭於太廟,詔降罪人各有差。丙申,以吏部尚書尉瑾為尚書右僕射。庚子,行幸晉陽。

  二月庚戌,太上皇帝至自晉陽。壬子,陳人來聘。

  三月乙巳,太上皇帝詔以三臺施興聖寺。以旱故,降禁囚。

  夏四月,陳文帝殂。

  五月乙酉,以兼尚書左僕射、武興王普為尚書令。己亥,封太上皇帝子儼為東平王,〔四〕仁弘為齊安王,仁堅為北平王,〔五〕仁英為高平王,仁光為淮南王。

  六月,太上皇帝詔兼散騎常侍韋道儒聘於陳。

  秋八月,太上皇帝幸晉陽。

  冬十月乙卯,〔六〕以太保侯莫陳相為太傅,大司馬、任城王湝為太保,太尉婁叡為大司馬,徙馮翊王潤為太尉,〔七〕開府儀同三司韓祖念為司徒。

  十一月,大雨雪。盜竊太廟御服。

  十二月乙丑,陳人來聘。

  是歲,殺河間王孝琬。突厥、靺鞨國並遣使朝貢。於周為天和元年。

  三年春正月壬辰,太上皇帝至自晉陽。乙未,大雪,平地二尺。戊戌,太上皇帝詔京官執事散官三品已上各舉三人,五品已上各舉二人;稱事七品已上及殿中侍御史、尚書都、檢校御史、主書及門下錄事各舉一人。鄴宮九龍殿災,延燒西廊。

  二月壬寅朔,帝加元服,大赦,九州職人各進四級,內外百官普進二級。

  夏四月癸丑,太上皇帝詔兼散騎常侍司馬幼之使於陳。

  五月甲午,太上皇帝詔以領軍大將軍、東平王儼為尚書令。乙未,大風晝晦,發屋拔樹。

  六月己未,太上皇帝詔封皇子仁幾為西河王,仁約為樂浪王〔八〕,仁儉為潁川王,仁雅為安樂王,仁統為丹陽王,〔九〕仁謙為東海王。

  閏六月辛巳,左丞相斛律金薨。壬午,太上皇帝詔尚書令、東平王儼錄尚書事,以尚書左僕射趙彥深為尚書令,并省尚書左僕射婁定遠為尚書左僕射,中書監徐之才為右僕射。

  秋八月辛未,太上皇帝詔以太保、任城王湝為太師,太尉、馮翊王潤為大司馬,太宰段韶為左丞相,太師賀拔仁為右丞相,太傅侯莫陳相為太宰,大司馬婁叡為太傅,大將軍斛律光為太保,司徒韓祖念為大將軍,司空、趙郡王叡為太尉,尚書令、東平王儼為司徒。

  九月己酉,太上皇帝詔:「諸寺署所綰雜保戶姓高者,〔一0〕天保之初雖有優敕,權假力用未免者,今可悉蠲雜戶,任屬郡縣,一准平人。」丁巳,太上皇帝幸晉陽。

  是秋,山東大水,人饑,僵尸滿道。

  冬十月,突厥、大莫婁、室韋、百濟、靺鞨等國各遣使朝貢。

  十一月丙午,〔一一〕以晉陽大明殿成故,大赦,文武百官進二級,免并州居城、太原一郡來年租賦。癸未,〔一二〕太上皇帝至自晉陽。

  十二月己巳,太上皇帝詔以故左丞相、趙郡王琛配饗神武廟庭。

  四年正月,詔以故清河王岳、河東王潘相樂十人並配饗神武廟庭。癸亥,太上皇帝詔兼散騎常侍鄭大護使於陳。

  三月乙巳,太上皇帝詔以司徒、東平王儼為大將軍,南陽王綽為司徒,開府儀同三司徐顯秀為司空,開府儀同三司、廣寧王孝珩為尚書令。

  夏四月辛未,鄴宮昭陽殿災,及宣光、瑤華等殿。辛巳,太上皇帝幸晉陽。

  五月癸卯,以尚書右僕射胡長仁為左僕射,中書監和士開為右僕射。壬戌,太上皇帝至自晉陽。自正月不雨至於是月。

  六月甲子朔,大雨。甲申,大風,拔木折樹。是月,彗星見于東井。

  秋九月丙申,周人來通和,太上皇帝詔侍中斛斯文略報聘于周。

  冬十月辛巳,以尚書令、廣寧王孝珩為錄尚書,左僕射胡長仁為尚書令,右僕射和士開為左僕射,中書監唐邕為右僕射。

  十一月壬辰,太上皇帝詔兼散騎常侍李翥使於陳。是月,陳安成王頊廢其主伯宗而自立。

  十二月辛未,太上皇帝崩。丙子,大赦,九州職人普加四級〔一三〕,內外百官並加兩級。戊寅,上太上皇后尊號為皇太后。〔一四〕甲申,詔細作之務及所在百工悉罷之。又詔掖庭、晉陽、中山宮人等及鄴下、并州太官官口二處,其年六十已上及有癃患者,仰所司簡放。庚寅,詔天保七年已來諸家緣坐配流者,所在令還。

