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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顏師古注》第二十九章 漢書卷二十四下 食貨志第四下· 班固編顏師古注

凡貨,金錢布帛之用,夏殷以前其詳靡記云。太公為周立九府圜法:〔一〕黃金方寸,而重一斤;錢圜函方,〔二〕輕重以銖;〔三〕布帛廣二尺二寸為幅,長四丈為匹。故貨寶於金,利於刀,〔四〕流於泉,〔五〕布於布,〔六〕束於帛。〔七〕

  〔一〕 李奇曰:「圜即錢也。圜一寸,而重九兩。」師古曰:「此說非也。周官太府、玉府、內府、外府、泉府、天府、職內、職金、職幣皆掌財幣之官,故云九府。圜謂均而通也。」

  〔二〕 孟康曰:「外圜而內孔方也。」

  〔三〕 師古曰「言黃金以斤為名,錢則以銖為重也。」

  〔四〕 如淳曰:「名錢為刀者,以其利於民也。」

  〔五〕 如淳曰:「流行如泉也。」

  〔六〕 如淳曰:「布於民間。」

  〔七〕 李奇曰:「束,聚也。」

  太公退,又行之于齊。至管仲相桓公,通輕重之權,曰:「歲有凶穰,故穀有貴賤;〔一〕令有緩急,故物有輕重。〔二〕人君不理,則畜賈游於市,〔三〕乘民之不給,百倍其本矣。〔四〕故萬乘之國必有萬金之賈,千乘之國必有千金之賈者,利有所并也。計本量委則足矣。〔五〕然而民有飢餓者,穀有所臧也。〔六〕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斂之以輕;民不足則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七〕凡輕重斂散之以時,則準平。〔守準平〕,使萬室之邑必有萬鍾之臧,臧繈千萬;〔八〕千室之邑必有千鍾之臧,臧繈百萬。春以奉耕,夏以奉耘,〔九〕耒耜器械,種饟糧食,必取澹焉。〔一0〕故大賈畜家不得豪奪吾民矣。」桓公遂用區區之齊合諸侯,顯伯名。〔一二〕

  〔一〕 師古曰:「穰音人常反。」

  〔二〕 李奇曰:「上令急於求米則民重米,緩於求米則民輕米。」

  〔三〕 師古曰:「畜讀曰蓄。蓄賈,謂賈人之多蓄積者。」

  〔四〕 師古曰:「給,足也。」

  〔五〕 李奇曰:「委,積也。」

  〔六〕 師古曰:「言富人多臧穀,故令貧者食不足也。」

  〔七〕 李奇曰:「民輕之時,為斂糴之;重之時,官為散也。」

  〔八〕 李奇曰:「繈,落也。」孟康曰:「六斛四斗為鍾。繈,錢貫也。管子曰『凶(戾)〔歲〕糴,釜十繈』。」師古曰:「孟說是也。繈音居兩反。」

  〔九〕 師古曰:「奉謂供事也。」

  〔一0〕師古曰:「種,五穀之種也。饟字與餉同,謂餉田之具也。」

  〔一一〕師古曰:「畜讀曰蓄。豪謂輕侮之也,字本作{敖力},蓋通用耳。」

  〔一二〕師古曰:「伯讀曰霸。」

  其後百餘年,周景王時患錢輕,將更鑄大錢,〔一〕單穆公曰:「不可。〔二〕古者天降災戾,〔三〕於是乎量資幣,權輕重,以救民。〔四〕民患輕,則為之作重幣以行之,於是有母權子而行,民皆得焉。〔五〕若不堪重,則多作輕而行之,亦不廢重,於是乎有子權母而行,小大利之。〔六〕今王廢輕而作重,民失其資,能無匱乎?民若匱,王用將有所乏;乏將厚取於民;〔七〕民不給,將有遠志,是離民也。〔八〕且絕民以實王府,猶塞川原為潢洿也,〔九〕竭亡日矣。王其圖之。」弗聽,卒鑄大錢,文曰「寶貨」,肉好皆有周郭,〔一0〕以勸農澹不足,百姓蒙利焉。〔一一〕

  〔一〕 應劭曰:「大於舊錢,其價重也。」

  〔二〕 師古曰:「單穆公,周大夫單旗。單音善。」

  〔三〕 師古曰:「戾,惡氣也。一曰,戾,至也。」

  〔四〕 應劭曰:「資,財也。量資幣多少有無,平其輕重也。」師古曰:「凡言幣者,皆所以通貨物,易有無也,故金之與錢,皆名為幣也。」

  〔五〕 應劭曰:「母,重也,其大倍,故為母也。子,輕也,其輕少半,故為子也。民患幣之輕而物貴,為重幣以平之,權時而行,以廢其輕。故曰母權子,猶言重權輕也。民皆得者,本末有無皆得其利也。」孟康曰:「重為母,輕為子,若市八十錢物,以母當五十,以子三十續之。」

  〔六〕 應劭曰:「民患幣重,則多作輕錢而行之,亦不廢去重者,言重者行其貴,輕者行其賤也。」

  〔七〕 師古曰:「厚猶多也,重也。」

  〔八〕 師古曰:「遠志,謂去其本居而散(忘)〔亡〕也。」

  〔九〕 師古曰:「原謂水泉之本也。潢洿,停水也。潢音黃。洿音一胡反。」

  〔一0〕韋昭曰:「肉,錢形也。好,孔也。」

  〔一一〕孟康曰:「單穆公曰『竭無日矣』,不得復云百姓蒙利焉。」臣瓚曰:「但是不聽不鑄大錢耳,猶自從其不廢輕,此言母子並用,故蒙其利也。」師古曰:「二說皆非也。單旗雖有此言,王終自鑄錢,果有便,故百姓蒙其利也。」

