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国学名著>晉書>第二十九章 晉書卷二十九志第十九五行下

《晉書》第二十九章 晉書卷二十九志第十九五行下· 房玄龄等

傳曰:「聽之不聰,是謂不謀,厥咎急,厥罰恒寒,厥極貧。時則有鼓妖,時則有魚孽,時則有豕禍,時則有耳痾,時則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聽之不聰,是謂不謀,言上偏聽不聰,下情隔塞,則謀慮利害,失在嚴急,故其咎急也。盛冬日短,寒以殺物,政促迫,故其罰常寒也。寒則不生百穀,上下俱貧,故其極貧也。君嚴猛而閉下,臣戰慄而塞耳,則妄聞之氣發於音聲,故有鼓妖。寒氣動,故有魚孽。而龜能為孽,龜能陸處,非極陰也,魚去水而死,極陰之孽也。於易,坎為水,為豕,豕大耳而不聰察,聽氣毀,故有豕禍也。一曰,寒歲豕多死及為怪,亦是也。及人,則多病耳者,故有耳痾。水色黑,故有黑眚黑祥。凡聽傷者,病水氣;水氣病,則火沴之。其極貧者,順之,其福曰富。劉歆聽傳曰有介蟲之孽也。

  庶徵之恒寒,劉歆以為大雨雪,及未當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隕霜殺菽草,皆恒寒之罰也。京房易傳曰:「有德遭險茲謂逆命,厥異寒。誅罰過深,當燠而寒,盡六日,亦為雹。害正不誅茲謂養賊,寒七十二日,殺飛禽。道人始去茲謂傷,其寒,物無霜而死,涌水而出。戰不量敵茲謂辱命,其寒,雖雨物不茂。聞善不予,厥咎聾。」

  吳孫權嘉禾三年九月朔,隕霜傷穀。案劉向說,「誅罰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是時,校事呂壹專作威福,與漢元帝時石顯用事隕霜同應。班固書九月二日,陳壽言朔,皆明未可以傷穀也。壹後亦伏誅。京房易傳曰:「興兵妄誅茲謂亡法,厥災霜,夏殺五穀,冬殺麥。誅不原情茲謂不仁,其霜,夏先大雷風,冬先雨,乃隕霜,有芒角。賢聖遭害,其霜附木不下地。佞人依刑茲謂私賊,其霜在草根土隟間。不教而誅茲謂虐,其霜反在草下。」

  四年七月,雨雹,又隕霜。案劉向說,「雹者,陰脅陽也。」是時,呂壹作威用事,詆毀重臣,排陷無辜。自太子登以下咸患毒之,而壹反獲封侯寵異,與春秋時公子遂專任雨雹同應也。漢安帝信讒,多殺無辜,亦雨雹。董仲舒曰:「凡雹皆為有所脅,行專一之政故也。」

  赤烏四年正月,大雪,平地深三尺,鳥獸死者太半。是年夏,全琮等四將軍攻略淮南、襄陽,戰死者千餘人。其後,權以讒邪數責讓陸議,議憤恚致卒,與漢景武大雪同事。

  十一年四月,雨雹。是時,權聽讒,將危太子。其後,朱據、屈晃以迕意黜辱,陳正、陳象以忠諫族誅,而太子終廢。此有德遭險,誅罰過深之應也。

  武帝泰始六年冬,大雪。七年十二月,又大雪。明年,有步闡、楊肇之敗,死傷甚眾,不聰之罰也。

  九年四月辛未,隕霜。是時,賈充親黨比周用事,與魯定公、漢元帝時隕霜同應也。

  咸寧三年八月,平原、安平、上黨、泰山四郡霜,害三豆。是月,河間暴風寒冰,郡國五隕霜傷穀。是後大舉征吳,馬隆又帥精勇討涼州。五年五月丁亥,鉅鹿、魏郡雨雹,傷禾麥。辛卯,雁門雨雹,傷秋稼。六月庚戌,汲郡、廣平、陳留、滎陽雨雹。丙辰,又雨雹,隕霜,傷秋麥千三百餘頃,壞屋百二十餘間。癸亥,安定雨雹。七月丙申,魏郡又雨雹。閏月壬子,新興又雨雹。八月庚子,河南、河東、弘農又雨雹,兼傷秋稼三豆。

  太康元年三月,河東、高平霜雹,傷桑麥。四月,河南、河內、河東、魏郡、弘農雨雹,傷麥豆。是月庚午,畿內縣二及東平、范陽雨雹。癸酉,畿內縣五又雨雹。五月,東平、平陽、上黨、雁門、濟南雨雹,傷禾麥三豆。是時王濬有大功,而權戚互加陷抑,帝從容不斷,陰脅陽之應也。

  二年二月辛酉,隕霜于濟南、琅邪,傷麥。壬申,琅邪雨雹,傷麥。三月甲午,河東隕霜,害桑。五月丙戌,城陽、章武、琅邪傷麥。庚寅,河東、樂安、東平、濟陰、弘農、濮陽、齊國、頓丘、魏郡、河內、汲郡、上黨雨雹,傷禾稼。六月,郡國十七雨雹。七月,上黨雨雹。三年十二月,大雪。

  五年七月乙卯,中山、東平雨雹,傷秋稼。甲辰,中山雨雹。九月,南安大雪,折木。

  六年二月,東海隕霜,傷桑麥。三月戊辰,齊郡臨淄、長廣不其等四縣,樂安梁鄒等八縣,琅邪臨沂等八縣,河間易城等六縣,高陽北新城等四縣隕霜,〔一〕傷桑麥。六月,滎陽、汲郡、鴈門雨雹。