  是歲契丹、靺鞨國並遣使朝貢。

  五年春正月辛亥,詔以金鳳等三臺未入寺者施大興聖寺。是月,殺定州刺史、博陵王濟。

  二月乙丑,詔應宮刑者普免刑為官口。又詔禁網捕鷹鷂及畜養籠放之物。癸酉,大莫婁國遣使朝貢。己丑,改東平王儼為琅邪王。詔侍中叱列長叉使於周。〔一五〕是月,殺太尉、趙郡王叡。

  三月丁酉,以司空徐顯秀為太尉,并省尚書令婁定遠為司空。是月,行幸晉陽。

  夏四月甲子,詔以并州尚書省為大基聖寺,晉祠為大崇皇寺。乙丑,車駕至自晉陽。

  秋七月己丑,詔降罪人各有差。戊申,詔使巡省河北諸州無雨處,境內偏旱者優免租調。

  冬十月壬戌,詔禁造酒。

  十一月辛丑,詔以太保斛律光為太傅,大司馬、馮翊王潤為太保,大將軍、琅邪王儼為大司馬。

  十二月庚午,以開府儀同三司、蘭陵王長恭為尚書令。庚辰,以中書監魏收為尚書右僕射。

  武平元年春正月乙酉朔,改元。太師、并州刺史、東安王婁叡薨。戊申,詔兼散騎常侍裴獻之聘于陳。

  二月癸亥,以百濟王餘昌為使持節、侍中、驃騎大將軍、帶方郡公,王如故。己巳,以太傅、咸陽王斛律光為右丞相,并州刺史、右丞相、安定王賀拔仁為錄尚書事,冀州刺史、任城王湝為太師。丙子,降死罪已下囚。

  閏月戊戌,錄尚書事、安定王賀拔仁薨。

  三月辛酉,以開府儀同三司徐之才為尚書左僕射。

  夏六月乙酉,以廣寧王孝珩為司空。甲辰,以皇子恒生故,大赦,內外百官普進二級,九州職人普進四級。己酉,詔以開府儀同三司唐邕為尚書右僕射。

  秋七月癸丑,封孝昭皇帝子彥基為城陽王,彥康為定陵王,彥忠為梁郡王。甲寅,以尚書令、蘭陵王長恭為錄尚書事,中領軍和士開為尚書令。癸亥,靺鞨國遣使朝貢。癸酉,以華山王凝為太傅。