  秦兼天下,幣為二等:黃金以溢為名,上幣;〔一〕銅錢質如周錢,〔二〕文曰「半兩」,重如其文。而珠玉龜貝銀錫之屬為器飾寶臧,不為幣,然各隨時而輕重無常。

  〔一〕 孟康曰:「二十兩為溢。」師古曰:「改周一斤之制,更以溢為金之名數也。高祖初賜張良金百溢,此尚秦制也。上幣者,二等之中黃金為上而錢為下也。」

  〔二〕 臣瓚曰:「言錢之形質如周錢,唯文異耳。」

  漢興,以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莢錢。〔一〕黃金一斤。〔二〕而不軌逐利之民畜積餘贏以稽市物,痛騰躍,〔三〕米至石萬錢,馬至匹百金。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稅租以困辱之。〔四〕孝惠、高后時,為天下初定,復弛商賈之律,〔五〕然市井子孫亦不得(宦為吏)〔為官吏〕。孝文五年,為錢益多而輕,乃更鑄四銖錢,其文為「半兩」。除盜鑄錢令,使民放鑄。〔六〕賈誼諫曰:

  〔一〕 如淳曰:「如榆莢也。」師古曰:「莢音頰。」

  〔二〕 師古曰:「復周之制,更以斤名金。」

  〔三〕 李奇曰:「稽,貯滯也。」晉灼曰:「痛,甚也。言計市物賤,豫益畜之,物貴而出賣,故使物甚騰躍也。」師古曰:「不軌,謂不循軌度者也。言以其贏餘以財蓄積群貨,使物稽滯在己,故市價甚騰貴。今書本痛字或作踊者,誤耳。踊、騰一也,不當重累言之。畜讀曰蓄。」

  〔四〕 師古曰:「欲令務農。」

  〔五〕 師古曰:「弛,解也。」

  〔六〕 師古曰:「恣其私鑄。」

  法使天下公得顧租鑄銅錫為錢,敢雜以鉛鐵為它巧者,其罪黥。〔一〕然鑄錢之情,非殽雜為巧,則不可得贏;〔二〕而殽之甚微,為利甚厚。〔三〕夫事有召禍而法有起姦,今令細民人操造幣之勢,〔四〕各隱屏而鑄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姦,雖黥罪日報,其勢不止。〔五〕乃者,民人抵罪,多者一縣百數,及吏之所疑,榜笞奔走者甚眾。夫縣法以誘民,〔六〕使入陷阱,孰積於此!〔七〕曩禁鑄錢,死罪積下;〔八〕今公鑄錢,黥罪積下。為法若此,上何賴焉?〔九〕

  〔一〕 師古曰:「顧租,謂顧庸之直,或租其本。」

  〔二〕 師古曰:「殽謂亂雜也。贏,餘利也。言不雜鉛鐵,則無利也。殽音爻。」

  〔三〕 師古曰:「微謂精妙也。言殽雜鉛鐵,其術精妙,不可覺知,而得利甚厚,故令人輕犯之,姦不可止也。」

  〔四〕 師古曰:「操,持也。人人皆得鑄錢也。操音千高反。」

  〔五〕 鄭氏曰:「報,論。」

  〔六〕 師古曰:「縣謂開立之。」

  〔七〕 師古曰:「阱,穿地以陷獸也。積,多也。阱音才性反。」

  〔八〕 蘇林曰:「下,報也,積累下報論之也。」張晏曰:「死罪者多,委積於下也。」師古曰:「蘇說是也。下音胡亞反。次後亦同。」

  〔九〕 師古曰:「賴,利也。一曰恃也。」

  又民用錢,郡縣不同:或用錢輕,百加若干;〔一〕或用重錢,平稱不受。〔二〕法錢不立,〔三〕吏急而壹之虖,則大為煩苛,而力不能勝;縱而弗呵虖,〔四〕則市肆異用,錢文大亂。苟非其術,何鄉而可哉!〔五〕

  〔一〕 應劭曰:「時錢重四銖,法錢百枚,當重一斤十六銖,輕則以錢足之若干枚,令滿平也。」師古曰:「若干,且設數之言也。干猶箇也,謂當如此箇數耳。而胡廣云『若,順也;干,求也』。當順所求而與之矣。」

  〔二〕 應劭曰:「用重錢,則平稱有餘,不能受也。」臣瓚曰:「秦錢重半兩,漢初鑄莢錢,文帝更鑄四銖錢。秦錢與莢錢皆當廢,而故與四銖並行。民以其見廢,故用輕錢,則百加若干;用重錢,雖以一當一猶復不受之。是以郡縣不同也。」師古曰:「應說是也。稱音尺孕反。」

  〔三〕 師古曰:「法錢,依法之錢也。」

  〔四〕 師古曰:「呵,責怒也,音火何反。」

  〔五〕 師古曰:「鄉讀曰嚮。」

  今農事棄捐而采銅者日蕃,〔一〕釋其耒耨,冶鎔炊炭〔二〕,姦錢日多,五穀不為多。〔三〕善人怵而為姦邪,〔四〕愿民陷而之刑戮,〔五〕刑戮將甚不詳,奈何而忽!〔六〕國知患此,吏議必曰禁之。禁之不得其術,其傷必大。令禁鑄錢,則錢必重;〔七〕重則其利深,盜鑄如雲而起,〔八〕棄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姦數不勝而法禁數潰,銅使之然也。〔九〕故銅布於天下,其為禍博矣〔一0〕。

  〔一〕 師古曰:「蕃,多也,音扶元反。其下亦同。」

  〔二〕 應劭曰:「鎔,形容也,作錢模也。」師古曰:「鎔音容。」

  〔三〕 師古曰:「言皆采銅鑄錢,廢其農業,故五穀不多也。為音於偽反。不為多,猶言為之不多也。」

  〔四〕 李奇曰:「怵,誘也,動心於姦邪也。」師古曰:「怵音先律反,又音黜。」

  〔五〕 師古曰:「愿,謹也。」

  〔六〕 師古曰:「詳,平也。忽,忽忘也。」

  〔七〕 師古曰:「令謂法令也。」

  〔八〕 師古曰:「言其多。」

  〔九〕 師古曰:「數,並音所角反。」

  〔一0〕師古曰:「博,大也。」

  今博禍可除,而七福可致也。何謂七福?上收銅勿令布,則民不鑄錢,黥罪不積,一矣。偽錢不蕃,民不相疑,二矣。采銅鑄作者反於耕田,三矣。銅畢歸於上,上挾銅積以御輕重,〔一〕錢輕則以術斂之,重則以術散之,貨物必平,四矣。以作兵器,以假貴臣,多少有制,用別貴踐,五矣。〔二〕以臨萬貨,以調盈虛,以收奇羨,〔三〕則官富實而末民困,六矣。〔四〕制吾棄財,以與匈奴逐爭其民,其敵必懷,七矣。〔五〕故善為天下者,因禍而為福,轉敗而為功。今久退七福而行博禍,臣誠傷之。