  八年四月,齊國、天水二郡隕霜。十二月,大雪。九年正月,京都大風雨雹,發屋拔木。四月,隴西隕霜。十年四月,郡國八隕霜。

  惠帝元康二年八月,沛及蕩陰雨雹。三年四月,滎陽雨雹。六月,弘農湖、〔二〕華陰又雨雹,深三尺。是時,賈后凶淫專恣,與春秋魯桓夫人同事,陰氣盛也。

  五年六月,東海雨雹,深五寸。十二月,丹楊建鄴雨雹。是月,丹楊建鄴大雪。六年三月,東海隕雪,殺桑麥。七年五月,魯國雨雹。七月,秦、雍二州隕霜,殺稼也。

  九年三月旬有八日,河南、滎陽、潁川隕霜,傷禾。五月,雨雹。是時,賈后凶躁滋甚,及冬,遂廢愍懷。

  永寧元年七月,襄城、河南雨雹。十月,襄城、河南、高平、平陽又風雹,折木傷稼。

  光熙元年閏八月甲申朔,霰雪。劉向曰:「盛陽,雨水傷熱,陰氣脅之,則轉而為雹。盛陰,雨雪凝滯,陽氣薄之,則散而為霰。今雪非其時,此聽不聰之應。」是年,帝崩。

  孝懷帝永嘉元年十二月冬,雪,平地三尺。七年十月庚午,大雪。

  元帝太興二年三月丁未,成都風雹,殺人。三年三月,海鹽雨雹。是時,王敦陵上。

  永昌二年十二月,幽、冀、并三州大雨。

  明帝太寧元年十二月,幽、冀、并三州大雪。〔三〕二年四月庚子,京都雨雹,鷰雀死。三年三月丁丑,雨雪。癸巳,隕霜。四月,大雨雹。是年,帝崩,尋有蘇峻之亂。

  成帝咸和六年三月癸未,雨雹。是時,帝幼弱,政在大臣。九年八月,成都大雪。是歲,李雄死。

  咸康二年正月丁巳,皇后見于太廟,其夕雨雹。

  康帝建元元年八月,大雪。是時,政在將相,陰氣盛也。劉向曰:「凡雨陰也,雪又雨之陰也。出非其時,迫近象也。」

  穆帝永和二年八月,冀方大雪,人馬多凍死。五年六月,臨漳暴風震電,雨雹,大如升。

  十年五月,涼州雪。明年八月,張祚枹罕護軍張瓘率宋混等攻滅祚,更立張耀靈弟玄靚。京房易傳曰:「夏雪,戒臣為亂。」此其亂之應也。

  十一年四月壬申朔,霜。十二月戊午,雷。己未,雪。是時帝幼,母后稱制,政在大臣,陰盛故也。

  升平二年正月,大雪。

  海西太和三年四月,雨雹,折木。〔四〕

  孝武太元二年四月己酉,雨雹。十二月,大雪。是時帝幼,政在將相,陰之盛也。

  十二年四月己丑,雨雹。二十年五月癸卯,上虞雨雹。

  二十一年四月丁亥,雨雹。是時,張夫人專寵,及帝暴崩,兆庶尤之。十二月,雨雪二十三日。是時嗣主幼沖,冢宰專政。

  安帝隆安二年三月乙卯,雨雹。是秋,王恭、殷仲堪稱兵內侮,終皆誅之也。

  元興二年十二月,酷寒過甚。是時,桓玄篡位,政事煩苛。識者以為朝政失在舒緩,玄則反之以酷。案劉向曰:「周衰無寒歲,秦滅無燠年。」此之謂也。

  三年正月甲申,霰雪又雷。雷霰同時,皆失節之應也。四月丙午,江陵雨雹。是時,安帝蒙塵。

  義熙元年四月壬申,雨雹。是時,四方未一,鉦鼓日戒。

  五年三月己亥,雪,深數尺。五月癸巳,溧陽雨雹。九月己丑,廣陵雨雹。明年,盧循至蔡洲。

  六年正月丙寅,雪又雷。五月壬申,雨雹。八年四月辛未朔,雨雹。六月癸亥,雨雹,大風發屋。是秋,誅劉蕃等。〔五〕

  十年四月辛卯,雨雹。

  雷震

  魏明帝景初中,洛陽城東橋、城西洛水浮橋桓楹同日三處俱時震。〔六〕尋又震西城上候風木飛鳥。〔七〕時勞役大起,帝尋晏駕。

  吳孫權赤烏八年夏,震宮門柱,又擊南津大橋桓楹。

  孫亮建興元年十二月朔,大風震電。是月,又雷雨。義同前說,亮終廢。

  武帝太康六年十二月甲申朔,淮南郡震電。七年十二月己亥,毗陵雷電,南沙司鹽都尉戴亮以聞。十年十二月癸卯,廬江、建安雷電大雨。

  惠帝永康元年六月癸卯,震崇陽陵標,西南五百步標破為七十片。是時,賈后陷害鼎輔,寵樹私戚,與漢桓帝時震憲陵寢同事也。后終誅滅。

  永興二年十月丁丑,雷震。

  懷帝永嘉四年十月,震電。

  愍帝建興元年十一月戊午,會稽大雨震電。己巳夜,赤氣曜於西北。是夕,大雨震電。庚午,大雪。案劉向說,「雷以二月出,八月入。」今此月震電者,陽不閉藏也。既發泄而明日便大雪,皆失節之異也。是時,劉載僭號平陽,〔八〕李雄稱制於蜀,九州幅裂,西京孤微,為君失時之象也。赤氣,赤祥也。

  元帝太興元年十一月乙卯,暴雨雷電。

  永昌二年七月丙子朔,〔九〕雷震太極殿柱。十二月,會稽、吳郡雷震電。

  成帝咸和元年十月己巳,會稽郡大雨震電。三年六月辛卯,〔一0〕臨海大雷,破郡府內小屋柱十枚,殺人。九月二日壬午立冬,會稽雷電。四年十一月,吳郡、會稽又震電。

  穆帝永和七年十月壬午,雷雨震電。升平元年十一月庚戌,雷。乙丑,又雷。五年十月庚午,雷發東南方。

  孝武帝太元五年六月甲寅,雷震含章殿四柱,并殺內侍二人。十年十二月,雷聲在南方。十四年七月甲寅,雷震,燒宣陽門西柱。

  安帝隆安二年九月壬辰,雷雨。

  元興三年,永安皇后至自巴陵,將設儀導入宮,天雷震,人馬各一俱殪焉。

  義熙四年十一月辛卯朔,西北方疾風發。癸丑,雷。五年六月丙寅,〔一一〕雷震太廟,破東鴟尾,徹柱,又震太子西池合堂。是時,帝不親蒸嘗,故天震之,明簡宗廟也。西池是明帝為太子時所造次,故號太子池。及安帝多病,患無嗣,故天震之,明無後也。六年正月丙寅,雷,又雪。十二月壬辰,大雷。九年十一月甲戌,雷。乙亥,又雷。

  鼓妖

  惠帝元康九年三月,有聲若牛,出許昌城。十二月,廢愍懷太子,幽于許宮。明年,賈后遣黃門孫慮殺太子,擊以藥杵,聲聞于外,是其應也。

  蘇峻在歷陽外營,將軍鼓自鳴,如人弄鼓者。峻手自破之,曰:「我鄉土時有此,則城空矣。」俄而作亂夷滅,此聽不聰之罰也。

  石季龍末,洛陽城西北九里,石牛在青石趺上,忽鳴,聲聞四十里。季龍遣人打落兩耳及尾,鐵釘釘四腳。尋而季龍死。

  孝武太元十五年三月己酉朔,東北方有聲如雷。案劉向說,以為「雷當託於雲,猶君託於臣。無雲而雷,此君不恤於下,下人將叛之象也」。及帝崩而天下漸亂,孫恩、桓玄交陵京邑。

  吳興長城夏架山有石鼓,長丈餘,面逕三尺所,下有盤石為足,鳴則聲如金鼓,三吳有兵。至安帝隆安中大鳴,後有孫恩之亂。

  魚孽

  魏齊王嘉平四年五月,有二魚集于武庫屋上,此魚孽也。王肅曰:「魚生於水,而亢於屋,介鱗之物,失其所也。邊將其殆有棄甲之變乎!」後果有東關之敗。干寶又以為高貴鄉公兵禍之應。二說皆與班固旨同。

  武帝太康中,有鯉魚二見武庫屋上。干寶以為:「武庫兵府,魚有鱗甲,亦兵類也。魚既極陰,屋上太陽,魚見屋上,象至陰以兵革之禍干太陽也。至惠帝初,誅楊駿,廢太后,矢交館閣。元康末,賈后謗殺太子,尋亦誅廢。十年之間,母后之難再興,是其應也,自是禍亂搆矣。」京房易傳曰:「魚去水,飛入道路,兵且作。」

  蝗蟲

  春秋,螽。劉歆從介蟲之孽,與魚同占。

  魏文帝黃初三年七月,冀州大蝗,人飢。案蔡邕說,「蝗者,在上貪苛之所致也。」是時,孫權歸順,帝因其有西陵之役,舉大眾襲之,權遂背叛也。

  武帝泰始十年六月,蝗。是時,荀、賈任政,疾害公直。

  惠帝永寧元年,郡國六蝗。

  懷帝永嘉四年五月,大蝗,自幽、并、司、冀至于秦雍,草木牛馬毛鬣皆盡。是時,天下兵亂,漁獵黔黎,存亡所繼,惟司馬越、苟晞而已。競為暴刻,經略無章,故有此孽。

  愍帝建興四年六月,大蝗。去歲劉曜頻攻北地、馮翊,麴允等悉眾御之,卒為劉曜所破,西京遂潰。五年,帝在平陽,司、冀、青、雍螽。

  元帝太興元年六月,蘭陵合鄉蝗,害禾稼。乙未,東莞蝗蟲縱廣三百里,害苗稼。七月,東海、彭城、下邳、臨淮四郡蝗蟲害禾豆。八月,冀、青、徐三州蝗,食生草盡,至于二年。是時,中州淪喪,暴亂滋甚也。

  二年五月,淮陵、臨淮、淮南、安豐、廬江等五郡蝗蟲食秋麥。是月癸丑,徐州及揚州江西諸郡蝗,吳郡百姓多餓死。是年,王敦并領荊州,苛暴之釁自此興矣。

  孝武帝太元十五年八月,兗州蝗。是時,慕容氏逼河南,征戍不已,故有斯孽。十六年五月,飛蝗從南來,集堂邑縣界,害苗稼。是年春,發江州兵營甲士二千人,家口六七千,配護軍及東宮,後尋散亡殆盡。又邊將連有征役,故有斯孽。

