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词语>国学名著>後漢書 李賢注>第八章 後漢書卷七 孝桓帝紀第七

《後漢書 李賢注》第八章 後漢書卷七 孝桓帝紀第七· 範燁編繏李賢等注

孝桓皇帝諱志,〔一〕肅宗曾孫也。祖父河閒孝王開,父蠡吾侯翼,〔二〕母匽氏。〔三〕翼卒,帝襲爵為侯。

  〔一〕 謚法曰:「克敵服遠曰桓。」志之字曰意。

  〔二〕 順帝時,開上書,願分蠡吾縣以封翼,帝許之。蠡吾故城在今瀛州博野縣西。蠡音禮。

  〔三〕 諱明,本蠡吾侯之媵妾。史記曰,匽姓,咎繇之後也。匽音偃。

  本初元年,梁太后徵帝到夏門亭,〔一〕將妻以女弟。〔二〕會質帝崩,太后遂與兄大將軍冀定策禁中,閏月庚寅,使冀持節,以王青蓋車〔三〕迎帝入南宮,其日即皇帝位,時年十五。太后猶臨朝政。〔四〕

  〔一〕 洛陽城北面西頭門也,門外有萬壽亭。

  〔二〕 妻音七計反。

  〔三〕 續漢志曰:「皇太子、皇子皆安車,朱班輪,青蓋,金華蚤。」故曰王青蓋車也。

  〔四〕 東觀記曰:「太后御卻非殿。」

  秋七月乙卯,葬孝質皇帝于靜陵。〔一〕

  〔一〕 在洛陽東南三十里,陵高五丈五尺,周百三十八步。

  齊王喜薨。

  辛巳,謁高廟、光武廟。

  丙戌,詔曰:「孝廉、廉吏皆當典城牧民,禁姦舉善,興化之本,恆必由之。詔書連下,分明懇惻,而在所翫習,遂至怠慢,選舉乖錯,害及元元。頃雖頗繩正,猶未懲改。方今淮夷未殄,軍師屢出,〔一〕百姓疲悴,困於徵發。庶望群吏,惠我勞民,蠲滌貪穢,以祈休祥。其令秩滿百石,十歲以上,有殊才異行,乃得參選。臧吏子孫,不得察舉。杜絕邪偽請託之原,令廉白守道者得信其操。〔二〕各明守所司,將觀厥後。」

  〔一〕 本初元年,廬江賊攻盱台,廣陵賊張嬰等殺江都長。盱台、江都並近淮,故言淮夷。時中郎將滕撫屢擊破之,其餘眾猶未殄也。

  〔二〕 信音申,古字通。

  九月戊戌,追尊皇祖河閒孝王曰孝穆皇,夫人趙氏曰孝穆皇后,皇考蠡吾侯曰孝崇皇。冬十月甲午,尊皇母匽氏為孝崇博園貴人〔一〕。

  〔一〕 博本漢蠡吾縣之地也。帝既追尊父為孝崇皇,其陵曰博陵,置園廟焉,故曰博園,在今瀛州博野縣西。貴人位次皇后,金印紫綬。

  建和元年春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詔三公、九卿、校尉各言得失。

  戊午,大赦天下。賜吏更勞一歲;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及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鰥、寡、孤、獨、篤〈隆,中“阝改疒”〉、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貞婦帛,人三匹。災害所傷什四以上,勿收田租;其不滿者,以實除之。

  二月,荊揚二州人多餓死,遣四府掾分行賑給。

  沛國言黃龍見譙。

  夏四月庚寅,京師地震。詔大將軍、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又命列侯、將、大夫、御史、謁者、千石、六百石、〔一〕博士、議郎、郎官各上封事,指陳得失。〔二〕又詔大將軍、公、卿、郡、國舉至孝篤行之士各一人。

  〔一〕 將謂五官、左、右、虎賁、羽林中郎將也。大夫謂光祿大夫、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諫議大夫。

  〔二〕 博士掌通古今,比六百石。議郎比六百石。郎官謂三中郎將下之屬官也。有中郎、侍郎、郎中。

  壬辰,詔州郡不得迫脅驅逐長吏。長吏臧滿三十萬而不糾舉者,刺史、二千石以縱避為罪。若有擅相假印綬者,與殺人同棄巿論。

  丙午,詔郡國繫囚減死罪一等,勿笞。唯謀反大逆,不用此書。又詔曰:「比起陵塋,〔一〕彌歷時歲,力役既廣,徒隸尤勤。頃雨澤不沾,密雲復散,儻或在茲。〔二〕其令徒作陵者減刑各六月。」