  〔一〕 師古曰:「銅積,謂多積銅也。」

  〔二〕 如淳曰:「古者以銅為兵,秦銷鋒鍉鑄金人十二,是也。」

  〔三〕 師古曰:「調,平均也。奇,殘餘也。羨,饒溢也。奇音居宜反。羨音弋戰反。」

  〔四〕 師古曰:「末謂工商之業也。」

  〔五〕 師古曰:「末業既困,農人敦本,倉廩積實,布帛有餘,則招誘胡人,多來降附。故言制吾棄財逐爭其人也。棄財者,可棄之財。逐,競也。」

  上不聽。是時,吳以諸侯即山鑄錢,富埒天子,〔一〕後卒叛逆。鄧通,大夫也,以鑄錢財過王者。故吳、鄧錢布天下。

  〔一〕 師古曰:「即,就也。埒,等也。」

  武帝因文、景之畜,忿胡、粵之害,〔一〕即位數年,嚴助、朱買臣等招徠東甌,事兩粵,江淮之間蕭然煩費矣。〔二〕唐蒙、司馬相如始開西南夷,鑿山通道千餘里,以廣巴蜀,巴蜀之民罷焉。〔三〕彭吳穿穢貊、朝鮮,置滄海郡,〔四〕則燕齊之間靡然發動。及王恢謀馬邑,匈奴絕和親,侵優北邊,兵連而不解,天下共其勞。〔五〕干戈日滋,行者齎,居者送,〔六〕中外騷擾相奉,百姓抏敝以巧法,〔七〕財賂衰耗而不澹。〔八〕入物者補官,出貨者除罪,選舉陵夷,廉恥相冒,〔九〕武力進用,法嚴令具,興利之臣自此而始。〔一0〕

  〔一〕 師古曰:「畜讀曰蓄。」

  〔二〕 師古曰:「蕭然猶騷然,勞動之貌。」

  〔三〕 師古曰:「罷讀曰疲。」

  〔四〕 師古曰:「彭吳,人姓名也。本皆荒梗,始開通之也,故言穿也。」

  〔五〕 師古曰:「共猶同。」

  〔六〕 師古曰:「齎謂將衣食之具以自隨也,音子奚反。」

  〔七〕 師古曰:「抏,訛也,謂摧挫也。巧法,為巧詐以避法也。抏音五官反。」

  〔八〕 師古曰:「耗,減也。澹,足也。」

  〔九〕 師古曰:「冒,蒙也。」

  〔一0〕師古曰:「謂桑弘羊、東郭咸陽、孔僅之屬也。」

  其後,衛青歲以數萬騎出擊匈奴,遂取河南地,築朔方。時又通西南夷道,作者數萬人,千里負擔餽饟,〔一〕率十餘鍾致一石〔二〕,散幣於邛僰以輯之。〔三〕數歲而道不通,蠻夷因以數攻(吏),吏發兵誅之。悉巴蜀租賦不足以更之,〔四〕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縣官,而內受錢於都內。〔五〕東置滄海郡,人徒之費疑於南夷。〔六〕又興十餘萬築衛朔方,〔七〕轉漕甚遠,自山東咸被其勞,費數十百鉅萬,〔八〕府庫並虛。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終身復,為郎增秩,〔九〕及入羊為郎,始於此。

  〔一〕 師古曰:「餽亦饋字。饟,古餉字。」

  〔二〕 師古曰:「言其勞費用功重。」

  〔三〕 應劭曰:「邛屬臨邛,僰屬犍為。」晉灼曰:「僰音蒲賊反。」師古曰:「本西南夷兩種也。邛,今邛州也。僰,今僰道縣也。輯與集同,謂安定也。」

  〔四〕 李奇曰:「不足用,終更其事也。」韋昭曰:「更,續也。」師古曰:「二說並非也。悉,盡也。更,償也。雖盡租賦不足償其功費也。更音庚。」

  〔五〕 服虔曰:「入穀於外縣,而受粟錢於內府也。」師古曰:「此說非也。都內,京師主臧者也。百官公卿表大司農屬官有都內令丞也。」

  〔六〕 師古曰:「疑讀曰儗。儗謂比也。」

  〔七〕 師古曰:「既築其城,又守衛之。」

  〔八〕 師古曰:「數十萬乃至百萬萬。」

  〔九〕 師古曰:「庶人入奴婢則復終身,先為郎者就增其秩也。一曰入奴婢少者復終身,多者得為郎,舊為郎更增秩也。」

  此後四年,衛青比歲十餘萬眾擊胡,〔一〕斬捕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餘萬斤,而漢軍士馬死者十餘萬,兵甲轉漕之費不與焉。〔二〕於是大司農陳臧錢經用,賦稅既竭,不足以奉戰士。〔三〕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臧)〔減〕罪;請置賞官,名曰武功爵〔四〕。級十七萬,凡直三十餘萬金。諸買武功爵官首者試補吏,先除;千夫如五大夫;〔五〕其有罪又減二等;爵得至樂卿,〔六〕以顯軍功。軍功多用超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道雜而多端,則官職秏廢。〔七〕

  〔一〕 師古曰:「比歲,頻歲也。」

  〔二〕 師古曰:「與讀曰豫。」

  〔三〕 師古曰:「陳謂列奏之。經,常也。既,盡也。言常用之錢及諸賦稅並竭盡也。」

  〔四〕 臣瓚曰:「茂陵中書有武功爵,一級曰造士,二級曰閑輿衛,三級曰良士,四級曰元戎士,五級曰官首,六級曰秉鐸,七級曰千夫,八級曰樂卿,九級曰執戎,十級曰政戾庶長,十一級曰軍衛。此武帝所制,以寵軍功。」師古曰:「此下云級十七萬,凡直三十餘萬金,今瓚所引茂陵中書止於十一級,則計數不足,與本文乖矣。或者茂陵書說之不盡也。」