  豕禍

  吳孫皓寶鼎元年,野豕入右大司馬丁奉營,此豕禍也。後奉見遣攻穀陽,無功而反。皓怒,斬其導軍。及舉大眾北出,奉及萬彧等相謂曰:「若至華里,不得不各自還也。」此謀泄,奉時雖已死,皓追討穀陽事,殺其子溫,家屬皆遠徙,豕禍之應也。龔遂曰,「山野之獸,來入宮室,宮室將空」,又其象也。

  懷帝永嘉中,壽春城內有豕生兩頭而不活,周馥取而觀之。時識者云:「豕,北方畜,胡狄象。兩頭者,無上也。生而死,不遂也。天戒若曰,勿生專利之謀,將自致傾覆也。」周馥不寤,遂欲迎天子令諸侯,俄為元帝所敗,是其應也。石勒亦尋渡淮,百姓死者十有其九。

  元帝建武元年,有豕生八足,此聽不聰之罰,又所任邪也。是後有劉隗之變。

  成帝咸和六年六月,錢唐人家猳豕產兩子,而皆人面,如胡人狀,其身猶豕。京房易妖曰:「豕生人頭豕身者,危且亂。今此猳豕而產,異之甚者也。」

  孝武帝太元十年四月,京都有豚一頭二脊八足。十三年,京都人家豕產子,一頭二身八足,並與建武同妖也。是後,宰相沈酗,不恤朝政,近習用事,漸亂國綱,至於大壞也。

  黑眚黑祥

  孝懷帝永嘉五年十二月,黑氣四塞,近黑祥也。帝尋淪陷,王室丘墟,是其應也。

  愍帝建興二年正月己巳朔,黑霧著人如墨,連夜,五日乃止,此近黑祥也。其四年,帝降劉曜。

  元帝永昌元年十月,京師大霧,黑氣蔽天,日月無光。十一月,帝崩。

  火沴水

  武帝太康五年六月,任城、魯國池水皆赤如血。案劉向說,近火沴水,聽之不聰之罰也。京房易傳曰:「君淫於色,賢人潛,國家危,厥異水流赤。」

  穆帝升平三年二月,涼州城東池中有火。四年四月,姑臧澤水中又有火。此火沴水之妖也。明年,張天錫殺中護軍張邕。邕,執政之人也。

  安帝元興二年十月,錢唐臨平湖水赤,桓玄諷吳郡使言開除以為己瑞,俄而桓玄敗。

  傳曰:「思心之不容,是謂不聖,厥咎霿,厥罰恒風,厥極凶短折。時則有脂夜之妖,時則有華孽,時則有牛禍,時則有心腹之痾,時則有黃眚黃祥,時則有金木水火沴土。」思心不容,是謂不聖。思心者,心思慮也。容,寬也。孔子曰:「居上不寬,吾何以觀之哉!」言上不寬大包容,臣下則不能居聖位。貌言視聽,以心為主,四者皆失,則區霿無識,故其咎霿也。雨旱寒燠,亦以風為本,四氣皆亂,故其罰恒風也。恒風傷物,故其極凶短折也。傷人曰凶,禽獸曰短,草木曰折。一曰,凶,夭也;兄喪弟曰短,父喪子曰折。在人,腹中肥而包裹心者,脂也。心區霿則冥晦,故有脂夜之妖。一曰,有脂物而夜為妖,若脂夜污人衣,淫之象也。一曰,夜妖者,雲風並起而杳冥,故與常風同象也。溫而風則生螟螣,有裸蟲之孽。劉向以為:「於易,巽為風,為木。卦在三月四月,繼陽而治,主木之華實。風氣盛至,秋冬木復華,故有華孽。」一曰,地氣盛則秋冬復華。一曰,華者色也,土為內事,謂女孽也。於易,坤為土,為牛。牛大心而不能思慮,心氣毀,故有牛禍。一曰,牛多死及為怪,亦是也。及人,則多病心腹者,故有心腹之痾。土色黃,故有黃眚黃祥。凡思心傷者,病土氣;土氣病,則金木水火沴之,故曰時則有金木水火沴土。不言「惟」而獨曰「時則有」者,非一衝氣所沴,明其異大也。其極凶短折者,順之,其福曰考終命。劉歆思心傳曰:「時有臝蟲之孽,謂螟螣之屬也。」

  庶徵恒風

  魏齊王正始九年十一月,大風數十日,發屋折樹。十二月戊午晦尤甚,動太極東閤。

  嘉平元年正月壬辰朔,西北大風,發屋折樹木,昏塵蔽天。案管輅說,此為時刑大臣,執政之憂也。是時,曹爽區霿自專,驕僭過度,天戒數見,終不改革,此思心不睿,恒風之罰也。後踰旬而爽等誅滅。京房易傳曰:「眾逆同志,至德乃潛,厥異風。其風也,行不解,物不長,雨小而傷。政悖德隱茲謂亂,厥風先風不雨,大風暴起,發屋折木。守義不進茲謂眊,厥風與雲俱起,折五穀莖。臣易上政茲謂不順,厥風大猋發屋。賦斂不理茲謂禍,厥風絕經紀,止即溫,溫即蟲。侯專封茲謂不統,厥風疾而樹不搖,穀不成。辟不思道利茲謂無澤,厥風不搖木,旱無雲,傷禾。公常於利茲謂亂,厥風微而溫,生蟲蝗,害五穀。棄政作淫茲謂惑,厥風溫,螟蟲起,害有益人之物。諸侯不朝茲謂畔,厥風無恒,地變赤,雨殺人。」

  吳孫權太元元年八月朔,大風,江海涌溢,平地水深八尺,拔高陵樹二千株,石碑蹉動,吳城兩門飛落。〔一二〕案華覈對,役繁賦重,區霿不容之罰也。明年,權薨。

  孫亮建興元年十二月丙申,大風震電。是歲,魏遣大眾三道來攻,諸葛恪破其東興軍,二軍亦退。明年,恪又攻新城,喪眾太半,還,伏誅。

  孫休永安元年十一月甲午,風四轉五復,蒙霧連日。是時,孫綝一門五侯,權傾吳主,風霧之災,與漢五侯丁、傅同應也。十二月丁卯夜,有大風,發木揚沙。明日,綝誅。

  武帝泰始五年五月辛卯朔,廣平大風,折木。

  咸寧元年五月,下邳、廣陵大風,壞千餘家,折樹木。其月甲申,廣陵、司吾、下邳大風,折木。〔一三〕三年八月,河間大風,折木。

  太康二年五月,濟南暴風,折木,傷麥。六月,高平大風,折木,發壞邸閣四十餘區。七月,上黨又大風,傷秋稼。八年六月,郡國八大風。九年正月,京都風雹,發屋拔樹。後二年,宮車晏駕。

  惠帝元康四年六月,大風雨,拔木。五年四月庚寅夜,暴風,城東渠波浪殺人。七月,下邳大風,壞廬舍。九月,雁門、新興、太原、上黨災風傷稼。明年,氐羌反叛,大兵西討。

  九年六月,飆風吹賈謐朝服飛數百丈。明年,謐誅。十一月甲子朔,京都連大風,發屋折木。十二月,愍懷太子廢,幽于許昌。

  永康元年二月,大風拔木。三月,愍懷被害。己卯,喪柩發許昌還洛。是日,又大風雷電,幃蓋飛裂。四月,張華第舍飆風起,折木飛繒,折軸六七。是月,華遇害。十一月戊午朔,大風從西北來,折木飛沙石,六日止。明年正月,趙王倫篡位。