  八月辛卯,行幸晉陽。

  九月乙巳,立皇子恒為皇太子。

  冬十月辛巳,以司空、廣寧王孝珩為司徒,以上洛王思宗為司空,封蕭莊為梁王。戊子,曲降并州死罪已下囚。己丑,復改威宗景烈皇帝諡號為「顯祖文宣皇帝」。

  十二月丁亥,車駕至自晉陽。詔右丞相斛律光出晉州道,〔一六〕修城戍。

  二年春正月丁巳,詔兼散騎常侍劉環雋使於陳。戊寅,以百濟王餘昌為使持節、都督、東青州刺史。

  二月壬寅,以錄尚書事、蘭陵王長恭為太尉,并省錄尚書事趙彥深為司空,尚書令和士開錄尚書事,左僕射徐之才為尚書令,右僕射唐邕為左僕射,吏部尚書馮子琮為右僕射。

  夏四月壬午,以大司馬、琅邪王儼為太保。甲午,陳遣使連和,謀伐周,朝議弗許。

  六月,段韶攻周汾州,剋之,獲刺史楊敷。

  秋七月庚午,太保、琅邪王儼矯詔殺錄尚書事和士開於南臺〔一七〕。即日誅領軍大將軍厙狄伏連、書侍御史王子宣等,〔一八〕尚書右僕射馮子琮賜死殿中。〔一九〕

  八月己亥,行幸晉陽。

  九月辛亥,以太師、任城王湝為太宰,馮翊王潤為太師。己未,左丞相、平原王段韶薨。戊午,曲降并州界內死罪已下各有差。庚午,殺太保、琅邪王儼。壬申,陳人來聘。

  冬十月,罷京畿府入領軍府。己亥,車駕至自晉陽。

  十一月庚戌,詔侍中赫連子悅使於周。丙寅,以徐州行臺、廣寧王孝珩錄尚書事。庚午,以錄尚書事、廣寧王孝珩為司徒。癸酉,以右丞相斛律光為左丞相。

  三年春正月己巳,祀南郊。辛亥,追贈故琅邪王儼為楚帝。〔二0〕

  二月己卯,以衛菩薩為太尉。辛巳,以并省吏部尚書高元海為尚書右僕射。庚寅,以左僕射唐邕為尚書令,侍中祖珽為左僕射。是月,敕撰玄洲苑御覽,後改名聖壽堂御覽。

  三月辛酉,詔文武官五品已上各舉一人。是月,周誅冢宰宇文護。

  夏四月,周人來聘。

  秋七月戊辰,誅左丞相、咸陽王斛律光及其弟幽州行臺、荊山公豐樂。

  八月庚寅,廢皇后斛律氏為庶人。以太宰、任城王湝為右丞相,太師、馮翊王潤為太尉,蘭陵王長恭為大司馬,廣寧王孝珩為大將軍,安德王延宗為司徒。〔二一〕使領軍封輔相聘于周。戊子,拜右昭儀胡氏為皇后。己丑,以司州牧、北平王仁堅為尚書令,特進許季良為左僕射,彭城王寶德為右僕射。癸巳,行幸晉陽。是月,聖壽堂御覽成,敕付史閣,後改為脩文殿御覽。

  九月,陳人來聘。

  冬十月,降死罪已下囚。甲午,拜弘德夫人穆氏為左皇后,大赦。

  十二月辛丑,廢皇后胡氏為庶人。

  是歲,新羅、百濟、勿吉、突厥並遣使朝貢。於周為建德元年。

  四年春正月戊寅,以并省尚書令高阿那肱為錄尚書事。庚辰,詔兼散騎常侍崔象使於陳。是月,鄴都、并州並有狐媚,多截人髮。

  二月乙巳,拜左皇后穆氏為皇后。丙午,置文林館。乙卯,以尚書令、北平王仁堅為錄尚書事。丁巳,行幸晉陽。是月,周人來聘。

  三月辛未,盜入信州,殺刺史和士休,南兗州刺史鮮于世榮討平之。庚辰,車駕至晉陽。

  夏四月戊午,以大司馬、蘭陵王長恭為太保,大將軍、定州刺史、南陽王綽為大司馬,太尉衛菩薩為大將軍,〔二二〕司徒、安德王延宗為太尉,司空、武興王普為司徒,開府儀同三司、宜陽王趙彥深為司空。癸丑,祈皇祠壇壝蕝之內忽有車軌之轍,按驗傍無人跡,不知車所從來。乙卯,詔以為大慶,班告天下。己未,周人來聘。

  五月丙子,詔史官更撰魏書。癸巳,以領軍穆提婆為尚書左僕射,以侍中、中書監段孝言為右僕射。是月,開府儀同三司尉破胡、長孫洪略等與陳將吳明徹戰於呂梁南,大敗,破胡走以免,洪略戰沒,遂陷秦、涇二州。明徹進陷和、合二州。是月,殺太保、蘭陵王長恭。

  六月,明徹進軍圍壽陽。壬子,幸南苑,從官暍死者六十人。以錄尚書事高阿那肱為司徒。丙辰,詔開府王師羅使於周。

  九月,校獵于鄴東。

  冬十月,陳將吳明徹陷壽陽。辛丑,殺侍中崔季舒、張彫虎,散騎常侍劉逖、封孝琰,黃門侍郎裴澤、郭遵。癸卯,行幸晉陽。

  十二月戊寅,以司徒高阿那肱為右丞相。是歲,高麗、靺鞨並遣使朝貢,突厥使來求婚。

  五年春正月乙丑,置左右娥英各一人。

  二月乙未,車駕至自晉陽。朔州行臺、南安王思好反。辛丑,行幸晉陽。尚書令唐邕等大破思好,思好投水死,焚其屍,〔二三〕並其妻李氏。丁未,車駕至自晉陽。甲寅,以尚書令唐邕為錄尚書事。

  夏五月,大旱,晉陽得死魃,長二尺,面頂各二目。帝聞之,使刻木為其形以獻。庚午,大赦。丁亥,陳人寇淮北。

  秋八月癸卯,行幸晉陽。甲辰,以高勱為尚書右僕射。〔二四〕

  是歲,殺南陽王綽。

  六年春三月乙亥,車駕至自晉陽。丁丑,烹妖賊鄭子饒於都市。是月,周人來聘。

  夏四月庚子,以中書監陽休之為尚書右僕射。癸卯,靺鞨遣使朝貢。

  秋七月甲戌,行幸晉陽。

  八月丁酉,冀、定、趙、幽、滄、瀛六州大水。是月,周師入洛川,屯芒山,攻逼洛城,縱火船焚浮橋,河橋絕。

  閏月己丑,遣右丞相高阿那肱自晉陽禦之,師次河陽,周師夜遁。庚辰,以司空趙彥深為司徒,斛律阿列羅為司空。辛巳,以軍國資用不足,稅關市、舟車、山澤、鹽鐵、店肆,輕重各有差,開酒禁。