  〔一〕 作靜陵也。

  〔二〕 易曰:「密雲不雨,自我西郊。」

  是月,立阜陵王代兄勃遒亭侯便為阜陵王。〔一〕

  〔一〕 便,光武玄孫也,阜陵王恢之子,以順帝陽嘉中封為〈勃,中“力改攵”〉遒亭侯,今改封也,遒音子由反。本傳作「便親」,紀傳不同,蓋有誤。

  郡國六地裂,水涌井溢。〔一〕芝草生中黃藏府。〔二〕

  〔一〕 續漢志曰:「水溢壞城寺室屋,殺人。時梁太后攝政,兄冀枉殺李固、杜喬。」

  〔二〕 漢官儀曰:「中黃藏府掌中幣帛金銀諸貨物」也。

  六月,太尉胡廣罷,大司農杜喬為太尉。

  秋七月,勃海王鴻薨,〔一〕立帝弟蠡吾侯悝為勃海王。

  〔一〕 章帝曾孫也,樂安夷王寵之子,質帝之父也。梁太后改封勃海。

  〔八月〕乙未,立皇后梁氏。

  九月丁卯,京師地震。

  太尉杜喬免,冬十月,司徒趙戒為太尉,〔一〕司空袁湯為司徒,前太尉胡廣為司空。

  〔一〕 戒字志伯,蜀郡人也。

  十一月,濟陰言有五色大鳥見于己氏。〔一〕

  〔一〕 續漢志曰:「時以為鳳皇。政既衰缺,梁冀專權,皆羽孽也。」己氏,縣名,屬濟陰郡,故城在今宋州楚丘縣也,古戎州己氏之邑也。

  戊午,減天下死罪一等,戍邊。

  清河劉文反,殺國相射暠,欲立清河王蒜為天子;事覺伏誅。蒜坐貶為尉氏侯,徙桂陽,自殺。〔一〕

  〔一〕 尉氏,縣,屬陳留郡,今汴州縣也。

  前太尉李固、杜喬皆下獄死。〔一〕

  〔一〕 續漢志曰:「順帝之末,京都童謠曰:『直如弦,死道邊;曲如鉤,反封侯。』曲如鉤謂梁冀、胡廣等。直如弦謂李固等。」

  陳留盜賊李堅自稱皇帝,伏誅。〔一〕

  〔一〕 東觀記曰江舍及李堅等。

  二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庚午,大赦天下。賜河閒、勃海二王黃金各百斤,〔一〕彭城諸國王各五十斤;〔二〕公主、大將軍、三公、特進、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將、大夫、郎吏、從官、四姓及梁鄧小侯、諸夫人以下帛,各有差。年八十以上賜米、酒、肉,九十以上加帛二匹,綿三斤。

  〔一〕 河閒王建,勃海王悝。

  〔二〕 彭城王定。

  三月戊辰,帝從皇太后幸大將軍梁冀府。

  白馬羌寇廣漢屬國,殺長吏,益州刺史率板楯蠻討破之。〔一〕

  〔一〕 板楯,西南蠻之號。

  夏四月丙子,封帝弟(顧)〔碩〕為平原王,奉孝崇皇祀。尊孝崇皇夫人馬氏為孝崇園貴人。

  嘉禾生大司農帑藏。〔一〕五月癸丑,北宮掖廷中德陽殿及左掖門火,車駕移幸南宮。

  〔一〕 說文曰:「帑者,金布所藏之府也。」帑,佗朗反。

  六月,改清河為甘陵,立安平王得子經侯理為甘陵王。〔一〕

  〔一〕 安平,今定州縣也。經,今貝州經城縣。

  秋七月,京師大水。河東言木連理。

  冬十月,長平陳景自號「黃帝子」,署置官屬,又南頓管伯亦稱「真人」,並圖舉兵,悉伏誅。

  三年春三月甲申,彭城王定薨。

  夏四月丁卯晦,日有食之。〔一〕五月乙亥,詔曰:「蓋聞天生蒸民,不能相理,為之立君,使司牧之。君道得於下,則休祥著乎上;庶事失其序,則咎徵見乎象。〔二〕閒者,日食毀缺,陽光晦暗,朕祗懼潛思,匪遑啟處。〔三〕傳不云乎:『日食修德,月食修刑。』〔四〕昔孝章帝愍前世禁徙,故建初之元,並蒙恩澤,流徙者使還故郡,沒入者免為庶民。先皇德政,可不務乎!其自永建元年迄乎今歲,凡諸妖惡,支親從坐,及吏民減死徙邊者,悉歸本郡;唯沒入者不從此令。」

  〔一〕 續漢志曰:「在東井二十三度。東井主法,梁太后枉殺公卿,犯天法也。」

  〔二〕 已上略成帝詔詞。

  〔三〕 遑,暇也。啟,跪也。詩小雅曰:「王事靡盬,不遑啟處。」

  〔四〕 公羊傳之文也。

  六月庚子,詔大將軍、三公、特進、侯,其與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

  乙卯,震憲陵寑屋。秋七月庚申,廉縣雨肉。〔一〕八月乙丑,有星孛于天巿。〔二〕京師大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地又震。詔死罪以下及亡命者贖,各有差。郡國五山崩。

  〔一〕 續漢志曰:「肉似羊肺,或大如手。」五行傳云:「棄法律,逐功臣,時則有羊禍,時則有赤眚赤祥。」是時梁太后攝政,兄冀專權,枉誅李固、杜喬、天下冤之。廉縣屬北地郡也。

  〔二〕 前書曰:「旗星中四星,名曰天巿。」

  冬十月,太尉趙戒免。司徒袁湯為太尉,大司農河內張歆為司徒。〔一〕

  〔一〕 歆字敬讓。

  十一月甲申,詔曰:「朕攝政失中,災眚連仍,三光不明,陰陽錯序。監寐寤歎,疢如疾首。〔一〕今京師廝舍,死者相枕,〔二〕郡縣阡陌,處處有之,甚違周文掩胔之義。其有家屬而貧無以葬者,給直,人三千,喪主布三匹;若無親屬,可於官壖地葬之,〔三〕表識姓名,為設祠祭。又徒在作部,疾病致醫藥,死亡厚埋藏。民有不能自振及流移者,稟穀如科。州郡檢察,務崇恩施,以康我民。」

  〔一〕 監寐言雖寑而不寐也。寤,覺也。

  〔二〕 廝舍,賤役人之舍。

  〔三〕 壖,官之餘地也。前書音義曰:「壖,城郭旁地。」音奴喚、而戀二反。

  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大赦天下,改元和平。

  (己)〔乙〕丑,詔曰:「曩者遭家不造,先帝早世。〔一〕永惟大宗之重,深思嗣續之福,詢謀台輔,稽之兆占。既建明哲,克定統業,天人協和,萬國咸寧。元服已加,將即委付,而四方盜竊,頗有未靜,故假延臨政,以須安謐。幸賴股肱禦侮之助,殘醜消蕩〔二〕,民和年稔,普天率土,遐邇洽同。遠覽『復子明辟』之義,〔三〕近慕先姑歸授之法,〔四〕及今令辰,皇帝稱制。群公卿士,虔恭爾位,戮力一意,勉同斷金。〔五〕『展也大成』,則所望矣。〔六〕」