  〔五〕 師古曰:「五大夫,舊二十等爵之第九級也。至此以上,始免徭役,故每先選以為吏。千夫者,武功十一等爵之第七也,亦得免役,今則先除為吏,比於五大夫也。」

  〔六〕 師古曰:「樂卿者,武功爵第八等也。言買爵唯得至第八也。此文止論武功爵級,而作注者乃以舊二十等爵解之,失其本意,故刪而不取。」

  〔七〕 師古曰:「秏,亂也,音莫報反。」

  自〔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取漢相,張湯以峻文決理為廷尉,於是見知之法生,而廢格沮誹窮治之獄用矣。〔一〕其明年,淮南、衡山、江都王謀反跡見,〔二〕而公卿尋端治之,竟其黨與,坐而死者數萬人,吏益慘急而法令察。〔三〕當是時,招尊方正賢良文學之士,或至公卿大夫。公孫弘以宰相,布被,食不重味,為下先,然而無益於俗,稍務於功利矣。

  〔一〕 張晏曰:「吏見知不舉劾為故縱,官有所作,廢格沮敗誹謗,則窮治之也。」如淳曰:「廢格天子文法,使不行也。誹謂非上所行,若顏異反脣之比也。」師古曰:「沮,(上)〔止〕壞之,音材汝反。」

  〔二〕 師古曰:「蹤跡顯見也。」

  〔三〕 師古曰:「慘,毒也。察,微視也。」

  其明年,票騎仍再出擊胡,大克獲。〔一〕渾邪王率數萬眾來降,〔二〕於是漢發車三萬兩迎之。〔三〕既至,受賞,賜及有功之士。是歲費凡百餘鉅萬。

  〔一〕 師古曰:「仍,頻也。」

  〔二〕 師古曰:「渾音胡昆反。」

  〔三〕 師古曰:「一兩,一乘。」

  先是十餘歲,河決,灌梁、楚地,固已數困,而緣河之郡隄塞河,輒壞決,費不可勝計。其後番係欲省底柱之漕,〔一〕穿汾、河渠以為溉田;鄭當時為渭漕回遠,鑿漕直渠自長安至華陰;〔二〕而朔方亦穿溉渠。作者各數萬人,歷二三期而功未就,費亦各以鉅萬十數。〔三〕

  〔一〕 師古曰:「番,姓;係,名也。番音普安反。係音工系反。」

  〔二〕 師古曰:「回,曲繞也,音胡內反。」

  〔三〕 師古曰:「謂十萬萬也。」

  天子為伐胡故,盛養馬,馬之往來食長安者數萬匹,〔一〕卒掌者關中不足,乃調旁近郡。〔二〕而胡降者數萬人皆得厚賞,衣食仰給縣官,〔三〕縣官不給,〔四〕天子乃損膳,解乘輿駟,出御府禁臧以澹之。

  〔一〕 師古曰:「食讀曰飤。」

  〔二〕 師古曰:「調謂選發之也。調音徒釣反。」

  〔三〕 師古曰:「仰音牛向反,次下亦同。」

  〔四〕 師古曰:「給,足也。」

  其明年,山東被水災,民多飢乏,於是天子遣使虛郡國倉廩以振貧。猶不足,又募豪富人相假貸。〔一〕尚不能相救,乃徙貧民於關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二〕七十餘萬口,衣食皆仰給於縣官。數歲,貸與產業,使者分部護,〔三〕冠蓋相望,費以億計,縣官大空。而富商賈或墆財役貧,〔四〕轉轂百數,〔五〕廢居居邑〔六〕,封君皆氐首仰給焉。〔七〕冶鑄煮鹽,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八〕

  〔一〕 師古曰:「貸音土戴反。次下亦同。」

  〔二〕 應劭曰:「秦始皇遣蒙恬攘卻匈奴,得其河南造陽之北千里地甚好,於是為築城郭,徙民充之,名曰新秦。四方雜錯,奢儉不同,今俗名新富貴者為『新秦』,由是名也。」

  〔三〕 師古曰:「分音扶問反。」

  〔四〕 孟康曰:「墆,停也。」晉灼曰:「墆音滯。」

  〔五〕 李奇曰:「轂,車也。」

  〔六〕 服虔曰:「居穀於邑也。」如淳曰:「居賤物於邑中以待貴也。」師古曰:「二說皆未盡也。此言或有所廢置,有所居蓄,而居於邑中,以乘時射利也。」

  〔七〕 晉灼曰:「氐音抵距之抵。」服虔曰:「仰給於商賈,言百姓好末作也。」師古曰:「二說皆非也。封君,受封邑者,謂公主及列侯之屬也。氐首,猶俯首也。時公主、列侯雖有國邑而無餘財,其朝夕所須皆俯首而取給於富商大賈,後方以邑入償之。氐音丁奚反。」

  〔八〕 師古曰:「重音直用反。」

  於是天子與公卿議,更造錢幣以澹用,〔一〕而摧浮淫并兼之徒。是時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銀錫。自孝文更造四銖錢,至是歲四十餘年,從建元以來,用少,縣官往往即多銅山而鑄錢,〔二〕民亦盜鑄,不可勝數。錢益多而輕,〔三〕物益少而貴。〔四〕有司言曰:「古者皮幣,諸侯以聘享。金有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赤金為下。〔五〕今半兩錢法重四銖,〔六〕而姦或盜摩錢質而取鋊,〔七〕錢益輕薄而物貴,則遠方用幣煩費不省。」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繢,為皮幣,〔八〕直四十萬。王侯宗室朝覲聘享,必以皮幣薦璧,然後得行。