  七年春正月壬辰,詔去秋已來,水潦人饑不自立者,所在付大寺及諸富戶濟其性命。甲寅,大赦。乙卯,車駕至自晉陽。

  二月辛酉,括雜戶女年二十已下十四已上未嫁悉集省,隱匿者家長處死刑。二月丙寅,〔二五〕風從西北起,發屋拔樹,五日乃止。

  夏六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庚申,司徒趙彥深薨。

  秋七月丁丑,大雨霖。是月,以水澇遣使巡撫流亡人戶。

  八月丁卯,行幸晉陽。雉集於御坐,獲之,有司不敢以聞。詔營邯鄲宮。

  冬十月丙辰,帝大狩於祁連池。周師攻晉州。癸亥,帝還晉陽。甲子,出兵,大集晉祠。庚午,帝發晉陽。癸酉,帝列陣而行,上雞棲原,與周齊王憲相對,至夜不戰,周師斂陣而退。

  十一月,周武帝退還長安,留偏師守晉州。高阿那肱等圍晉州城。戊寅,帝至圍所。

  十二月戊申,周武帝來救晉州。庚戌,戰於城南,〔二六〕我軍大敗。帝棄軍先還。癸丑,入晉陽,憂懼不知所之。甲寅,大赦。帝謂朝臣曰:「周師甚盛,若何?」群臣咸曰:「天命未改,一得一失,自古皆然。宜停百賦,安慰朝野,收拾遺兵,背城死戰,以存社稷。」帝意猶豫,欲向北朔州。乃留安德王延宗、廣寧王孝珩等守晉陽。若晉陽不守,即欲奔突厥。群臣皆曰不可,帝不從其言。開府儀同三司賀拔伏恩、封輔相、慕容鍾葵等宿衛近臣三十餘人西奔周師。乙卯,詔募兵,遣安德王延宗為左,廣寧王孝珩為右。延宗入見,帝告欲向北朔州。延宗泣諫,不從。帝密遣王康德與中人齊紹等送皇太后、皇太子於北朔州。丙辰,帝幸城南軍,勞將士,其夜欲遁,諸將不從。丁巳,大赦,改武平七年為隆化元年。其日,穆提婆降周。詔除安德王延宗為相國,委以備禦,延宗流涕受命。帝乃夜斬五龍門而出,欲走突厥,從官多散,領軍梅勝郎叩馬諫,乃迴之鄴。時唯高阿那肱等十餘騎,廣寧王孝珩、襄城王彥道續至,得數十人同行。戊午,延宗從眾議即皇帝位於晉陽,改隆化為德昌元年。

  庚申,帝入鄴。辛酉,延宗與周師戰於晉陽,大敗,為周師所虜。帝遣募人,重加官賞,雖有此言,而竟不出物。廣寧王孝珩奏請出宮人及珍寶班賜將士,帝不悅。斛律孝卿居中受委,帶甲以處分,請帝親勞,為帝撰辭,且曰宜慷慨流涕,感激人心。帝既出臨眾,將令之,不復記所受言,遂大笑,左右亦群咍,將士莫不解體。於是自大丞相已下太宰、三師、大司馬、大將軍、三公等官並增員而授,或三或四,不可勝數。甲子,皇太后從北道至。引文武一品已上入朱華門,賜酒食,給紙筆,問以禦周之方。群臣各異議,帝莫知所從。又引高元海、宋士素、盧思道、李德林等,欲議禪位皇太子。先是望氣者言,當有革易,於是依天統故事,授位幼主。

  幼主名恒,帝之長子也。母曰穆皇后,武平元年六月生於鄴。其年十月,立為皇太子。

  隆化二年春正月乙亥,即皇帝位,時八歲,改元為承光元年,大赦,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帝為太上皇帝,后為太上皇后。於是黃門侍郎顏之推、中書侍郎薛道衡、侍中陳德信等勸太上皇帝往河外募兵,更為經略,若不濟,南投陳國,從之。丁丑,太皇太后、太上皇后自鄴先趣濟州。〔二七〕周師漸逼,癸未,幼主又自鄴東走。己丑,周師至紫陌橋。癸巳,燒城西門。太上皇將百餘騎東走。乙亥,〔二八〕渡河入濟州。其日,幼主禪位於大丞相、任城王湝,令侍中斛律孝卿送禪文及璽紱於瀛州,孝卿乃以之歸周。又為任城王詔,尊太上皇為無上皇,幼主為守國天王。留太皇太后濟州,遣高阿那肱留守。太上皇並皇后攜幼主走青州,韓長鸞、鄧顒等數十人從。太上皇既至青州,即為入陳之計。而高阿那肱召周軍,約生致齊主,而屢使人告言,賊軍在遠,已令人燒斷橋路。太上所以停緩。周軍奄至青州,太上窘急,將遜於陳,置金囊於鞍後,與長鸞、淑妃等十數騎至青州南鄧村,為周將尉遲綱所獲。〔二九〕送鄴,周武帝與抗賓主禮,並太后、幼主、諸王俱送長安,封帝溫國公。至建德七年,誣與宜州刺史穆提婆謀反,及延宗等數十人無少長咸賜死,神武子孫所存者一二而已。至大象末,陽休之、陳德信等啟大丞相隋公,請收葬,聽之,葬長安北原洪瀆川。