  永寧元年八月,郡國三大風。

  永興元年正月乙丑,西北大風。趙王倫建始元年正月癸酉,趙王倫祠太廟,災風暴起,塵四合。其年四月,倫伏辜。

  元帝永昌元年七月丙寅,大風拔木,屋瓦皆飛。八月,暴風壞屋,拔御道柳樹百餘株。其風縱橫無常,若風自八方來者。是時,王敦專權,害尚書令刁協、僕射周顗等,故風縱橫若非一處也。此臣易上政,諸侯不朝之罰也。十一月,宮車晏駕。

  成帝咸康四年三月壬辰,成都大風,發屋折木。四月,李壽襲殺李期,自立。

  康帝建元元年七月庚申,〔一四〕晉陵、吳郡災,風。

  穆帝升平元年八月丁未,策立皇后何氏。是日,疾風。後桓玄篡位,乃降后為零陵縣君,不睿之罰也。五年正月戊戌朔,〔一五〕疾風。

  海西公太和六年二月,大風迅急,是年被廢。

  孝武帝寧康元年三月,京都大風,火大起。是時,桓溫入朝,志在陵上,帝又幼少,人懷憂恐,斯不睿之徵也。三年三月戊申朔,暴風迅起,從丑上來,須臾逆轉,從子上來,飛沙揚礫。

  太元二年二月乙丑朔,暴風折木。閏三月甲子朔,暴風疾雨俱至,發屋折木。三年六月,長安大風,拔苻堅宮中樹。其後,堅再南伐,遂有淝水之敗,身戮國亡。四年八月乙未,暴風揚沙石。

  十二年正月壬子夜,〔一六〕暴風。七月甲辰,大風折木。十三年十二月乙未,〔一七〕大風,晝晦。其後帝崩而諸侯違命,權奪於元顯,禍成於桓玄,是其應也。十七年六月乙卯,〔一八〕大風折木。

  安帝元興二年二月甲辰夜,〔一九〕大風雨,大航門屋瓦飛落。明年,桓玄篡位,由此門入。

  三年正月,桓玄出遊大航南,飄風飛其〈車卑〉輗蓋,經三月而玄敗歸江陵。五月,江陵又大風折木。是月,桓玄敗於崢嶸洲,身亦屠裂。十一月丁酉,〔二0〕大風,江陵多死者。

  義熙四年十一月辛卯朔,西北疾風起。五年閏十月丁亥,〔二一〕大風發屋。明年,盧循至蔡洲。六年五月壬申,大風拔北郊樹,樹幾百年也。并吹琅邪、揚州二射堂倒壞。是日,盧循大艦漂沒。甲戌,又風,發屋折木。是冬,王師南討。

  九年正月,大風,白馬寺浮圖剎柱折壞。十年四月己丑朔,大風拔木。六月辛亥,大風拔木。七月,淮北大風,壞廬舍。明年,西討司馬休之應。

  夜妖

  魏高貴鄉公正元二年正月戊戌,景帝討毌丘儉,大風晦暝,行者皆頓伏,近夜妖也。劉向曰:「正晝而暝,陰為陽,臣制君也。」

  元帝景元三年十月,京都大震,晝晦,此夜妖也。班固曰:「夜妖者,雲風並起而杳冥,故與常風同象也。」劉向春秋說云:「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將令專事。暝晦,公室卑矣。」魏見此妖,晉有天下之應也。

  懷帝永嘉四年十月辛卯,〔二二〕晝昏,至于庚子,此夜妖也。後年,劉曜寇洛川,王師頻為賊所敗,帝蒙塵于平陽。

  孝武帝太元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大風晦暝。其後帝崩,而諸侯違命,干戈內侮,權奪於元顯,禍成於桓玄。

  臝蟲之孽

  京房易傳曰:「臣安祿位茲謂貪,厥災蟲食根。德無常茲謂煩,蟲食葉。不絀無德,蟲食本。與東作爭茲謂不時,蟲食莖。蔽惡生孽,蟲食心。」

  武帝咸寧元年七月,郡國螟。九月,青州又螟。是月,郡國有青蟲食其禾稼。四年,司、冀、兗、豫、荊、揚郡國二十螟。

  太康四年,會稽彭蜞及蟹皆化為鼠,甚眾,復大食稻為災。九年八月,郡國二十四螟。九月,蟲又傷秋稼。是時,帝聽讒諛,寵任賈充、楊駿,故有蟲蝗之災,不絀無德之罰。

  惠帝元康三年九月,帶方等六縣螟,食禾葉盡。

  永寧元年七月,梁、益、涼三州螟。是時,齊王冏執政,貪苛之應也。十月,〔二三〕南安、巴西、江陽、太原、新興、北海青蟲食禾葉,甚者十傷五六。十二月,郡國六螟。

  牛禍

  武帝太康九年,幽州塞北有死牛頭語,近牛禍也。是時,帝多疾病,深以後事為念,而託付不以至公,思瞀亂之應也。案師曠曰:「怨讟動於人,則有非言之物而言。」又其義也。京房易傳曰:「殺無罪,牛生妖。」

  惠帝太安中,江夏張騁所乘牛言曰:「天下亂,乘我何之!」騁懼而還,犬又言曰:「歸何早也﹖」尋後牛又人立而行。騁使善卜者卦之,謂曰:「天下將有兵亂,為禍非止一家。」其年,張昌反,先略江夏,騁為將帥,於是五州殘亂,騁亦族滅。京房易傳曰:「牛能言,如其言占吉凶。」易萌氣樞曰:「人君不好士,走馬被文繡,犬狼食人食,則有六畜談言。」時天子諸侯不以惠下為務,又其應也。

  元帝建武元年七月,晉陵陳門才牛生犢,〔二四〕一體兩頭。案京房易傳言:「牛生子二首一身,天下將分之象也。」是時,愍帝蒙塵於平陽,尋為逆胡所殺。元帝即位江東,天下分為二,是其應也。

  太興元年,武昌太守王諒牛生子,兩頭八足,兩尾共一腹,三年後死,又有牛一足三尾,皆生而死。案司馬彪說,「兩頭者,政在私門,上下無別之象也。」京房易傳曰:「足多者,所任邪也;足少者,不勝任也。」其後王敦等亂政,此其祥也。

  四年十二月,郊牛死。案劉向說春秋郊牛死曰:「宣公區霿昏亂,故天不饗其祀。」今元帝中興之業,實王導之謀也。劉隗探會上意,以得親幸,導見疏外,此區霿不睿之禍。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護軍牛生犢,兩頭六足。是冬,蘇峻作亂。七年,九德人袁榮家牛產犢,兩頭八足,二尾共身。

  桓玄之國,在荊州詣刺史殷仲堪,行至鶴穴,逢一老公驅青牛,形色瑰異,桓玄即以所乘牛易取。乘至零陵涇溪,駿駛非常,息駕飲牛,牛逕入江水不出。玄遣人覘守,經日無所見。於後玄敗被誅。

  黃眚黃祥

  蜀劉備章武二年,東伐。二月,自秭歸進屯夷道。六月,秭歸有黃氣見,長十餘里,廣數十丈。後踰旬,備為陸議所破,近黃祥也。

  魏齊王正始中,中山王周南為襄邑長。有鼠從穴出,語曰:「王周南,爾以某日死。」周南不應,鼠還穴。後至期,更冠幘皁衣出,語曰:「周南,汝日中當死。」又不應,鼠復入穴。斯須更出,語如向。日適欲中,鼠入須臾復出,出復入,轉更數,語如前。日適中,鼠曰:「周南,汝不應,我復何道!」言絕,顛蹶而死,即失衣冠。取視,俱如常鼠。案班固說,此黃祥也。是時,曹爽專政,競為比周,故鼠作變也。

  惠帝元康四年十二月,大霧。帝時昏眊,政非己出,故有區霿之妖。

  元帝太興四年八月,黃霧四塞,埃氛蔽天。

  永昌元年十月,京師大霧,黑氣貫天,日無光。

  明帝太寧元年正月癸巳,黃霧四塞。二月,又黃霧四塞。是時王敦擅權,謀逆愈甚。

  穆帝永和七年三月,涼州大風拔木,黃霧下塵。是時,張重華納譖,出謝艾為酒泉太守,而所任非其人,至九年死,嗣子見殺,是其應也。京房易傳曰:「聞善不予茲謂不知,厥異黃,厥咎聾,厥災不嗣。黃者,有黃濁氣四塞天下。蔽賢絕道,故災至絕世也。」