  〔一〕 謂順帝崩也。詩周頌曰:「閔予小子,遭家不造。」鄭玄注云:「造,成也。言成王遭武王崩,家道未成。」

  〔二〕 謂建和二年長安陳景反,南頓管伯等謀反,並伏誅。

  〔三〕 尚書曰:「周公曰『朕復子明辟』。」復,還也。子謂成王也。辟,君也。謂周公攝政已久,故復還明君之政於成王;今太后亦還政於帝也。

  〔四〕 先姑謂安帝閻皇后也。爾雅曰「婦人謂夫之父曰舅,夫之母曰姑。在則曰君舅、君姑,歿則曰先舅、先姑」也。

  〔五〕 金者,剛之物也。言人能同心,則其利可以斷之也。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六〕 詩小雅曰:「允矣君子,展也大成。」鄭玄注云:「允,信也。展,誠也。大成謂致太平也。」言誠能致太平,是所望也。

  二月扶風妖賊裴優自稱皇帝,伏誅。〔一〕

  〔一〕 裴,姓;優,名也。風俗通曰:「裴,伯益之後。」

  甲寅,皇太后梁氏崩。

  三月,車駕徙幸北宮。

  甲午,葬順烈皇后。

  夏五月庚辰,尊博園匽貴人曰孝崇皇后。

  秋七月,梓潼山崩。〔一〕

  〔一〕 梓潼,縣,屬廣漢郡,今始州縣也,有梓潼水。

  冬十一月辛巳,減天下死罪一等,徙邊戍。

  元嘉元年春正月,京師疾疫,使光祿大夫將醫藥案行。

  癸酉,大赦天下,改元元嘉。

  二月,九江、廬江大疫。

  甲午,河閒王建薨。夏四月己丑,安平王得薨。〔一〕

  〔一〕 河閒孝王開之子,初為樂成王,後改曰安平。

  京師旱。任城、梁國飢,民相食。

  司徒張歆罷,光祿勳吳雄為司徒。

  秋七月,武陵蠻叛。

  冬十月,司空胡廣罷。

  十一月辛巳,京師地震。

  閏月庚午,任城王崇薨。太常黃瓊為司空。

  二年春正月,西城長史王敬為于窴國所殺。〔一〕

  〔一〕 敬殺于窴王建,故國人殺之。

  丙辰,京師地震。

  夏四月甲寅,孝崇皇后匽氏崩。庚午,常山王豹薨。五月辛卯,葬孝崇皇后于博陵。

  秋七月庚辰,日有食之。八月,濟陰言黃龍見句陽,〔一〕金城言黃龍見允街。〔二〕冬十月乙亥,京師地震。

  〔一〕 縣名,屬濟陰郡,左傳曰「盟于句瀆之丘」是也,故城在今曹州乘氏縣北,一名穀丘。

  〔二〕 允街,縣名,屬金城郡,音緣皆。

  十一月,司空黃瓊免。十二月,特進趙戒為司空。

  右北平太守和旻坐臧,下獄死。

  永興元年春二月,張掖言白鹿見。

  三月丁亥,幸鴻池。

  夏五月丙申,大赦天下,改元永興。

  丁酉,濟南王廣薨,無子,國除。

  秋七月,郡國三十二蝗。河水溢。百姓飢窮,流冗道路,至有數十萬戶,冀州尤甚。詔在所賑給乏絕,安慰居業。

  冬十月,太尉袁湯免,太常胡廣為太尉。司徒吳雄罷,司空趙戒免;以太僕黃瓊為司徒,光祿勳房植為司空。

  十一月丁丑,詔減天下死罪一等,徙邊戍。

  是歲,武陵太守應奉招誘叛蠻,降之。

  二年春正月甲午,大赦天下。

  二月辛丑,初聽刺史、二千石行三年喪服。

  癸卯,京師地震,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詔曰:「比者星辰謬越,坤靈震動,災異之降,必不空發。敕己修政,庶望有補。其輿服制度有踰侈長飾者,皆宜損省。〔一〕郡縣務存儉約,申明舊令,如永平故事。」

  〔一〕 長音直亮反。

  六月,彭城泗水增長逆流。〔一〕詔司隸校尉、部刺史曰:「蝗災為害,水變仍至,五穀不登,人無宿儲。其令所傷郡國種蕪菁以助人食。」

  〔一〕 張衡對策曰:「水者,五行之首。逆流者,人君之恩不能下及,而教逆也。」

  京師蝗。東海朐山崩。〔一〕

  〔一〕 朐,山名也,在今海州朐山縣南。

  九月丁卯朔,日有食之。詔曰:「朝政失中,雲漢作旱,〔一〕川靈涌水,蝗螽孳蔓,殘我百穀,太陽虧光,飢饉荐臻。其不被害郡縣,當為飢餒者儲。天下一家,趣不糜爛,則為國寶。其禁郡國不得賣酒,祠祀裁足。」

  〔一〕 雲漢,詩大雅篇名也。周宣王時大旱,故作詩曰:「倬彼雲漢,昭回于天。」鄭玄注云:「雲漢,天河也。倬然轉運於天。時旱渴雨,故宣王夜視天河,望其候焉。」

  太尉胡廣免,司徒黃瓊為太尉。閏月,光祿勳尹頌為司徒。〔一〕

  〔一〕 頌字公孫,鞏人。

  減天下死罪一等,徙邊戍。

  蜀郡李伯詐稱宗室,當立為「太初皇帝」,伏誅。

  冬十一月甲辰,校獵上林苑,遂至函谷關,賜所過道傍年九十以上錢,各有差。

  太山、琅邪賊公孫舉等反叛,殺長吏。

  永壽元年春正月戊申,大赦天下,改元永壽。

  二月,司隸、冀州飢,人相食。〔一〕敕州郡賑給貧弱。若王侯吏民有積穀者,一切貣十分之三,〔二〕以助稟貸;其百姓吏民者,以見錢雇直。〔三〕王侯須新租乃償。〔四〕

  〔一〕 司隸,州,即洛陽。

  〔二〕 貣音吐得反,又音徒得反。

  〔三〕 雇猶酬也。

  〔四〕 須,待也。

  夏四月,白烏見齊國。

  六月,洛水溢,壤鴻德苑。〔一〕南陽大水。

  〔一〕 續漢志曰:「水溢至津城門,漂流人物。時梁冀專政,疾害忠良,威權震主,後遂誅滅也。」

  司空房植免,太常韓縯為司空。〔一〕

  〔一〕 縯音翼善反。

  詔太山、琅邪遇賊者,勿收租、賦,復更、筭三年。又詔被水死流失屍骸者,令郡縣鉤求收葬;及所唐突壓溺物故,七歲以上賜錢,人二千。壞敗廬舍,亡失穀食,尤貧者稟,人二斛。