  〔一〕 師古曰:「更,改也。」

  〔二〕 師古曰:「就多銅之山而鑄錢也。」

  〔三〕 臣瓚曰:「鑄錢者多,故錢輕。輕亦賤也。」

  〔四〕 如淳曰:「民但鑄錢,不作餘物故也。」

  〔五〕 孟康曰:「白金,銀也。赤金,丹陽銅也。」

  〔六〕 鄭氏曰:「其文為半兩,實(為)〔重〕四銖也。」

  〔七〕 如淳曰:「錢一面有文,一面幕,幕為質。民盜摩漫面而取其鋊,以更鑄作錢也。」臣瓚曰:「許慎云『鋊,銅屑也』。摩錢漫面以取其屑,更以鑄錢。西京黃圖叙曰『民摩錢取屑』是也。」師古曰:「鋊音浴。瓚說是也。」

  〔八〕 師古曰:「繢,繡也,繪五綵而為之。」

  又造銀錫白金。〔一〕以為天用莫如龍,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兩,圜之,其文龍,名「白撰」,直三千;二曰以重差小,方之,其文馬,直五百;〔二〕三曰復小,橢之,其文龜,直三百。〔三〕令縣官銷半兩錢,更鑄三誅錢,重如其文。盜鑄諸金錢罪皆死,而吏民之犯者不可勝數。

  〔一〕 如淳曰:「雜鑄銀錫為白金。」

  〔二〕 晉灼曰:「以半斤之重差為三品,此重六兩,則下品重四兩也。」

  〔三〕 師古曰:「橢,圜而長也,音佗果反。」

  於是以東郭咸陽、孔僅為大農丞,〔一〕領鹽鐵事,而桑弘羊貴幸。咸陽,齊之大煮鹽,孔僅,南陽大冶,皆致產累千金,故鄭當時進言之。弘羊,洛陽賈人之子,以心計,〔二〕年十三侍中。故三人言利事析秋豪矣。

  〔一〕 師古曰:「二人也,姓東郭名咸陽,姓孔名僅。僅音鉅刃反。」

  〔二〕 師古曰:「不用籌算。」

  法既益嚴,吏多廢免。兵革數動,民多買復〔一〕及五大夫、千夫,徵發之士益鮮。〔二〕於是除千夫、五大夫為吏,不欲者出馬;〔三〕故吏皆適令伐棘上林,作昆明池。〔四〕

  〔一〕 師古曰:「入財於官,以取優復。復音方目反。」

  〔二〕 師古曰:「鮮,少也,音先淺反。」

  〔三〕 如淳曰:「千夫、五大夫不欲為吏者,令之出馬也。」

  〔四〕 師古曰:「適讀曰謫。謫,責罰也,以其久為姦利。」

  其明年,大將軍、票騎大出擊胡,賞賜五十萬金,軍馬死者十餘萬匹,轉漕車甲之費不與焉。〔一〕是時財匱,〔二〕戰士頗不得祿矣。

  〔一〕 師古曰:「與讀曰豫。」

  〔二〕 師古曰:「匱,空也。」

  有司言三銖錢輕,輕錢易作姦詐,乃更請郡國鑄五銖錢,周郭其質,令不可得摩取(鉛)〔鋊〕。〔一〕

  〔一〕 孟康曰:「周匝為郭,文漫皆有。」

  大農上鹽鐵丞孔僅、咸陽言:〔一〕「山海,天地之臧,宜屬少府,陛下弗私,以屬大農佐賦。願募民自給費,因官器作煮鹽,官與牢盆。〔二〕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貨,以致富羨,〔三〕役利細民。其沮事之議,不可勝聽。敢私鑄鐵器煮鹽者,釱左趾,〔四〕沒入其器物。郡不出鐵者,置小鐵官,〔五〕使屬在所縣。」使僅、咸陽乘傳舉行天下鹽鐵,〔六〕作官府,〔七〕除故鹽鐵家富者為吏。吏益多賈人矣。

  〔一〕 師古曰:「奏上其言也。」

  〔二〕 蘇林曰:「牢,價直也。今世人言顧手牢。」如淳曰:「牢,廩食也。古者名廩為牢。盆,煮鹽盆也。」師古曰:「牢,蘇說是也。〈鬻,中“米改者”〉,古煮字也。」

  〔三〕 師古曰:「斡謂主領也,讀與管同。羨,饒也,音弋戰反。」

  〔四〕 師古曰:「釱,足鉗也,音徒計反。」

  〔五〕 鄧展曰:「鑄故鐵。」

  〔六〕 師古曰:「舉,皆也,普天之下皆行之也。〔行〕音下更反。」

  〔七〕 師古曰:「主煮鑄及出納之處也。」

  商賈以幣之變,多積貨逐利。於是公卿言:「郡國頗被災害,貧民無產業者,募徙廣饒之地。陛下損膳省用,出禁錢以振元元,寬貸,而民不齊出南畝,〔一〕商賈滋眾。貧者畜積無有,皆仰縣官〔二〕。異時算軺車賈人之緍錢皆有差,〔三〕請算如故。諸賈人末作貰貸賣買,居邑貯積諸物,〔四〕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各以其物自占,〔五〕率緍錢二千而算一。〔六〕諸作有租及鑄,〔七〕率緍錢四千算一。非吏比者、三老、北邊騎士,軺車一算;〔八〕商賈人軺車二算;〔九〕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邊一歲,沒入緍錢。〔一0〕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一一〕賈人有市籍,及家屬,皆無得名田,〔一二〕以便農。敢犯令,沒入田貨。」

  〔一〕 師古曰:「言農人尚少,不皆務耕種也。」

  〔二〕 師古曰:「畜讀曰蓄。仰音牛向反。」

  〔三〕 師古曰:「異時,言往時也。軺,小車也。緍謂錢貫也。軺音弋昭反。緍音武巾反。」

  〔四〕 師古曰:「貰,賒也。貸,假與也。貰音式制反。貸音土戴反。」

  〔五〕 師古曰:「占,隱度也,各隱度其財物多少,而為名簿送之於官也。占音之贍反。」

  〔六〕 師古曰:「率計有二千錢者則出一算。」

  〔七〕 如淳曰:「以手力所作而賣之者。」

  〔八〕 師古曰:「比,例也。身非為吏之例,非為三老,非為北邊騎士,而有軺車,皆令出一算。比音必寐反。」

  〔九〕 如淳曰:「商賈人有軺車,又使多出一算,重其賦。」

  〔一0〕師古曰:「悉,盡也。」

  〔一一〕師古曰:「畀,與也,音必寐反。」

  〔一二〕師古曰:「一人有市籍,則身及家內皆不得有田也。」

  是時,豪富皆爭匿財,唯卜式數求入財以助縣官。天子乃超拜式為中郎,賜爵左庶長,田十頃,布告天下,以風百姓。〔一〕初,式不願為官,上強拜之,稍遷至齊相。語自在其傳。孔僅使天下鑄作器,三年中至大司農,列於九卿。而桑弘羊為大司農中丞,管諸會計事,稍稍置均輸以通貨物。始令吏得入穀補官,郎至六百石。〔二〕