  帝幼而令善,及長,頗學綴文,置文林館,引諸文士焉。而言語澀吶,無志度,不喜見朝士。自非寵私昵狎,未嘗交語。性懦不堪,人視者,即有忿責。其奏事者,雖三公令錄莫得仰視,皆略陳大旨,驚走而出。每災異寇盜水旱,亦不貶損,唯諸處設齋,以此為修德。雅信巫覡,解禱無方。

  初琅邪王舉兵,人告者誤云厙狄伏連反,帝曰:「此必仁威也。」又斛律光死後,諸武官舉高思好堪大將軍,帝曰:「思好喜反。」皆如所言。遂自以策無遺算,乃益驕縱。盛為無愁之曲,帝自彈胡琵琶而唱之,侍和之者以百數。人間謂之無愁天子。嘗出見群厲,盡殺之,或剝人面皮而視之。

  任陸令萱、和士開、高阿那肱、穆提婆、韓長鸞等宰制天下,陳德信、鄧長顒、何洪珍參預機權。各引親黨,超居非次,官由財進,獄以賄成,其所以亂政害人,難以備載。諸宮奴婢、閹人、商人、胡戶、雜戶、歌舞人、見鬼人濫得富貴者將萬數。庶姓封王者百數,不復可紀。開府千餘,儀同無數。領軍一時二十,連判文書,各作依字,不具姓名,莫知誰也。諸貴寵祖禰追贈官,歲一進,位極乃止。

  宮掖婢皆封郡君,宮女寶衣玉食者五百餘人,一裙直萬疋,鏡臺直千金,競為變巧,朝衣夕弊。承武成之奢麗,以為帝王當然。乃更增益宮苑,造偃武脩文臺,其嬪嬙諸宮中起鏡殿、寶殿、玳瑁殿,丹青彫刻,妙極當時。又於晉陽起十二院,壯麗逾於鄴下。所愛不恒,數毀而又復。夜則以火照作,寒則以湯為泥,百工困窮,無時休息。鑿晉陽西山為大佛像,一夜然油萬盆,光照宮內。又為胡昭儀起大慈寺,未成,改為穆皇后大寶林寺,窮極工巧,運石填泉,勞費億計,人牛死者不可勝紀。御馬則藉以氈剡,食物有十餘種,將合牝牡,則設青廬,具牢饌而親觀之。狗則飼以粱肉。馬及鷹犬乃有儀同、郡君之號,故有赤彪儀同、逍遙郡君、凌霄郡君,高思好書所謂「駮龍逍遙」者也。犬於馬上設褥以抱之,鬥雞亦號開府,犬馬雞鷹多食縣幹。〔三0〕鷹之入養者,稍割犬肉以飼之,至數日乃死。

  又於華林園立貧窮村舍,帝自弊衣為乞食兒。又為窮兒之市,躬自交易。寫築西鄙諸城,使人衣黑衣為羌兵,鼓噪凌之,親率內參臨拒,或實彎弓射人。自晉陽東巡,單馬馳鶩,衣解髮散而歸。

  又好不急之務,曾一夜索蠍,及旦得三升。特愛非時之物,取求火急,皆須朝徵夕辦,當勢者因之,貸一而責十焉。賦斂日重,徭役日繁,人力既殫,帑藏空竭。乃賜諸佞幸賣官,或得郡兩三,或得縣六七,各分州郡,下逮鄉官亦多降中旨,〔三一〕故有敕用州主簿,敕用郡功曹。於是州縣職司多出富商大賈,競為貪縱,人不聊生。爰自鄴都及諸州郡,所在徵稅,百端俱起。凡此諸役,皆漸於武成,至帝而增廣焉。然未嘗有帷薄淫穢,唯此事優於武成云。

  初河清末,武成夢大蝟攻破鄴城,故索境內蝟膏以絕之。識者以後主名聲與蝟相協,亡齊徵也。又婦人皆剪剔以著假髻,而危邪之狀如飛鳥,至於南面,則髻心正西。始自宮內為之,被於四遠,天意若曰元首剪落,危側當走西也。又為刀子者刃皆狹細,名曰盡勢。遊童戲者好以兩手持繩,拂地而卻上,跳且唱曰「高末」,高末之言,蓋高氏運祚之末也。然則亂亡之數蓋有兆云。