  巴郡、益州郡山崩。〔一〕

  〔一〕 益州,郡名也,武帝置。諸本無「郡」字者,誤也。

  秋七月,初置太山、琅邪都尉官。〔一〕

  〔一〕 漢官儀曰:「秦郡有尉一人,典兵禁,捕盜賊,景帝更名都尉,建武(七)〔六〕年省,唯邊郡往往置都尉及屬國都尉。」今二郡寇賊不息,故置。

  南匈奴左〔薁鞬〕臺〔耆〕、且渠伯德等叛,寇美稷,〔一〕安定屬國都尉張奐討除之。

  〔一〕 美稷,西河縣也。

  二年春正月,初聽中官得行三年服。〔一〕

  〔一〕 中官,常侍以下。

  二月甲申,東海王臻薨。

  三月,蜀郡屬國夷叛。

  秋七月,鮮卑寇雲中。太山賊公孫舉等寇青、兗、徐三州,遣中郎將段熲討,破斬之。

  冬十一月,置太官右監丞官。〔一〕

  〔一〕 漢官儀太官右監丞,秩比六百石也。

  十二月,京師地震。

  三年春正月己未,大赦天下。

  夏四月,九真蠻夷叛,太守兒式討之,戰歿;遣九真都尉魏朗擊破之。復屯據日南。

  閏月庚辰晦,日有食之。

  六月,初以小黃門為守宮令,置冗從右僕射官。〔一〕

  〔一〕 漢官儀曰:「守宮令一人,黃門冗從僕射一人,並秩六百石」也。

  京師蝗。秋七月,河東地裂。

  冬十一月,司徒尹頌薨。

  長沙蠻叛,寇益陽。〔一〕

  〔一〕 縣名,屬長沙國,在益水之陽,今潭州縣也,故城在縣東。

  司空韓縯為司徒,太常北海孫朗為司空。〔一〕

  〔一〕 朗字代平。

  延熹元年春三月己酉,初置鴻德苑令。〔一〕

  〔一〕 漢官儀曰:「苑令一人,秩六百石。」

  夏五月己酉,大會公卿以下,賞賜各有差。

  甲戌晦,日有食之。京師蝗。

  六月戊寅,大赦天下,改元延熹。

  丙戌,分中山置博陵郡,以奉孝崇皇園陵。〔一〕大雩。

  〔一〕 博陵郡,故城在今瀛州博野縣也。後徙安平。

  秋七月己巳,雲陽地裂。

  甲子,太尉黃瓊免,太常胡廣為太尉。

  冬十月,校獵廣成,遂幸上林苑。

  十二月,鮮卑寇邊,使匈奴中郎將張奐率南單于擊破之。

  二年春二月,鮮卑寇鴈門。

  己亥,阜陵王便薨。

  蜀郡夷寇蠶陵,殺縣令。

  三月,復斷刺史、二千石行三年喪。

  夏,京師雨水。

  六月,鮮卑寇遼東。

  秋七月,初造顯陽苑,置丞。

  丙午,皇后梁氏崩。乙丑,葬懿獻皇后于懿陵。

  大將軍梁冀謀為亂。八月丁丑,帝御前殿,詔司隸校尉張彪將兵圍冀第,收大將軍印綬,冀與妻皆自殺。衛尉梁淑、河南尹梁胤、屯騎校尉梁讓、越騎校尉梁忠、長水校尉梁戟等,及中外宗親數十人,皆伏誅。太尉胡廣坐免。司徒韓縯、司空孫朗下獄。〔一〕

  〔一〕 東觀記曰:「並坐不衛宮,止長壽亭,減死一等,以爵贖之。」

  壬午,立皇后鄧氏,追廢懿陵為貴人冢。詔曰:「梁冀姦暴,濁亂王室。孝質皇帝聰敏早茂,冀心懷忌畏,私行殺毒。永樂太后親尊莫二,〔二〕冀又遏絕,禁還京師,〔二〕使朕離母子之愛,隔顧復之恩。禍害深大,罪釁日滋。賴宗廟之靈,及中常侍單超、徐璜、具瑗、左悺、〔三〕唐衡、尚書令尹勳等激憤建策,內外協同,漏刻之閒,桀逆梟夷。〔四〕斯誠社稷之祐,臣下之力,宜班慶賞,以酬忠勳。其封超等五人為縣侯,勳等七人為亭侯。」〔五〕於是舊故恩私,多受封爵。

  〔一〕 和平元年有司奏,太后所居皆以永樂為稱,置官屬太僕、少府焉。

  〔二〕 謂太后常居博園,不得在洛陽。

  〔三〕 說文曰:「悹,憂也。」音工奐反。今作心旁官,即「悹」字也,今相傳音綰。

  〔四〕 梟,縣首於木也。

  〔五〕 五縣侯謂單超新豐侯、徐璜武原侯、具瑗東武陽侯、左悺上蔡侯、唐衡汝陽侯。七亭侯謂尹勳宜陽都鄉、霍諝鄴都亭、張敬山陽西鄉、歐陽參脩武仁亭、李瑋宜陽金門、虞放冤句呂都亭、周永下邳高遷鄉。