  〔一〕 師古曰:「風讀曰諷。」

  〔二〕 師古曰:「吏更遷補高官,郎又就增其秩,得至六百石也。」

  自造白金五銖錢後五歲,而赦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其不發覺相殺者,不可勝計。赦自出者百餘萬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無慮皆鑄金錢矣。〔一〕犯法者眾,吏不能盡誅,於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行郡國,〔二〕舉并兼之徒守相為利者。〔三〕而御史大夫張湯方貴用事,減宣、杜周等為中丞,〔四〕義縱、尹齊、王溫舒等用急刻為九卿,直指夏蘭之屬始出。〔五〕而大農顏異誅矣。初,異為濟南亭長,以廉直稍遷至九卿。上與湯既造白鹿皮幣,問異。異曰:「今王侯朝賀以倉璧,直數千,而其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天子不說。〔六〕湯又與異有隙,及人有告異以它議,事下湯治。異與客語,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七〕異不應,微反脣〔八〕。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非,〔九〕論死。自是後有腹非之法比,〔一0〕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

  〔一〕 師古曰:「氐讀曰抵。抵,歸也。大歸猶言大凡也。無慮亦謂大率無小計慮耳。」

  〔二〕 師古曰:「行音下更反。」

  〔三〕 師古曰:「守,郡守也。相,諸侯相。」

  〔四〕 師古曰:「減,姓也,音減省之減。」

  〔五〕 蘇林曰:「夏蘭,人姓名。」

  〔六〕 師古曰:「說讀曰悅。」

  〔七〕 李奇曰:「異與客語,道詔令初下有不便處。」

  〔八〕 師古曰:「蓋非之。」

  〔九〕 師古曰:「當謂處斷其罪。」

  〔一0〕師古曰:「比,則例也,讀如字,又音必寐反。」

  天(下)〔子〕既下緍錢令而尊卜式,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於是告緍錢縱矣。〔一〕

  〔一〕 師古曰:「縱,放也,放令相告言也。」

  郡國鑄錢,民多姦鑄,〔一〕錢多輕,而公卿請令京師鑄官赤仄,〔二〕一當五,賦官用非赤仄不得行。〔三〕白金稍賤,民弗寶用,縣官以令禁之,無益,歲餘終廢不行。是歲,湯死而民不思。其後二歲,赤仄錢賤,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廢。於是悉禁郡國毋鑄錢,專令上林三官鑄。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諸郡國前所鑄錢皆廢銷之,輸入其銅三官。而民之鑄錢益少,計其費不能相當〔四〕,唯真工大姦乃盜為之。〔五〕

  〔一〕 師古曰:「謂巧鑄之,雜鉛錫。」

  〔二〕 應劭曰:「所謂子紺錢也。」如淳曰:「以赤銅為其郭也。(令)〔今〕錢郭見有赤者,不知作法云何也。」

  〔三〕 師古曰:「充賦及給官用,皆令以赤仄。」

  〔四〕 師古曰:「言無利。」

  〔五〕 師古曰:「其術巧妙,故得利。」

  楊可告緍遍天下,〔一〕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杜周治之,獄少反者。〔二〕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監分曹往,〔三〕(往)即治郡國緍錢,〔四〕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於是商賈中家以上大氐破,民媮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業,〔五〕而縣官以鹽鐵緍錢之故,用少饒矣。益廣(開)〔關〕,置左右輔。

  〔一〕 如淳曰:「告緍令楊可所告言也。」師古曰:「此說非也。楊可據令而發動之,故天下皆被告。」

  〔二〕 如淳曰:「治匿緍之罪,其獄少有反者。」蘇林曰:「反音幡。」師古曰:「幡謂從輕而出。」

  〔三〕 服虔曰:「分曹職案行也。」師古曰:「服說非也。曹,輩也,分輩而出為使也。」

  〔四〕 師古曰:「就其所在而治也。」

  〔五〕 師古曰:「媮,苟且也。」

  初,大農(幹)〔斡〕鹽鐵官布多,置水衡,欲以主鹽鐵;及楊可告緍,上林財物眾,乃令水衡主上林。上林既充滿,益廣。是時粵欲與漢用船戰逐,〔一〕乃大修昆明池,列館環之。〔二〕治樓船,高十餘丈,旗織加其上,〔三〕甚壯。於是天子感之,乃作柏梁臺,高數十丈。宮室之修,繇此日麗。

  〔一〕 孟康曰:「水戰相逐也。」

  〔二〕 師古曰:「環,繞也。」

  〔三〕 師古曰:「織讀曰(熾)〔幟〕,音昌志反。」

  乃分緍錢諸官,而水衡、少府、太僕、大農各置農官,往往即郡縣比沒入田田之。〔一〕其沒入奴婢,分諸苑養狗馬禽獸,及與諸官。官益雜置多,〔二〕徒奴婢眾,而下河漕度四百萬石,及官自糴乃足。〔三〕

  〔一〕 師古曰:「即,就也。比謂比者所沒入也。」

  〔二〕 如淳曰:「水衡、少府、太僕、司農皆有農官,是為多也。」師古曰:「此說非也。謂雜置官員分掌眾事耳,非農官也。」

  〔三〕 師古曰:「度,計也,音大各反。」

  所忠言:「世家子弟富人或鬥雞走狗馬,弋獵博戲,亂齊民。」〔一〕乃徵諸犯令,相引數千人,名曰「株送徒」。入財者得補郎,郎選衰矣。〔二〕

  〔一〕 如淳曰:「世家,謂世世有祿秩家也。齊,等也。無有貴賤,謂之齊民,若今言平民矣。」晉灼曰:「中國被教齊整之民也。」師古曰:「所,姓也,忠,名也,武帝之近臣。郊祀志云『公孫卿因所忠言寶鼎』,石慶傳云『欲請詔近臣所忠』,廣川王傳云『言漢公卿及幸臣所忠』,司馬相如傳云『所忠往取書』。考其蹤跡,此並一人也。而說者或以為所忠信之人,此釋大謬。齊等之義,如說是也。」