  論曰:武成風度高爽,經算弘長,文武之官,俱盡其力,有帝王之量矣。但愛狎庸豎,委以朝權,帷薄之間,淫侈過度,滅亡之兆,其在斯乎?玄象告變,傳位元子,名號雖殊,政猶己出,跡有虛飾,事非憲典,聰明臨下,何易可誣。又河南、河間、樂陵等諸王,或以時嫌,或以猜忌,皆無罪而殞,非所謂知命任天道之義也。後主以中庸之姿,懷易染之性,永言先訓,教匪義方。始自襁褓,至于傳位,隔以正人,閉其善道。養德所履,異乎春誦夏弦;過庭所聞,莫非不軌不物。輔之以中宮嬭媼,屬之以麗色淫聲,縱韝紲之娛,恣朋淫之好。語曰「從惡若崩」,蓋言其易。武平在御,彌見淪胥,罕接朝士,不親政事,一日萬機,委諸凶族。內侍帷幄,外吐絲綸,威厲風霜,志迴天日,虐人害物,搏噬無厭,賣獄鬻官,溪壑難滿。重以名將貽禍,忠臣顯戮,始見浸弱之萌,俄觀土崩之勢,周武因機,遂混區夏,悲夫!蓋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自然之理矣。

  鄭文貞公魏徵總而論之曰:神武以雄傑之姿,始基霸業;文襄以英明之略,伐叛柔遠。于時喪君有君,師出以律。河陰之役,摧宇文如反掌;渦陽之戰,掃侯景如拉枯。故能氣攝西鄰,威加南服,王室是賴,東夏宅心。文宣因累世之資,膺樂推之會,地居當璧,遂遷魏鼎。懷譎詭非常之才,運屈奇不測之智,網羅俊乂,明察臨下,文武名臣,盡其力用。親戎出塞,命將臨江,定單于於龍城,納長君於梁國,外內充實,疆埸無警,胡騎息其南侵,秦人不敢東顧。既而荒淫敗德,罔念作狂,為善未能亡身,餘殃足以傳後。得以壽終,幸也;胤嗣不永,宜哉。孝昭地逼身危,逆取順守,外敷文教,內蘊雄圖,將以牢籠區域,奄一函夏,享齡不永,勣用無成。若或天假之年,足使秦、吳旰食。武成即位,雅道陵遲,昭、襄之風,漼焉已墜。洎乎後主,外內崩離,眾潰於平陽,身禽於青土。天道深遠,或未易談,吉凶由人,抑可揚搉。

  觀夫有齊全盛,控帶遐阻,西苞汾、晉,南極江、淮,東盡海隅,北漸沙漠,六國之地,我獲其五,九州之境,彼分其四。料甲兵之眾寡,校帑藏之虛實,折衝千里之將,帷幄六奇之士,比二方之優劣,無等級以寄言。然其太行、長城之固自若也,江淮、汾晉之險不移也,帑藏輸稅之賦未虧也,士庶甲兵之眾不缺也;然而前王用之而有餘,後主守之而不足,其故何哉?前王之御時也,沐雨櫛風,拯其溺而救其焚,信賞必罰,安而利之,既與共其存亡,故得同其生死。後主則不然,以人從欲,損物益己。彫牆峻宇,甘酒嗜音,廛肆遍於宮園,禽色荒於外內,俾晝作夜,罔水行舟,所欲必成,所求必得。既不軌不物,又暗於聽受,忠信不聞,萋斐必入,視人如草芥,從惡如順流。佞閹處當軸之權,婢媼擅迴天之力,賣官鬻獄,亂政淫刑,刳剒被於忠良,祿位加於犬馬,讒邪並進,法令多聞,持瓢者非止百人,搖樹者不唯一手。於是土崩瓦解,眾叛親離,顧瞻周道,咸有西歸之志。方更盛其宮觀,窮極荒淫,謂黔首之可誣,指白日以自保。馳倒戈之旅,抗前歌之師,五世崇基,一舉而滅,豈非鐫金石者難為功,摧枯朽者易為力歟?

  抑又聞之:皇天無親,唯德是輔;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齊自河清之後,逮于武平之末,土木之功不息,嬪嬙之選無已,征稅盡,人力殫,物產無以給其求,江海不能贍其欲。所謂火既熾矣,更負薪以足之,數既窮矣,又為惡以促之,欲求大廈不燔,延期過曆,不亦難乎!由此言之,齊氏之敗亡,蓋亦由人,匪唯天道也。