  大司農黃瓊為太尉,光祿大夫中山祝恬為司徒,〔一〕大鴻臚梁國盛允為司空。〔二〕初置祕書監官。〔三〕

  〔一〕 恬字伯休,盧奴人。

  〔二〕 允字伯代。

  〔三〕 漢官儀:「祕書監一人、秩六百石。」

  冬十月壬申,行幸長安。乙酉,幸未央宮。甲午,祠高廟。十一月庚子,遂有事十一陵。

  壬寅,中常侍單超為車騎將軍。

  十二月己巳,至自長安,賜長安民粟人十斛,園陵人五斛,行所過縣三斛。

  燒當等八種羌叛,寇隴右,護羌校尉段熲追擊於羅亭,破之〔一〕。

  〔一〕 東觀記曰追到積石山,即與羅亭相近,在今鄯州也。

  天竺國來獻。

  三年春正月丙申,大赦天下。

  丙午,車騎將軍單超薨。

  閏月,燒何羌叛,寇張掖,護羌校尉段熲追擊於積石,大破之。〔一〕

  〔一〕 積石山在今鄯州龍支縣南,即禹貢云「導河積石」是也。

  白馬令李雲坐直諫,下獄死。

  夏四月,上郡言甘露降。五月甲戌,漢中山崩。

  六月辛丑,司徒祝恬薨。秋七月,司空盛允為司徒,太常虞放為司空。〔一〕

  〔一〕 放字子仲,陳留人也。

  長沙蠻寇郡界。

  九月,太山、琅邪賊勞丙等復叛,寇掠百姓,遣御史中丞趙某〔一〕持節督州郡討之。

  〔一〕 史闕名也。

  丁亥,詔無事之官權絕奉,豐年如故。

  冬十一月,日南蠻賊率眾詣郡降。

  勒姐羌圍允街,〔一〕段熲擊破之。

  〔一〕 勒姐,羌號也。姐音子野反。

  太山賊叔孫無忌攻殺都尉侯章。十二月,遣中郎將宗資討破之。

  武陵蠻寇江陵,車騎將軍馮緄討,皆降散。荊州刺史度尚討長沙蠻,平之。

  四年春正月辛酉,南宮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一〕大疫。二月壬辰,武庫火。

  〔一〕 丙署,署名也。續漢志曰:「丙署長七人,秩四百石,黃綬,宦者為之,主中宮別處。」

  司徒盛允免,大司農种暠為司徒。三月,省冗從右僕射官。〔一〕太尉黃瓊免。夏四月,太常劉矩為太尉。

  〔一〕 永壽三年置。

  甲寅,封河閒王開子博為任城王。

  五月辛酉,有星孛于心。丁卯,原陵長壽門火。己卯,京師雨雹。〔一〕六月,京兆、扶風及涼州地震。庚子,岱山及博尤來山並穨裂。〔二〕

  〔一〕 東觀記曰大如雞子。續漢志曰:「誅殺過差,寵小人」也。

  〔二〕 博,今博城縣也。太山有徂來山,一名尤來。

  己酉,大赦天下。

  司空虞放免,前太尉黃瓊為司空。

  犍為屬國夷寇鈔百姓,益州刺史山昱擊破之。

  零吾羌與先零諸種並叛,寇三輔。

  秋七月,京師雩。

  減公卿以下奉,貣王侯半租。占賣關內侯、虎賁、羽林、緹騎營士、五大夫錢各有差。

  九月,司空黃瓊免,大鴻臚劉寵為司空。

  冬十月,天竺國來獻。

  南陽黃武與襄城惠得、昆陽樂季訞言相署,皆伏誅。

  先零沈氐羌與諸種羌寇并涼二州,十一月,中郎將皇甫規擊破之。

  十二月,夫餘王遣使來獻。

  五年春正月,省太官右監丞。〔一〕

  〔一〕 永壽三年置。

  壬午,南宮丙署火。

  三月,沈氐羌寇張掖、酒泉。

  壬午,濟北王次薨。

  夏四月,長沙賊起,寇桂陽、蒼梧。〔一〕

  〔一〕 東觀記曰:「時攻沒蒼梧,取銅虎符,太守甘定、刺史侯輔各奔出城。」桂陽,郡,在桂水之陽,今連州縣。

  驚馬逸象突入宮殿。乙丑。恭陵東闕火。〔一〕戊辰,虎賁掖門火。己巳,太學西門自壞。五月,康陵園寑火。〔二〕

  〔一〕 安帝陵也。

  〔二〕 殤帝陵也。

  長沙、零陵賊起,攻桂陽、蒼梧、南海、交阯,遣御史中丞盛脩督州郡討之,不克。

  乙亥,京師地震。詔公、卿各上封事。甲申,中藏府承祿署火。秋七月己未,南宮承善闥火。〔一〕

  〔一〕 爾雅曰:「宮中門謂之闈。」廣雅曰:「闈謂之闥。」

  鳥吾羌寇漢陽、隴西、金城,諸郡兵討破之。

  八月庚子,詔減虎賁、羽林住寺不任事者半奉,勿與冬衣;〔一〕其公卿以下給冬衣之半。

  〔一〕 東觀記曰:「以京師水旱疫病,帑藏空虛,虎賁、羽林不任事者住寺,減半奉。」據此,謂簡選疲弱不勝軍事者,留住寺也。

  艾縣賊焚燒長沙郡縣,寇益陽,殺令。〔一〕又零陵蠻亦叛,寇長沙。

  〔一〕 東觀記曰:「時賊乘刺史車,屯據臨湘,居太守舍。賊萬人以上屯益陽,殺長吏。」艾,縣名,屬豫章郡,故城在今洪州建昌縣。

  己卯,罷琅邪都尉官。〔一〕

  〔一〕 永壽元年置。

  冬十月,武陵蠻叛,寇江陵,南郡太守李肅坐奔北棄市;辛丑,以太常馮緄為車騎將軍,討之。假公卿以下奉。又換王侯租以助軍糧,出濯龍中藏錢還之。十一月,馮緄大破叛蠻於武陵。