  〔二〕 應劭曰:「株,根本也。送,致也。」如淳曰:「株,蔕也。諸坐博戲事決為徒者,能入錢,得補郎。」李奇曰:「先至者為魁株也。」師古曰:「言被牽引者為其根株所送當充徒役,而能入財者,即當補郎。」

  是時山東被河災,及歲不登數年,人或相食,方二三千里。天子憐之,令飢民得流就食江淮間,欲留,留處。〔一〕使者冠蓋相屬於道護之,〔二〕下巴蜀粟以振焉。

  〔一〕 師古曰:「流謂恣其行移,若水之流。至所在,有欲(往)〔住〕者,亦留而處(之)〔也〕。」

  〔二〕 師古曰:「屬,聯續也,音之欲反。」

  明年,天子始出巡郡國。東度河,河東守不意行至,不辯,自殺。行西踰隴,卒,〔一〕從官不得食,隴西守自殺。於是上北出蕭關,從數萬騎行獵新秦中,以勒邊兵而歸。新秦中或千里無亭徼,〔二〕於是誅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邊縣,〔三〕官假馬母,三歲而歸,及息什一,以除告緍,用充入新秦中。〔四〕

  〔一〕 孟康曰:「踰,度也。卒,倉卒也。」

  〔二〕 晉灼曰:「徼,塞也。」臣瓚曰:「既無亭候,又不徼循,無禦邊之備,故誅北地太守。」師古曰:「晉說是也。」

  〔三〕 孟康曰:「令得畜牧於邊縣。」

  〔四〕 李奇曰:「邊有官馬,今令民能畜官母馬者,滿三歲歸之,十母馬還官一駒,此為息什一也。」師古曰:「官得母馬之息,以給用度,得充實秦中人,故除告緍之令也。」

  既得寶鼎,立后土、泰一祠,公卿白議封禪事,而郡國皆豫治道,修繕故宮,及當馳道縣,縣治宮儲,設共具,〔一〕而望幸。

  〔一〕 師古曰:「共音居用反。」

  明年,南粵反,西羌侵邊。天子為山東不澹,赦天下囚,因南方樓船士二十餘萬人擊粵,發三河以西騎擊羌,又數萬人度河築令居。〔一〕初置張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開田官,斥塞卒六十萬人戍田之。〔二〕中國繕道餽糧,遠者三千,近者千餘里,皆仰給大農。〔三〕邊兵不足,乃發武庫工官兵器以澹之。車騎馬乏,縣官錢少,買馬難得,乃著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上差出(牡)〔牝〕馬天下亭,亭有畜字馬,歲課息。

  〔一〕 師古曰:「令音零。」

  〔二〕 師古曰:「開田,始開屯田也。斥塞,廣塞令卻。初置二郡,故塞更廣也。以開田之官廣塞之卒戍而田也。」

  〔三〕 師古曰:「仰音牛向反。此下並同。」

  齊相卜式上書,願父子死南粵。天子下詔褒揚,賜爵關內侯,黃金四十斤,田十頃。布告天下,天下莫應。列侯以百數,皆莫求從軍。至飲酎,少府省金,〔一〕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乃拜卜式為御史大夫。式既在位,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器苦惡,〔二〕賈貴,〔三〕或彊令民買之。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貴,乃因孔僅言船算事。上不說。〔四〕

  〔一〕 李奇曰:「省,視也。至嘗酎飲宗廟時,少府視其金多少。」

  〔二〕 如淳曰:「苦或作盬。盬,不攻嚴也。」臣瓚曰:「謂作鐵器,民患苦其不好也。」師古曰:「二說非也。鹽既味苦,器又脆惡,故總云苦惡也。」

  〔三〕 師古曰:「鹽鐵並貴也。賈讀曰價。」

  〔四〕 師古曰:「說音悅。」

  漢連出兵三歲,誅羌,滅兩粵,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一〕且以其故俗治,無賦稅。南陽、漢中以往,各以地比給初郡吏卒奉食幣物,傳車馬被具。〔二〕而初郡又時時小反,殺吏,漢發南方吏卒往誅之,間歲萬餘人,〔三〕費皆仰大農。大農以均輸調鹽鐵助賦,故能澹之。然兵所過縣,縣以為訾給毋乏而已,不敢言輕賦法矣。

  〔一〕 晉灼曰:「元鼎六年定越地以為南海、蒼梧、鬱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厓、儋耳郡,定西南夷以為武都、牂柯、越嶲、沈黎、汶山郡,及地理志、西南夷傳所置犍為、零陵、益州郡,凡十七。」

  〔二〕 師古曰:「地比,謂依其次第,自近及遠也。比音頻寐反。傳音張戀反。被音皮義反。」

  〔三〕 師古曰:「間歲,隔一歲。」

  其明年,元封元年,卜式貶為太子太傅。而桑弘羊為治粟都尉,領大農,盡代僅斡天下鹽鐵。〔一〕弘羊以諸官各自市相爭,物以故騰躍,而天下賦輸或不償其僦費,〔二〕乃請置大農部丞數十人,分部主郡國,各往往置均輸鹽鐵官,令遠方各以其物如異時商賈所轉(貶)〔販〕者為賦,而相灌輸。置平準於京師,都受天下委輸。召工官治車諸器,皆仰給大農。大農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則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富商大賈亡所牟大利,〔三〕則反本,而萬物不得騰躍。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準」。天子以為然而許之。於是天子北至朔方,東封泰山,巡海上,旁北邊以歸。〔四〕所過賞賜,用帛百餘萬匹,錢金以鉅萬計,皆取足大農。