  孝武太元八年二月癸未,黃霧四塞。是時,道子專政,親近佞人,朝綱方替。

  安帝元興元年十月丙申朔,黃霧昏濁不雨。是時桓玄謀逆之應。

  義熙五年十一月,大霧。十年十一月,又大霧。是時,帝室衰微,臣下權盛,兵及土地,略非君有,此其應也。

  地震

  劉向曰:「地震,金木水火沴土者也。」伯陽甫曰:「天地之氣,不過其序;若過其序,人之亂也。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升,於是有地震。」

  吳孫權黃武四年,江東地連震。是時,權受魏爵命為大將軍、吳王,改元專制,不修臣跡。京房易傳曰:「臣事雖正,專必震。其震,於水則波,於木則搖,於屋則瓦落。大經在辟而易臣茲謂陰動,厥震搖政宮。大經搖政茲謂不陰,厥震搖山,出涌水。嗣子無德專祿茲謂不順,厥震動丘陵,涌水出。」劉向並云:〔二五〕「臣下強盛,將動而為害之應也。」

  魏明帝青龍二年十一月,京都地震,從東來,隱隱有聲,搖屋瓦。

  景初元年六月戊申,京都地震。是秋,吳將朱然圍江夏,荊州刺史胡質擊退之。又,公孫文懿叛,自立為燕王,改年,置百官。明年,討平之。

  吳孫權嘉禾六年五月,江東地震。

  赤烏二年正月,地再震。是時,呂壹專事,步騭上疏曰:「伏聞校事吹毛求瑕,趣欲陷人,成其威福,無罪無辜,橫受重刑,雖有大臣,不見信任,如此,天地焉得無變!故地連震動,臣下專政之應也。冀所以警悟人主,可不深思其意哉!」壹後卒敗。

  魏齊王正始二年十一月,南安郡地震。三年七月甲申,南安郡地震。十二月,魏郡地震。六年二月丁卯,南安郡地震。是時,曹爽專政,遷太后于永寧宮,太后與帝相泣而別。連年地震,是其應也。

  吳孫權赤烏十一年二月,江東地仍震。是時,權聽讒,尋黜朱據,廢太子。

  蜀劉禪炎興元年,蜀地震。是時宦人黃皓專權。案司馬彪說,「閹官無陽施,猶婦人也。」皓見任之應。與漢和帝時同事也。是冬,蜀亡。

  武帝泰始五年四月辛酉,地震。是年冬,新平氐羌叛。明年,孫皓遣大眾入渦口。七年六月丙申,地震。

  咸寧二年八月庚辰,河南、河東、平陽地震。四年六月丁未,陰平廣武地震,甲子又震。

  太康二年二月庚申,淮南、丹楊地震。五年正月朔壬辰,〔二六〕京師地震。六年七月己丑,地震。〔二七〕七年七月,南安、犍為地震。八月,京兆地震。八年五月壬子,建安地震。七月,陰平地震。八月,丹楊地震。九年正月,會稽、丹楊、吳興地震。四月辛酉,長沙、南海等郡國八地震。七月至于八月,地又四震,其三有聲如雷。九月,臨賀地震,十二月又震。十年十二月己亥,丹楊地震。

  太熙元年正月,地又震。武帝世,始於賈充,終於楊駿,阿黨昧利,苟竊朝權。至於末年,所任轉弊,故頻年地震,過其序也,終喪天下。

  惠帝元康元年十二月辛酉,京都地震。此夏,賈后使楚王瑋殺汝南王亮及太保衛瓘,此陰道盛、陽道微故也。

  四年二月,上谷、上庸、遼東地震。五月,蜀郡山移;淮南壽春洪水出,山崩地陷,壞城府。八月,上谷地震,水出,殺百餘人。十月,京都地震。十一月,滎陽、襄城、汝陰、梁國、南陽地皆震。十二月,京都又震。是時,賈后亂朝,終至禍敗之應也。漢鄧太后攝政時,郡國地震。李固以為:「地,陰也,法當安靜。今乃越陰之職,專陽之政,故應以震。」此同事也。京房易傳曰:「小人剝廬,厥妖山崩,茲謂陰乘陽,弱勝強。」又曰:「陰背陽則地裂,父子分離,夷羌叛去。」

  五年五月丁丑,地震。六月,金城地震。六年正月丁丑,地震。八年正月丙辰,地震。

  太安元年十月,〔二八〕地震。時齊王冏專政之應。二年十二月丙辰,地震。是時,長沙王乂專政之應也。

  孝懷帝永嘉三年十月,荊、湘二州地震。〔二九〕時司馬越專政。四年四月,兗州地震。五月,石勒寇汲郡,執太守胡寵,遂南濟河,〔三0〕是其應也。

  愍帝建興二年四月甲辰,地震。三年六月丁卯,長安又地震。是時主幼,權傾於下,四方雲擾,兵亂不息之應也。

  元帝太興元年四月,西平地震,湧水出。十二月,廬陵、豫章、武昌、西陵地震,湧水出,山崩。干寶以為王敦陵上之應也。

  二年五月己丑,祁山地震,山崩,殺人。是時,相國南陽王保在祁山,稱晉王不終之象也。三年五月庚寅,〔三一〕丹楊、吳郡、晉陵又地震。

  成帝咸和二年二月,江陵地震。三月,益州地震。四月己未,豫章地震。〔三二〕是年,蘇峻作亂。九年三月丁酉,會稽地震。

  穆帝永和元年六月癸亥,地震。是時,嗣主幼沖,母后稱制,政在臣下,所以連年地震。

  二年十月,〔三三〕地震。三年正月丙辰,地震。九月,地又震。四年十月己未,地震。

  五年正月庚寅,地震。是時,石季龍僭即皇帝位,亦過其序也。

  九年八月丁酉,京都地震,有聲如雷。十年正月丁卯,地震,聲如雷,雞雉皆鳴呴。十一年四月乙酉,地震。五月丁未,地震。

  升平二年十一月辛酉,地震。五年八月,涼州地震。

  哀帝隆和元年四月甲戌,地震。是時,政在將相,人主南面而已。

  興寧元年四月甲戌,揚州地震,湖瀆溢。二年二月庚寅,〔三四〕江陵地震。是時,桓溫專政。

  海西公太和元年二月,涼州地震,水涌。是海西將廢之應也。

  簡文帝咸安二年十月辛未,安成地震。〔三五〕是年帝崩。

  孝武帝寧康元年十月辛未,地震。二年二月丁巳,地震。七月甲午,涼州地又震,山崩。是時,嗣主幼沖,權在將相,陰盛之應也。

  太元二年閏三月壬午,地震。五月丁丑,地震。十一年六月己卯,地震。是後緣河諸將連歲兵役,人勞之應也。十五年三月己酉朔夜,地震。八月,京都地震。十二月己未,地震。十七年六月癸卯,地震。十二月己未,地又震。是時,群小弄權,天下側目。十八年正月癸亥朔,地震。二月乙未夜,地震。

  安帝隆安四年四月乙未,地震。九月癸丑,地震。是時,幼主沖昧,政在臣下。

  義熙四年正月壬子夜,地震有聲。十月癸亥,地震。五年正月戊戌夜,尋陽地震,有聲如雷。明年,盧循下。八年,自正月至四月,南康、廬陵地四震。明年,王旅西討荊益。十年三月戊寅,地震。

  山崩地陷裂

  吳孫權赤烏十三年八月,丹楊、句容及故鄣、寧國諸山崩,鴻水溢。案劉向說:「山,陽,君也。水,陰,百姓也。天戒若曰,君道崩壞,百姓將失其所與!」春秋梁山崩,漢齊、楚眾山發水,同事也。夫三代命祀,祭不越望,吉凶禍福,不是過也。吳雖稱帝,其實列國,災發丹楊,其天意矣。劉歆以為:「國主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徵也。」後二年而權薨,又二十六年而吳亡。