  京兆虎牙都尉宗謙坐臧,下獄死。〔一〕

  〔一〕 京兆虎牙都尉屯長安,見西羌傳。

  滇那羌寇武威、張掖、酒泉。

  太尉劉矩免,太常楊秉為太尉。

  六年春二月戊午,司徒种暠薨。

  三月戊戌,大赦天下。

  衛尉潁川許栩為司徒。〔一〕

  〔一〕 栩字季闕,郾人。

  夏四月辛亥,康陵東署火。

  五月,鮮卑寇遼東屬國。

  秋七月甲申,平陵園寑火。〔一〕

  〔一〕 平陵,昭帝陵也。

  桂陽盜賊李研等寇郡界。

  武陵蠻復叛,太守陳奉與戰,大破降之。

  隴西太守孫羌討滇那羌,破之。

  八月,車騎將軍馮緄免。

  冬十月丙辰,校獵廣成,遂幸函谷關、上林苑。

  十一月,司空劉寵免。

  南海賊寇郡界。

  十二月,衛尉周景為司空。

  七年春正月庚寅,沛王榮薨。

  三月癸亥,隕石于鄠。

  夏四月丙寅,梁王成薨。

  五月己丑,京師雨雹。

  秋七月辛卯,趙王乾薨。

  野王山上有死龍。

  荊州刺史度尚擊零陵、桂陽盜賊及蠻夷,大破平之。

  冬十月壬寅,南巡狩。庚申,幸章陵,祠舊宅,遂有事于園廟,賜守令以下各有差。戊辰,幸雲夢,臨漢水;還,幸新野,祠湖陽、新野公主、魯哀王、壽張敬侯廟。〔一〕

  〔一〕 光武姊湖陽長公主,新野長公主,兄魯哀王,舅壽張敬侯樊重,並光武時立廟。

  護羌校尉段熲擊當煎羌,破之。

  十二月辛丑,車駕還宮。

  八年春正月,遣中常侍左悺之苦縣,祠老子。〔一〕

  〔一〕 史記曰:「老子者,楚苦縣厲鄉曲仁里人也。名耳,字聃,姓李氏。為周守藏(吏)〔史〕。」有神廟,故就祠之。苦縣屬陳國,故城在今亳州谷陽縣也。苦音戶,又如字。

  勃海王悝謀反,降為(癭)〔廮〕陶王。〔一〕

  〔一〕 (癭)〔廮〕陶,縣,屬鉅鹿郡,故城在今趙州(癭)〔廮〕陶縣西南。

  丙申晦,日有食之。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

  〔二月〕己酉,南宮嘉德署黃龍見。千秋萬歲殿火。

  太僕左稱有罪自殺。

  癸亥,皇后鄧氏廢。河南尹鄧萬世、〔一〕虎賁中郎將鄧會下獄死。〔二〕

  〔一〕 鄧后之叔父。

  〔二〕 鄧后之兄子。

  護羌校尉段熲擊罕姐羌,破之。

  三月辛巳,大赦天下。

  夏四月甲寅,安陵園寢火。〔一〕

  〔一〕 惠帝陵也。

  丁巳,壞郡國諸房祀。〔一〕

  〔一〕 房謂祠堂也。王渙傳曰:「時唯密縣存故太傅卓茂廟,洛陽留令王渙祠。」

  濟陰、東郡、濟北河水清。

  五月壬申,罷太山都尉官。〔一〕丙戌,太尉楊秉薨。

  〔一〕 永壽元年置。

  〔六月〕丙辰,緱氏地裂。

  桂陽胡蘭、朱蓋等復反,攻沒郡縣,轉寇零陵,零陵太守陳球拒之;遣中郎將度尚、長沙太守抗徐等擊蘭、蓋,大破斬之。〔一〕蒼梧太守張敘為賊所執,又桂陽太守任胤背敵畏儒,皆棄市。

  〔一〕 謝承書曰:「抗徐字伯徐,丹陽人。少為郡佐史,有膽智策略,三府表徐有將率之任,特遷長沙太守。」風俗通曰:「衛大夫三抗之後,漢有抗喜,為漢中太守。」

  閏月甲午,南宮長秋和歡殿後鉤楯、掖庭、朔平署火。〔一〕

  〔一〕 長秋,宮名。漢官曰:「朔平署司馬一人。」

  六月,段熲擊當煎羌於湟中,大破之。〔一〕

  〔一〕 湟,水名,在今鄯州湟水縣。

  秋七月,太中大夫陳蕃為太尉。

  八月戊辰,初令郡國有田者畝斂稅錢。〔一〕

  〔一〕 畝十錢也。

  九月丁未,京師地震。

  冬十月,司空周景免,太常劉茂為司空。〔一〕

  〔一〕 茂字叔盛,彭城人也。

  辛巳,立貴人竇氏為皇后。

  勃海妖賊蓋登等〔一〕稱「太上皇帝」,有玉印、珪、璧、鐵券,相署置,皆伏誅。〔二〕

  〔一〕 蓋音古盍反。

  〔二〕 續漢書曰:「時登等有玉印五,皆如白石,文曰『皇帝信璽』、『皇帝行璽』,其三無文字。璧二十二,珪五,鐵券十一。開王廟,帶王綬,衣絳衣,相署置也。」

  十一月壬子,德陽殿西閤、黃門北寺火,延及廣義、神虎門,燒殺人。〔一〕

  〔一〕 廣義、神虎,洛陽宮西門也,在金商門外。袁山松書曰:「是時連月火災,諸宮寺或一日再三發。又夜有訛言,擊鼓相驚。陳蕃等上疏諫曰『唯善政可以已之』,書奏不省。」

  使中常侍管霸之苦縣,祠老子。

  九年春正月辛(亥)〔卯〕朔,日有食之。詔公、卿、校尉、郡國舉至孝。

  沛國戴異得黃金印,無文字,遂與廣陵人龍尚等共祭井,作符書,稱「太上皇」,伏誅。〔一〕

  〔一〕 東觀記曰:「戴異鉏田得金印,到廣陵以與龍尚。」

  己酉,詔曰:「比歲不登,民多飢窮,又有水旱疾疫之困。盜賊徵發,南州尤甚。〔一〕災異日食,譴告累至。政亂在予,仍獲咎徵。其令大司農絕今歲調度徵求,及前年所調未畢者,勿復收責。其災旱盜賊之郡,勿收租,餘郡悉半入。」