  校勘記

  〔一〕 北齊書卷八 按此卷原缺,後人以北史卷八齊紀下後主紀補。三朝本卷末有宋人校語「此卷與北史同」。

  〔二〕 戊寅 諸本「戊寅」作「庚寅」。北史卷八、通鑑卷一六九作「戊寅」。按天統元年(五六五)四月癸丑朔,有「戊寅」,無「庚寅」,今據北史改。

  〔三〕 以瀛州刺史尉粲為太尉斛律光為大將軍東安王婁叡為太尉 通鑑卷一六九此條胡三省注:「尉粲、婁叡並為太尉,此承齊紀之誤。按尉粲傳(本書卷一五)粲為太傅,當從之。」殿本考證云:「考武成紀(本書卷七)河清三年(五六四)冬十二月,以斛律光為太尉,是『太尉』二字當屬下句讀。『為』字下(指「尉粲為」下),疑脫『太傅』二字。」按武成紀(補)大寧元年(五六一)十一月稱「以太尉尉粲為太保」。太保班在太尉上,不應此時又退到太尉。當如殿本考證之說,「尉粲為」下脫「太傅」二字。

  〔四〕 封太上皇帝子儼為東平王 按本書卷七武成紀(補)河清三年(五六四)九月已稱封儼為東平王,這裏重出。

  〔五〕 仁堅為北平王 諸本「堅」都作「固」。按下武平三年(五七二)兩見北平王仁堅。卷一二武成十二王傳(補)也稱「北平王貞字仁堅」。李百藥北齊書據其父德林舊稿寫成。德林避隋諱,改「堅」為「固」,這一處百藥漏改,北史仍之,此紀又仍北史之舊。今回改以歸一致。

  〔六〕 冬十月乙卯 諸本「乙卯」作「己卯」,北史卷八作「乙卯」。按天統二年(五六六)十月有「乙卯」,無「己卯」,今據改。

  〔七〕 徙馮翊王潤為太尉 張森楷云:「北史改官,例不稱『徙』。此『徙』字蓋當為『徒』,上脫『司』字。後人見『徒』字於義不屬,妄改為『徙』。按高潤在天統元年(五六五)四月為司徒。這次改官,他人都書原官,不應高潤獨缺,張說是。

  〔八〕 仁約為樂浪王 按卷一二武成十二王傳(補)無「仁約」,仁幾下面是樂平王仁邕。此人疑名約,字仁邕,這裏本無「仁」字,後人見兄弟名都有「仁」字,也加了此字。「樂浪」「樂平」不知孰是。

  〔九〕 仁統為丹陽王 北史卷八無「仁」字。本書卷一二武成十二王傳(補)作「丹陽王仁直」。通鑑卷一七0考異云:「北齊書帝紀名統,今從列傳,統謂仁直。」據此,則司馬光所見北齊書後主紀也作「統」,與北史同。按此「仁」字和上條「仁約」之「仁」都是後人所加。後主名緯字仁綱,儼字仁威和約字仁邕,統字仁直一例。此紀或稱名,或稱字。

  〔一0〕諸寺署所綰雜保戶姓高者 「雜保戶」不可解,「保」當是「役」之訛。本書卷四文宣紀天保二年(五五一)九月稱:「詔免諸伎作、屯、牧雜色役隸之徒為白戶。」「雜色役隸之徒」即雜役戶。

  〔一一〕十一月丙午 諸本「丙午」都作「甲午」,北史卷八作「景午」(即丙午)。按天統三年(五六七)十一月無「甲午」,有「丙午」,今據改。

  〔一二〕癸未 按本年十一月無「癸未」。通鑑卷一七0作「癸丑」,疑是。

  〔一三〕大赦九州職人普加四級 諸本和北史卷八「四」都作「一」。文館詞林卷六七0魏收北齊後主大赦詔即是這次大赦所發的詔書,稱「普加四級」。按此紀天統三年(五六七)二月、武平元年(五七0)六月大赦都說「九州職人,普加四級」。「一」字誤,今據文館詞林改。

  〔一四〕上太上皇后尊號為皇太后 三朝本、南本、北平、汲本、殿本「太上皇后」上無「上」字。局本及北史卷八、冊府卷一八九有。按此字不宜省,今從局本。

  〔一五〕詔侍中叱列長叉使於周 諸本和北史卷八「叉」作「文」,本書卷二0叱列平傳作「乂」,北史卷五三叱列平傳、卷九三梁蕭氏傳、通鑑卷一七0作「叉」。按漢魏南北朝墓誌集釋有馮忱妻叱李綱子墓誌稱「祖長釜,齊侍中、許昌王」。隋書卷一高祖紀上開皇二年、三年兩見叱李長叉。「釜」「叉」同,「叱李」即「叱列」的異譯。今據墓誌改。

  〔一六〕詔右丞相斛律光出晉州道 諸本及北史卷八「右」作「左」。按此紀於本年二月稱以斛律光為右丞相,明年十一月升左丞相,卷一七本傳同。這裏「左」字顯誤,今改正。

  〔一七〕太保琅邪王儼矯詔殺錄尚書事和士開於南臺 諸本「太保」作「太尉」,北史卷八作「太保」。按此紀於本年四月書儼為太保,卷一二琅邪王儼傳(補)同。今據北史改。

  〔一八〕書侍御史王子宣等 諸本「書侍御史」作「侍書御史」,北史卷八作「書侍御史」。本書卷一二琅邪王儼傳(補)作「治書侍御史」,隋書卷二一天文志(五代災應變)、通鑑卷一七二同儼傳。按本應作「治書侍御史」,北史避唐諱去「治」字,補此紀者以「書侍御史」罕見,妄加乙改,今從北史乙正。又本書琅邪王儼傳也以北史補,本無「治」字,今有此字,亦補此傳者所增,卻增得對。