  魏元帝咸熙二年二月,太行山崩,此魏亡之徵也。其冬,晉有天下。

  武帝泰始三年三月戊午,大石山崩。四年七月,泰山崩墜三里。京房易傳曰:「自上下者為崩,厥應泰山之石顛而下,聖王受命人君虜。」及帝晏駕,而祿去王室,惠皇懦弱,懷、愍二帝俱辱虜庭,淪胥於北,元帝中興於南,此其應也。

  太康五年五月丙午,〔三六〕宣帝廟地陷。六年十月,南安新興山崩,涌水出。七年二月,朱提之大瀘山崩,震壞郡舍,陰平之仇池崖隕。八年七月,大雨,殿前地陷,方五尺,深數丈,中有破船。

  惠帝元康四年,蜀郡山崩,殺人。五月壬子,壽春山崩,洪水出,城壞,地陷方三十丈,殺人。六月,壽春大雷,山崩地坼,人家陷死,上庸亦如之。八月,居庸地裂,廣三十六丈,長八十四丈,水出,大饑。上庸四處山崩,地墜廣三十丈,長百三十丈,水出殺人。皆賈后亂朝之應也。

  太安元年四月,西墉崩。

  懷帝永嘉元年三月,洛陽東北步廣里地陷。二年八月乙亥,鄄城城無故自壞七十餘丈,司馬越惡之,遷于濮陽,此見沴之異也。越卒以陵上受禍。三年七月戊辰,當陽地裂三所,廣三丈,長三百餘步。京房易傳曰:「地坼裂者,臣下分離,不肯相從也。」其後司馬越苟晞交惡,四方牧伯莫不離散,王室遂亡。

  三年十月,宜都夷道山崩。四年四月,湘東酃黑石山崩。

  元帝太興元年二月,廬陵、豫章、武昌、西陽地震山崩。二年五月,祁山地震,山崩,殺人。三年,南平郡山崩,出雄黃數千斤。時王敦陵傲,帝優容之,示含養禍萌也。四年八月,常山崩,水出,滹沱盈溢,大木傾拔。

  成帝咸和四年十月,柴桑廬山西北崖崩。十二月,劉胤為郭默所殺。

  穆帝永和七年九月,峻平、崇陽二陵崩。十二年十一月,遣散騎常侍車灌修峻平陵,開埏道,崩壓,殺數十人。

  升平五年二月,南掖門馬足陷地,得鍾一,有文四字。

  哀帝隆和元年四月丁丑,浩亹山崩,張天錫亡徵也。

  安帝義熙八年三月壬寅,山陰地陷,方四丈,有聲如雷。十年五月戊寅,西明門地穿,涌水出,毀門扇及限,此水沴土也。十一年五月,霍山崩,出銅鍾六枚。十三年七月,漢中成固縣水涯有聲若雷,既而岸崩,出銅鍾十有二枚。

  惠帝元康九年六月夜,暴雷雨,賈謐齋屋柱陷入地,壓謐床帳,此木沴土,土失其性,不能載也。明年,謐誅焉。

  光熙元年五月,范陽國地燃,可以爨,此火沴土也。是時,禮樂征伐自諸侯出。

  傳曰:「皇之不極,是謂不建,厥咎眊,厥罰恒陰,厥極弱。時則有射妖,時則有龍蛇之孽,時則有馬禍,時則有下人伐上之痾,時則有日月亂行,星辰逆行。」皇之不極,是謂不建。皇,君;極,中;建,立也。人君貌言視聽思心五事皆失,不得其中,不能立萬事,失在眊悖,故其咎眊也。王者自下承天理物。雲起於山,而彌於天;天氣亂,故其罰恒陰。一曰,上失中,則下強盛而蔽君明也。易曰:「亢龍有悔,貴而亡位,高而亡民,賢人在下位而亡輔。」如此,則君有南面之尊,而亡一人之助,故其極弱也。盛陽動進輕疾。禮,春而大射,以順陽氣。上微弱則下奮驚動,故有射妖。易曰:「雲從龍。」又曰:「龍蛇之蟄,以存身也。」陰氣動,〔三七〕故有龍蛇之孽。於易,乾為君,為馬。任用而強力,君氣毀,故有馬禍。一曰,馬多死及為怪,亦是也。君亂且弱,人之所叛,天之所去,不有明王之誅,則有篡殺之禍,故有下人伐上之痾。凡君道傷者,病天氣。不言五行沴天,而曰「日月亂行,〔三八〕星辰逆行」者,為若下不敢沴天,猶春秋曰「王師敗績于貿戎」,不言敗之者,以自敗為文,尊尊之意也。劉歆皇極傳曰有下體生於上之痾。說以為下人伐上,天誅已成,不得復為痾云。

  恒陰

  吳孫亮太平三年,自八月沈陰不雨,四十餘日。是時,將誅孫綝,謀泄。九月戊午,綝以兵圍宮,廢亮為會稽王,此恒陰之罰也

  吳孫皓寶鼎元年十二月,太史奏久陰不雨,將有陰謀。孫皓驚懼。時陸凱等謀因其謁廟廢之。及出,留平領兵前驅,凱先語平,平不許,是以不果。皓既肆虐,群下多懷異圖,終至降亡。

  射妖

  蜀車騎將軍鄧芝征涪陵,見玄猿緣山,手射中之。猿拔其箭,卷木葉塞其創。芝曰:「嘻!吾違物之性,其將死矣!」俄而卒,此射妖也。一曰,猿母抱子,芝射中之,子為拔箭,取木葉塞創。芝歎息,投弩水中,自知當死。

  恭帝為琅邪王,好奇戲,嘗閉一馬於門內,令人射之,欲觀幾箭死。左右有諫者曰:「馬,國姓也。今射之,不祥。」於是乃止,而馬已被十許箭矣。此蓋射妖也。俄而禪位於宋焉。

  龍蛇之孽

  魏明帝青龍元年正月甲申,青龍見郟之摩陂井中。凡瑞興非時,則為妖孽,況困于井,非嘉祥矣。魏以改年,非也。干寶曰:「自明帝,終魏世,青龍、黃龍見者,皆其主興廢之應也。魏土運,青木色,而不勝于金。黃得位,青失位之象也。青龍多見者,君德國運內相克伐也。故高貴鄉公卒敗于兵。」案劉向說,龍貴象而困井中,諸侯將有幽執之禍也。魏世,龍莫不在井,此居上者逼制之應。高貴鄉公著潛龍詩,即此旨也。

  高貴鄉公正元元年十月戊戌,〔三九〕黃龍見于鄴井中。

  甘露元年正月辛丑,青龍見軹縣井中。六月乙丑,青龍見元城縣界井中。二年二月,青龍見溫縣井中。三年,黃龍、青龍俱見頓丘、冠軍、陽夏縣界井中。四年正月,黃龍二見寧陵縣界井中。

  元帝景元元年十二月甲申,黃龍見華陰縣井中。〔四0〕三年二月,龍見軹縣井中。

  吳孫皓天冊中,龍乳於長沙人家,啖雞雛。京房易妖曰:「龍乳人家,王者為庶人。」其後皓降晉。

  武帝咸寧二年六月丙午,白龍二見于九原井中。

  太康五年正月癸卯,二龍見武庫井中。帝觀之,有喜色。百僚將賀,劉毅獨表曰:「昔龍漦夏庭,禍發周室。龍見鄭門,子產不賀。」帝答曰:「朕德政未修,未有以應受嘉祥。」遂不賀也。孫盛曰:〔四一〕「龍,水物也,何與於人!子產言之當矣。但非其所處,實為妖災。夫龍以飛翔顯見為瑞,今則潛伏幽處,非休祥也。」漢惠帝二年,兩龍見蘭陵井中,本志以為其後趙王幽死之象。武庫者,帝王威御之器所寶藏也,屋宇邃密,非龍所處。是後七年,藩王相害,二十八年,果有二胡僭竊神器,二逆皆字曰龍,此之表異,為有證矣。