  〔一〕 謂長沙、桂陽、零陵等郡也,並屬荊州。

  三月癸巳,京師有火光轉行,人相驚譟。

  司隸、豫州飢死者什四五,至有滅戶者,遣三府掾賑稟之。

  陳留太守韋毅坐臧自殺。

  夏四月,濟陰、東郡、濟北、平原河水清。

  司徒許栩免。五月,太常胡廣為司徒。

  六月,南匈奴及烏桓、鮮卑寇緣邊九郡。

  秋七月,沈氐羌寇武威、張掖。詔舉武猛,三公各二人,卿、校尉各一人。

  太尉陳蕃免。

  庚午,祠黃、老於濯龍宮。

  遣使匈奴中郎將張奐擊南匈奴、烏桓、鮮卑。

  九月,光祿勳周景為太尉。

  南陽太守成瑨、太原太守劉質,並以譖棄市。〔一〕

  〔一〕 時小黃門趙津犯法,質考殺之,宦官怨恚,有司承旨奏質等。

  司空劉茂免。

  大秦國王遣使奉獻。〔一〕

  〔一〕 時國王安敦獻象牙、犀角、玳瑁等。

  冬十二月,洛城傍竹柏枯傷。

  光祿勳汝南宣酆為司空。〔一〕

  〔一〕 酆字伯應,封東陽亭侯。

  南匈奴、烏桓率眾詣張奐降。

  司隸校尉李膺等二百餘人受誣為黨人,並坐下獄,書名王府〔一〕。

  〔一〕 河內牢脩告之,事具劉淑傳。

  永康元年春正月,先零羌寇三輔,中郎將張奐破平之。當煎羌寇武威,護羌校尉段熲追擊於鸞鳥,大破之。〔一〕西羌悉平。

  〔一〕鸞鳥,縣名,屬武威郡。鸞音雚。

  夫餘王寇玄菟,太守公孫域與戰,破之。

  夏四月,先零羌寇三輔。

  五月丙申,京師及上黨地裂。

  廬江賊起,寇郡界。

  壬子晦,日有食之。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

  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悉除黨錮,改元永康。〔一〕

  〔一〕 時李膺等頗引宦者子弟,宦官多懼,請帝以天時當赦,帝許之,故除黨錮也。

  丙寅,阜陵王統薨。

  秋八月,魏郡言嘉禾生,甘露降。巴郡言黃龍見。〔一〕

  〔一〕 續漢志曰:「時人欲就沱浴,見沱水濁,因戲相恐:『此中有黃龍。』語遂行人〔閒〕,聞郡,欲以為美,故上言之,時史以書帝紀。桓帝政化衰缺,而多言瑞應,皆此類也。先儒言瑞興非時,則為妖孽,而人言生龍,皆龍孽也。」

  六州大水,勃海海溢。詔州郡賜溺死者七歲以上錢,人二千;一家皆被害者,悉為收斂;其亡失穀食,稟人三斛。

  冬十月,先零羌寇三輔,使匈奴中郎將張奐擊破之。

  十一月,西河言白菟見。

  十二月壬申,復(癭)〔廮〕陶王悝為勃海王。

  丁丑,帝崩于德陽前殿,年三十六。戊寅,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是歲,復博陵、河閒二郡,比豐、沛。

  論曰:前史稱桓帝好音樂,善琴笙。〔一〕飾芳林而考濯龍之宮,〔二〕設華蓋以祠浮圖、老子,〔三〕斯將所謂「聽於神」乎〔四〕!及誅梁冀,奮威怒,天下猶企其休息。而五邪嗣虐,流衍四方。〔五〕自非忠賢力爭,屢折姦鋒,〔六〕雖願依斟流彘,亦不可得已。〔七〕

  〔一〕 前史謂東觀記。

  〔二〕 薛綜注東京賦云:「濯龍,殿名。芳林謂兩旁樹木蘭也。」考,成也。既成而祭之。左傳曰「考仲子之宮」也。

  〔三〕 浮圖,今佛也。續漢志曰:「祠老子於濯龍宮,文罽為壇,飾淳金(鉛)〔釦〕器,設華蓋之坐,用郊天樂。」

  〔四〕 左傳曰:「史嚚曰:『國將興,聽於人;將亡,聽於神。』」

  〔五〕 五邪謂單超、徐璜、左悺、唐衡、具瑗也。

  〔六〕 忠賢謂李膺、陳蕃、竇武、黃瓊、朱穆、劉淑、劉陶等,各上書極諫,以折宦官等姦謀之鋒也。

  〔七〕 帝王紀曰:「夏帝相為羿所逐,相乃都商丘,依同姓諸侯斟灌、斟尋氏。」史記曰:「周厲王好利暴虐,周人相與畔,而襲厲王,王出奔于彘。」言帝寵幸宦豎,令執威權,賴忠臣李膺等竭力諫爭,以免篡弒之禍。不然,則雖願如夏相依斟,周王流彘,不可得也。斟灌、斟尋,國,故城在今青州。彘,晉地也。

  贊曰:桓自宗支,越躋天祿。〔一〕政移五倖,刑淫三獄。〔二〕傾宮雖積,皇身靡續。〔三〕

  〔一〕 越謂非次也。躋,升也。天祿,天位也。左傳子家羈曰:「天祿不再。」

  〔二〕 倖,佞也。淫,濫也。五倖即上「五邪」也。三獄謂李固、杜喬,李雲、杜眾,成瑨、劉質也。

  〔三〕 帝王紀曰:「紂多發美女以充傾宮之室,婦人衣綾紈者三百餘人。」據桓帝納三皇后,又博採宮女五六千人,並無子也。

  校勘記

  二八八頁 六行 謁高廟光武廟 按:殿本考證引何焯說,謂「光武廟」上疑脫「壬午謁」三字。

  二九0頁 八行 以順帝陽嘉中封為〈勃,中“力改攵”〉遒亭侯 按:汲本、殿本「為〈勃,中“力改攵”〉」二字誤倒。 又按:〈勃,中“力改攵”〉即勃之俗字,汲本、殿本俱作「勃」。

  二九0頁一三行 大司農杜喬為太尉 按:「大司農」當作「光祿勳」。杜喬傳「遷光祿勳,建和元年代胡廣為太尉」。袁紀亦云光祿勳杜喬代胡廣為太尉。

  二九一頁 一行 〔八月〕乙未立皇后梁氏 集解引惠棟說,謂考異云皇后紀、袁紀皆云八月,而無日。以長曆考之,七月戊申朔,無乙未,乙未八月十八日,此上脫「八月」二字。今據補。