  〔一九〕尚書右僕射馮子琮賜死殿中 諸本「右」作「左」,北史卷八作「右」。本書卷四0、北史卷五五馮子琮傳也是一作「左」,一作「右」。按此紀於本年二月書馮子琮為右僕射,隋書卷二一天文志(五代災應變)、卷二二五行志上(木氷)都稱「右僕射馮子琮」。「左」字誤,今據北史改。

  〔二0〕追贈故琅邪王儼為楚帝 諸本「帝」作「王」,北史卷八作「帝」。按贈帝事亦見本書卷一二(補)、北史卷五二儼本傳。「王」字誤,今據北史改。

  〔二一〕安德王延宗為司徒 諸本「司徒」上有「大」字,北史卷八無。按北齊制度司徒、司空都不加大,今據北史刪。

  〔二二〕太尉衛菩薩為大將軍 諸本和北史卷八「太尉」上有「大司馬」三字。按此紀於武平三年(五七二)二月稱「以衛菩薩為太尉」,沒有說他兼大司馬。而且以太尉遷大將軍,正合常規,大司馬班在大將軍上,菩薩如已官大司馬,一般無遷大將軍之例。這裏是涉上「南陽王綽為大司馬」而誤重,今刪

  〔二三〕思好投水死焚其屍 諸本和北史卷八「水」作「火」。按本書卷一四(補)、北史卷五一高思好傳說他軍敗,「投水而死」,又說「屠剝焚之」。若已投火,不待再焚。這裏本亦作「投水」,後人不知焚屍是死後的事,以為投水豈能焚,妄改作「火」。今據本傳改。

  〔二四〕以高勱為尚書右僕射 三朝本、北本、汲本、局本「勱」作「勵」,南本從北史卷八作「勱」,殿本從之。按本書卷一三、北史卷五一清河王岳傳作「勱」,而舊唐書卷六五高士廉傳、新唐書卷九五高儉傳作「勵」。金石錄卷二四高士廉塋兆記跋云:「唐史及元和姓纂皆云士廉父名『勵』,而北史作『勱』。今此碑與北史合,蓋唐史及姓纂轉寫誤爾。」據碑,作「勵」誤,今從南本。

  〔二五〕二月丙寅 上文已見「二月辛酉」,這裏不應重出二月。隋書卷二三五行志下(常風)作「三月」。但這年三月又沒有丙寅。則也可能衍「二月」二字。今不改。

  〔二六〕十二月戊申周武帝來救晉州庚戌戰於城南 諸本無「周」字,今據北史卷八補。又諸本「庚戌」作「庚申」。北史卷八、御覽卷一三一、周書卷六武帝紀建德六年(五七七)十二月都作「庚戌」。按上文見「戊申」,下文見「癸丑」,中間只能是「庚戌」,今據改。

  〔二七〕丁丑太皇太后太上皇后自鄴先趣濟州 諸本和北史卷八「太上皇」下無「后」字。通鑑卷一七三有。按下文說癸丑燒城西門(指鄴城),太上皇率百餘騎東走。丁丑是三日,癸丑是十九日,後主(太上皇)既已丁丑「趣濟州」,怎會在癸丑又自鄴東走?檢周書六武帝紀下建德六年(五七七)正月癸巳云:「齊主先送其母並妻子於青州,及城陷,乃率數十騎東走。」據此知此紀所云丁丑趣濟州的是後主的母妻。這裏脫一「后」字,今據通鑑補。

  〔二八〕乙亥 按這年正月乙亥朔,上文紀癸巳已是十九日,怎會又退到一日。乙亥必誤,通鑑卷一七三作「乙未」,疑是。

  〔二九〕為周將尉遲綱所獲 按周書卷六武帝紀下建德六年(五七七)正月記追擒北齊後主的是尉遲勤。勤父綱死於天和四年(五六九),見周書卷二0本傳。此紀誤。

  〔三0〕犬馬雞鷹多食縣幹 三朝本、北本、汲本、局本「幹」作「邑」。北史卷八作「幹」。按食幹是北齊制度,屢見本書。當是補此傳者不知食幹之制,臆改為「邑」。南本、殿本已據北史回改,今從之。

  〔三一〕下逮鄉官亦多降中旨 諸本及北史卷八「旨」作「者」。御覽卷一三一、通歷卷九、通典卷一四作「旨」,按「中旨」屢見本書卷三八元文遙傳(補)、卷四0馮子琮傳(補),今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