  愍帝建興二年十一月,枹罕羌妓產一龍子,色似錦文,常就母乳,遙見神光,少得就視。此亦皇之不建,於是帝竟淪沒。

  呂纂末,龍出東廂井中,到其殿前蟠臥,比旦失之。俄又有黑龍升其宮門。纂咸以為美瑞。或曰:「龍者陰類,出入有時,今而屢見,必有下人謀上之變。」後纂果為呂超所殺。

  武帝咸寧中,司徒府有二大蛇,長十許丈,居聽事平橑上而人不知,但數年怪府中數失小兒及豬犬之屬。後有一蛇夜出,被刃傷不能去,乃覺之,發徒攻擊,移時乃死。夫司徒,五教之府;此皇極不建,故蛇孽見之。漢靈帝時,蛇見御座,楊賜云為帝溺於色之應也。魏代宮人猥多,晉又過之,燕遊是湎,此其孽也。詩云:「惟虺惟蛇,女子之祥」也。

  惠帝元康五年三月癸巳,臨淄有大蛇,長十餘丈,負二小蛇入城北門,逕從市入漢城陽景王祠中,不見。天戒若曰:昔漢景王有定傾之功,而不厲節忠慎,以至失職奪功之辱。今齊王冏不寤,雖建興復之功,而驕陵取禍,此其徵也。

  明帝太寧初,武昌有大蛇,常居故神祠空樹中,每出頭從人受食。京房易妖曰:「蛇見於邑,不出三年有大兵,國有大憂。」尋有王敦之逆。

  馬禍

  武帝太熙元年,遼東有馬生角,在兩耳下,長三寸。案劉向說曰:「此兵象也。」及帝晏駕之後,王室毒於兵禍,是其應也。京房易傳曰:「臣易上,政不順,厥妖馬生角,茲謂賢士不足。」又曰:「天子親伐,馬生角。」呂氏春秋曰:「人君失道,馬有生角。」及惠帝踐阼,昏愚失道,又親征伐成都,是其應也。

  惠帝元康八年十二月,皇太子將釋奠,太傅趙王倫驂乘,至南城門,馬止,力士推之不能動。倫入軺車,乃進。此馬禍也。天戒若曰:倫不知義方,終為亂逆,非傅導行禮之人也。

  九年十一月戊寅,忽有牡騮馬驚奔至廷尉訊堂,悲鳴而死。天戒若曰:愍懷冤死之象也。見廷尉訊堂,其天意乎!

  懷帝永嘉六年二月,神馬鳴南城門。

  愍帝建興二年九月,蒲子縣馬生人。京房易傳曰:「上亡天子,諸侯相伐,厥妖馬生人。」是時,帝室衰微,不絕如線,胡狄交侵,兵戈日逼,尋而帝亦淪陷,故此妖見也。

  元帝太興二年,丹楊郡吏濮陽演馬生駒,兩頭,自項前別,生而死。司馬彪說曰:「此政在私門,二頭之象也。」其後王敦陵上。

  成帝咸康八年五月甲戌,有馬色赤如血,自宣陽門直走入于殿前,盤旋走出,尋逐莫知所在。己卯,〔四二〕帝不豫。六月,崩。此馬禍,又赤祥也。是年,張重華在涼州,將誅其西河相張祥,廄馬數十匹,同時悉無後尾也。

  安帝隆安四年十月,梁州有馬生角,刺史郭銓送示桓玄。案劉向說曰:馬不當生角,猶玄不當舉兵向上也。玄不寤,以至夷滅。

  石季龍在鄴,有一馬尾有燒狀,入其中陽門,出顯陽門,東宮皆不得入,走向東北,俄爾不見。術者佛圖澄歎曰:「災其及矣!」逾年季龍死,其國遂滅。

  人痾

  魏文帝黃初初,清河宋士宗母化為鱉,入水。

  明帝太和三年,曹休部曲丘奚農女死復生。時又有開周世冢,得殉葬女子,數日而有氣,數月而能言,郭太后愛養之。又,太原人發冢破棺,棺中有一生婦人,問其本事,不知也,視其墓木,可三十歲。案京房易傳曰:「至陰為陽,下人為上。」宣帝起之象也。漢平帝、獻帝並有此異,占以為王莽、曹操之徵。

  孫休永安四年,安吳民陳焦死七日復生,穿冢出。干寶曰:「此與漢宣帝同事,烏程侯皓承廢故之家,得位之祥也。」

  孫皓寶鼎元年,丹楊宣騫母年八十,因浴化為黿,兄弟閉戶衛之。掘堂上作大坎,實水其中,黿入坎遊戲,一二日恒延頸外望。伺戶小開,便輪轉自躍,入于遠潭,遂不復還。與漢靈帝時黃氏母同事,吳亡之象也。

  魏元帝咸熙二年八月,襄武縣言有大人見,長三丈餘,跡長三尺二寸,髮白,著黃巾黃單衣,柱杖呼王始語曰:「今當太平。」晉尋代魏。

  武帝泰始五年,元城人年七十生角。殆趙王倫篡亂之象也。

  咸寧二年十二月,琅邪人顏畿病死,棺斂已久,家人咸夢畿謂己曰:「我當復生,可急開棺。」遂出之,漸能飲食屈伸視瞻,不能行語,二年復死。京房易傳曰:「至陰為陽,下人為上,厥妖人死復生。」其後劉元海、石勒僭逆,遂亡晉室,下為上之應也。

  惠帝元康中,安豐有女子周世寧,年八歲,漸化為男,至十七八而氣性成。京房易傳曰:「女子化為丈夫,茲謂陰昌,賤人為王。」此亦劉元海、石勒蕩覆天下之妖也。

  永寧初,齊王冏唱義兵,誅除亂逆,乘輿反正。忽有婦人詣大司馬門求寄產,門者詰之,婦曰:「我截臍便去耳。」是時,齊王冏匡復王室,天下歸功,識者為其惡之,後果斬戮。

  永寧元年十二月甲子,有白頭公入齊王冏大司馬府,大呼曰:「有大兵起,不出甲子旬。」冏殺之。明年十二月戊辰,冏敗,即甲子旬也。

  太安元年四月癸酉,有人自雲龍門入殿前,北面再拜曰:「我當作中書監。」即收斬之。干寶以為「禁庭尊祕之處,今賤人徑入而門衛不覺者,宮室將虛而下人踰上之妖也」。是後帝北遷鄴,又遷長安,宮闕遂空焉。

  元康中,梁國女子許嫁,已受禮娉,尋而其夫戍長安,經年不歸,女家更以適人。女不樂行,其父母逼強,不得已而去,尋得病亡。後其夫還,問其女所在,其家具說之。其夫逕至女墓,不勝哀情,便發冢開棺,女遂活,因與俱歸。後婿聞知,詣官爭之,所在不能決。祕書郎王導議曰:「此是非常事,不得以常理斷之,宜還前夫。」朝廷從其議。

  惠帝世,杜錫家葬而婢誤不得出,後十年開冢祔葬而婢尚生。始如瞑,有頃漸覺,問之,自謂再宿耳。初,婢之埋年十五六,及開冢更生,猶十五六也,嫁之有子。

  光熙元年,會稽謝真生子,頭大而有髮,兩蹠反向上,有男女兩體,生便作丈夫聲,經一日死。此皇之不極,下人伐上之痾,於是諸王有僭亂之象也。

  惠帝之世,京洛有人兼男女體,亦能兩用人道,而性尤淫,此亂氣所生。自咸寧、太康之後,男寵大興,甚於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相倣效,或至夫婦離絕,多生怨曠,故男女之氣亂而妖形作也。