  二九一頁 九行 殺國相射暠 按:清河王傳云文等劫相謝暠,章懷注云帝紀「謝」作「射」,蓋紀傳不同。集解引惠棟說,謂三輔決錄云漢末大鴻臚射咸,本姓謝名服,天子以將軍出征,姓謝名服不祥,改之為射氏名咸。案此謝氏至漢末時始改射,故吳時有射慈。暠在桓帝初,不應先姓射氏,當從傳為正。又按:據清河王傳章懷注,則紀本作「射」,汲本、殿本作「謝」,殆後人據傳改也。

  二九二頁一一行 封帝弟(顧)〔碩〕為平原王 按:河閒王開傳作「帝兄都鄉侯碩」,孝崇匽王后紀又作「帝弟平原王石」,校補引侯康說,謂作「碩」者是,顧則形近之誤,石則聲近之誤也。作「帝弟」者是,桓帝為蠡吾侯長子,不得有兄也。今據改。

  二九三頁一0行 沒入者免為庶民 按:「民」當作「人」,此後人回改之訛。

  二九四頁 二行 公羊傳之文也 按:集解引蘇輿說,謂公羊傳無此文,語見管子。

  二九五頁 五行 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 按:李慈銘謂據通鑑目錄甲子是朔,「甲子」下當脫一「朔」字。

  二九五頁 六行 (己)〔乙〕丑詔曰 按:汲本、殿本作「己亥」,袁紀作「己丑」,通鑑作「乙丑」,校補謂當以通鑑為正。今據改。

  二九六頁 八行 甲午葬順烈皇后 按:李慈銘謂按通鑑目錄,三月癸亥朔,不得有甲午,若是甲子,則距崩十一日,太促,疑「甲」當作「庚」。

  二九六頁一二行 冬十一月辛巳 按:汲本、殿本、集解本無「辛巳」二字。

  二九七頁一四行 秋七月庚辰日有食之 按:推是年七月合朔己卯,無日食,參閱續五行志六校記。

  三0一頁一四行 建武(七)〔六〕年 汲本作「十年」,校補謂據光武紀及續志,皆「六年」之誤。今據改。

  三0二頁 一行 南匈奴左〔薁鞬〕臺〔耆〕且渠伯德等叛 沈家本謂按張奐傳及南匈奴傳「左」下奪「薁鞬」二字,「臺」下奪「耆」字。今據補。按:通鑑亦作「左薁鞬臺耆」,考異云從張奐傳。

  三0二頁一一行 春正月己未 按:「己未」當依袁宏紀作「癸未」,是年正月癸未朔,無己未。

  三0四頁 二行 秋七月己巳 按:當依續志作「乙巳」,詳五行志四校記。

  三0六頁 四行 允字伯代 按:據司徒盛允碑,允字伯世,此作「代」,章懷避唐諱改也。

  三0七頁一四行 武陵蠻寇江陵車騎將軍馮緄討皆降散荊州刺史度尚討長沙蠻平之 集解引惠棟說,謂考異云事在五年,重出。 按:校補謂案後五年十月,緄始由太常為車騎將軍,十一月,大破蠻於武陵,此為重出。 度尚傳度自右校令擢為荊州刺史,亦在延熹五年,其討蠻同屬五年事,今載入三年紀,而五年紀無之,是為誤出。

  三0九頁一四行 乙丑恭陵東闕火 按:錢大昕謂五行志作「恭北陵」,恭北陵者,順帝母李氏陵也。

  三一0頁一一行 以京師水旱疫病 按:「京」原訛「軍」,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一一頁 六行 京兆虎牙都尉宗謙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續志作「宋謙」。三一三頁二—三行秋七月辛卯趙王乾薨野王山上有死龍 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襄楷傳七年六月十三日河內野王山上有龍死,長可數十丈,續志作六月壬子,此云「七月」,似誤。

  三一三頁一一行 為周守藏(吏)〔史〕 據汲本、殿本改。

  三一三頁一三行 降為(癭)〔廮〕陶王 據殿本改。注同。 按:廮字從广嬰聲,鉅鹿有廮陶縣,見說文,作「癭」者誤。

  三一四頁 二行 〔二月〕己酉南宮嘉德署黃龍見千秋萬歲殿火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按此上承正月丙申晦日食,則「己酉」上當脫「二月」二字,五行志亦云二月。今據補。 按:錢氏又謂依此文似龍見一事,火災又一事。志於「黃龍」下無「見」字,「萬歲殿」下多「皆」字,則「黃龍」亦是殿名,與嘉德署同日火也。

  三一四頁 七行 護羌校尉段熲擊罕姐羌 按:殿本「罕」作「勒」,與段熲傳合。 張森楷校勘記謂案西羌傳有罕羌,無罕姐羌,則「罕」字訛也。又按:通鑑亦作「罕姐」,章珏校記據張敦仁通鑑刊本識誤云「罕」作「勒」。

  三一五頁 一行 〔六月〕丙辰緱氏地裂 校補謂案續志乃六月丙辰也,紀文脫「六月」二字。且五月既書壬申於前,不應有丙辰也。今據補。

  三一五頁 二行 桂陽胡蘭朱蓋等復反 按:「陽」原訛「楊」,逕改正。

  三一五頁一三行 畝十錢也 按:集解引通鑑胡注,謂宦者傳張讓等說帝斂天下田,畝稅十錢,非此時事也。蓋漢法田租三十稅一,而計畝斂錢,則自此始。又校補引沈銘彝說,謂此所云畝斂稅錢,乃出於常賦三十取一之外,今所謂稅錢始此。

  三一六頁 六行 帶王綬 按:汲本、殿本「王」作「玉」。

  三一六頁一一行 春正月辛(亥)〔卯〕朔 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

  三一八頁 一行 南陽太守成瑨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瑨」車騎將軍馮緄碑作「晉」。

  三一八頁 一行 太原太守劉質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質」馮緄碑及天文志作「瓆」。又引錢大昕說,謂按陳蕃、王允、劉般、襄楷傳俱作「劉瓆」,攷說文無瓆字,當以質為正也。

  三一九頁一0行 語遂行人〔閒〕聞郡 按:汲本有「閒」字,無「聞」字。今據續志補一「閒」字。

  三二0頁 九行 飾淳金(鉛)〔釦〕器 據續志改。按:鉛與釦形近而誤。汲本、殿本作「銀」,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