  懷帝永嘉元年,吳郡吳縣萬詳婢生子,〔四三〕鳥頭,兩足馬蹄,一手,無毛,尾黃色,大如枕。此亦人妖,亂之象也。

  五年五月,枹罕令嚴根妓產一龍,一女,一鵝。京房易傳曰:「人生他物,非人所見者,皆為天下大兵。」是時,帝承惠皇之後,四海沸騰,尋而陷於平陽,為逆胡所害,此其徵也。

  愍帝建興四年,新蔡縣吏任僑妻產二女,腹與心相合,自胸以上、臍以下各分,此蓋天下未一之妖也。時內史呂會上言:「案瑞應圖,異根同體謂之連理,異畝同穎謂之嘉禾。〔四四〕草木之異猶以為瑞,今二人同心,易稱『二人同心,其利斷金』,蓋四海同心之瑞也。」時皆哂之。俄而四海分崩,帝亦淪沒。

  元帝太興初,有女子其陰在腹,當臍下,自中國來至江東,其性淫而不產。又有女子陰在首,渡在揚州,性亦淫。京房易妖曰:「人生子,陰在首,天下大亂;在腹,天下有事;在背,天下無後。」于時王敦據上流,將欲為亂,是其徵。

  三年十二月,尚書騶謝平妻生女,墮地濞濞有聲,須臾便死。鼻目皆在頂上,面處如項,口有齒,都連為一,胸如鱉,手足爪如鳥爪,皆下勾。此亦人生他物,非人所見者。後二年,有石頭之敗。

  明帝太寧二年七月,丹楊江寧侯紀妻死,經三日復生。

  成帝咸康五年四月,下邳民王和僑居暨陽,息女可年二十,自云上天來還,得徵瑞印綬,當母天下。晉陵太守以為妖,收付獄。至十一月,有人持柘杖絳衣詣止車門,口列為聖人使求見天子。門候受辭,辭稱姓呂名賜,〔四五〕其言王和女可右足下有七星,星皆有毛,長七寸,天今命可為天下母。奏聞,即伏誅,并下晉陵誅可。

  康帝建元二年十月,衛將軍營督過望所領兵陳瀆女臺有文在其足,〔四六〕曰「天下之母」,灸之愈明。京都諠譁,有司收繫以聞。俄自建康縣獄亡去。明年,帝崩,獻后臨朝,此其祥也。

  孝武帝寧康初,南郡州陵女唐氏漸化為丈夫。

  安帝義熙七年,無錫人趙未年八歲,〔四七〕一旦暴長八尺,髭鬚蔚然,三日而死。

  義熙中,東陽人莫氏生女不養,〔四八〕埋之數日,於土中啼,取養遂活。

  義熙末,豫章吳平人有二陽道,〔四九〕重累生。

  恭帝元熙元年,建安人陽道無頭,正平,本下作女人形體。

  校勘記

  〔一〕北新城原作「北陽新城」,今據地理志上及宋志四刪「陽」字。

  〔二〕湖原作「湖城」。周校:「城」衍文。按:地理志上及宋志四並無「城」字,今據刪。

  〔三〕永昌二年十二月幽冀并三州大雨明帝太寧元年十二月幽冀并三州大雪校文:此本一事,誤複為二。永昌僅一年,所云「二年」,即太寧元年。上條「大雨」乃「大雪」之訛。

  〔四〕折木海西公紀作「大風折木」。

  〔五〕劉蕃斠注:安紀「蕃」作「藩」。

  〔六〕同日三處俱時震宋志四無「時」字,此「時」字疑衍。

  〔七〕候風木飛鳥李校:宋志「鳥」作「烏」,是也,此即相風烏。

  〔八〕劉載劉聰一名載,見載記,因此殿本改作「劉聰」。

  〔九〕丙子各本作「庚子」,今從宋本,與宋志四合。

  〔一0〕三年六月辛卯「三年」原作「二年」,今據宋志四改作「三年」,蓋二年六月無辛卯,三年六月辛卯則為十四日。

  〔一一〕五年六月丙寅原無「五年」二字。周校:「六月」上脫去「五年」二字。按:宋志四有「五年」二字,安紀亦繫此事於五年,因據補。

  〔一二〕吳城兩門飛落吳志孫權傳「兩門」作「南門」。御覽八七六引本志「飛落」上有「瓦」字。

  〔一三〕其月甲申廣陵司吾下邳大風折木與上條同,疑一事複出。

  〔一四〕七月庚申「庚申」原作「庚寅」,七月無庚寅,據康紀改。

  〔一五〕正月戊戌朔「戊戌」原作「戊午」,正月戊戌朔,宋志五不誤,今據改。

  〔一六〕正月壬子夜原作「壬午夜」。正月無「壬午」,據孝武紀改。

  〔一七〕十二月乙未「乙未」原作「己未」,十二月無「己未」,據孝武紀改。

  〔一八〕六月乙卯「乙卯」原作「乙未」,據孝武紀改。

  〔一九〕甲辰夜原無「甲辰」二字,據宋志五補。

  〔二0〕十一月丁酉「十一月」,各本作「十二月」,宋本作「十一月」,與宋志五同,干支亦合,今從宋本。

  〔二一〕閏十月各本作「閏十一月」,誤,今據宋志五刪「一」字。

  〔二二〕十月辛卯「十月」原作「十一月」,干支不合,今據懷紀刪「一」字。

  〔二三〕十月各本「十月」上有「永寧元年」四字,周校:四字衍文。按:吳本無此四字,今從之。

  〔二四〕晉陵陳門才牛生犢「陳門才」不知何義,亦不知是否人名。搜神記七作「晉陵東門有牛生犢」,疑此「陳」為「東」、「才」為「有」之誤。宋志五「陳門才」則作「曲阿門」。

  〔二五〕劉向斠注:宋志「劉向」上有「董仲舒」三字,本志誤脫。

  〔二六〕正月朔壬辰周校:「正月朔壬辰」,文理不明,武紀在二月壬辰。

  〔二七〕七月己丑地震據帝紀,此巴西震。七月無己丑,疑「己丑」乃「巴西」二字之形訛。

  〔二八〕十月原作「十二月」。今據帝紀及宋志五刪「二」字。

  〔二九〕荊湘二州地震「湘」原作「襄」,今據懷紀及宋志五改。

  〔三0〕南濟河「河」原作「沔」,今據懷紀及石勒載記改。濟沔不合地理。

  〔三一〕五月庚寅「五月」原作「四月」,四月無庚寅,今依元紀改作「五月」。

  〔三二〕豫章地震「豫章」原作「豫州」,今依成紀及宋志五改。

  〔三三〕二年十月「十月」原作「十二月」,今依穆紀及宋志五刪「二」字。

  〔三四〕二月庚寅「二月」原作「三月」,三月無庚寅,今據哀紀及宋志五改作「二月」。

  〔三五〕簡文帝咸安二年十月辛未安成地震校文:此與下文孝武帝寧康元年十月辛未地震,疑一事而歧為二,故月日俱同。志於兩帝死亡新立之際,所記事實,動多複出,此其一也。

  〔三六〕五月丙午原脫「五月」二字,今據帝紀補。

  〔三七〕陰氣動「陰」下原有「陽」字,衍文,今據漢志下之上刪。

  〔三八〕而曰日月亂行各本無「曰」字,殿本有,今從之。

  〔三九〕正元元年十月戊戌魏志高貴鄉公紀繫於冬十月下,此脫「十月」二字,今據補。

  〔四0〕元帝景元元年至華陰縣井中此陳留王事,陳留王諡元皇帝。「華陰」原作「華容」,華容屬吳,誤,今據魏志陳留王紀改。

  〔四一〕孫盛孫盛此時(太康五年)猶未生,「盛」為「楚」之誤,孫楚傳正載此事。

  〔四二〕己卯六月丙戌朔,無己卯,成紀作「庚寅」。

  〔四三〕萬詳斠注:宋志「詳」作「祥」。

  〔四四〕異畝同穎斠注:宋志「異畝」作「異苗」。

  〔四五〕名賜斠注:「賜」宋志作「錫」。

  〔四六〕臺宋志五「臺」作「壹」。

  〔四七〕趙未斠注:宋志「未」作「朱」。

  〔四八〕莫氏宋志五作「黃氏」。

  〔四九〕豫章吳平人殿本作「吳豫章人」,似當作「豫章人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