  〔一〕 師古曰:「代孔僅。」

  〔二〕 師古曰:「僦,顧也,言所輸賦物不足償其餘顧庸之費也。僦音子就反。」

  〔三〕 如淳曰:「牟,取也。」

  〔四〕 師古曰:「旁音步浪反。」

  弘羊又請令民得入粟補吏,及罪以贖。令民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復終身,〔一〕不復告緍。它郡各輸急處,而諸農各致粟,山東漕益歲六百萬石。一歲之中,太倉、甘泉倉滿。邊餘穀,諸均輸帛五百萬匹。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於是弘羊賜爵左庶長,〔二〕黃金者再百焉。〔三〕

  〔一〕 師古曰:「復音方目反。」

  〔二〕 師古曰:「第十等爵。」

  〔三〕 師古曰:「凡再賜百金。」

  是歲小旱,上令百官求雨。卜式言曰:「縣官當食租衣稅而已,〔一〕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販物求利。〔二〕亨弘羊,天乃雨。〔三〕」久之,武帝疾病,拜弘羊為御史大夫。

  〔一〕 師古曰:「衣音於既反。」

  〔二〕 師古曰:「市列,謂列肆。」

  〔三〕 師古曰:「亨,鬻也,音普庚反。」

  昭帝即位六年,詔郡國舉賢良文學之士,問以民所疾苦,教化之要。皆對願罷鹽鐵酒(〈木寉〉)〔榷〕均輸官,毋與天下爭利,視以儉節,〔一〕然後教化可興。弘羊難,〔二〕以為此國家大業,所以制四夷,安邊足用之本,不可廢也。乃與丞相千秋共奏罷酒酤。弘羊自以為國興大利,伐其功,欲為子弟得官,怨望大將軍霍光,遂與上官桀等謀反,誅滅。

  〔一〕 師古曰:「視讀曰示。」

  〔二〕 師古曰:「詰難議者之言也。」

  宣、元、成、哀、平五世,亡所變改。元帝時嘗罷鹽鐵官,三年而復之。貢禹言:「鑄錢采銅,一歲十萬人不耕,民坐盜鑄陷刑者多。富人臧錢滿室,猶無厭足。民心動搖,棄本逐末,耕者不能半,姦邪不可禁,原起於錢。疾其末者絕其本,宜罷采珠玉金銀鑄錢之官,毋復以為幣,除其販賣租銖之律,〔一〕租稅祿賜皆以布帛及穀,使百姓壹意農桑。」議者以為交易待錢,布帛不可尺寸分裂。禹議亦寢。

  〔一〕 師古曰:「租銖,謂計其所賣物價,平其錙銖而收租也。」

  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鑄五銖錢,至平帝元始中,成錢二百八十億萬餘云。

  王莽居攝,變漢制,以周錢有子母相權,於是更造大錢,徑寸二分,重十二銖,文曰「大錢五十」。又造契刀、錯刀。契刀,其環如大錢,身形如刀,長二寸,文曰「契刀五百」。錯刀,以黃金錯其文,曰「一刀直五千」。〔一〕與五銖錢凡四品,並行。

  〔一〕 張晏曰:「案今所見契刀、錯刀,形質如大錢,而肉好輪厚異於此。大錢形如大刀環矣,契刀身形圓,不長二寸也。其文左曰『契』,右曰『刀』,無『五百』字也。錯刀則刻之作字也,以黃金填其文,上曰『一』,下曰『刀』。二刀泉甚不與志相應也,似扎單差錯,文字磨滅故耳。」師古曰:「張說非也。王莽錢刀今並尚在,形質及文與志相合,無差錯也。」

  莽即真,以為書「劉」字有金刀,乃罷錯刀、契刀及五銖錢,而更作金、銀、龜、貝、錢、布之品,名曰「寶貨」。

  小錢徑六分,重一銖,文曰「小錢直一」。次七分,三銖,曰「錢一十」。〔一〕次八分,五銖,曰「幼錢二十」。次九分,七銖,曰「中錢三十」。次一寸,九銖,曰「壯錢四十」。因前「大錢五十」,是為錢貨六品,直各如其文。

  〔一〕 師古曰:「幺,小也,音一堯反。」

  黃金重一斤,直錢萬。朱提銀重八兩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一〕它銀一流直千。是為銀貨二品。

  〔一〕 師古曰:「朱提,縣名,屬犍為,出善銀。朱音殊。提音上支反。」

  元龜岠冉長尺二寸,〔一〕直二千一百六十,為大貝十朋。〔二〕公龜九寸,直五百,為壯貝十朋。侯龜七寸以上,直三百,為幺貝十朋。子龜五寸以上,直百,為小貝十朋。是為龜寶四品。

  〔一〕 孟康曰:「冉,龜甲緣也。岠,至也。度背兩邊緣尺二寸也。」臣瓚曰:「元,大也。」

  〔二〕 蘇林曰:「兩貝為朋。朋直二百一十六,元龜十朋,故二千一百六十也。」

  大貝四寸八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二百一十六。壯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五十。幺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三十。小貝寸二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十。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為朋,率枚直錢三。是為貝貨五品。

  大布、次布、弟布、壯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幺布、小布。小布長寸五分,重十五銖,文曰「小布一百」。自小布以上,各相長一分,相重一銖,文各為其布名,直各加一百。上至大布,長二寸四分,重一兩,而直千錢矣。是為布貨十品。〔一〕

  〔一〕 師古曰:「布亦錢耳。謂之布者,言其分布流行也。」

  凡寶貨五物,六名,二十八品。

  鑄作錢布皆用銅,殽以連錫,〔一〕文質周郭放漢五銖錢云〔二〕。其金銀與它物雜,色不純好,龜不盈五寸,貝不盈六分,皆不得為寶貨。元龜為蔡,非四民所得居,〔三〕有者,入大卜受直。

  〔一〕 孟康曰:「連,錫之別名也。」李奇曰:「鉛錫璞名曰連。」應劭曰:「連似銅。」師古曰:「孟、李二說皆非也。許慎云『鏈,銅屬也』,然則以連及錫雜銅而為錢也。此下又云能采金銀銅連錫,益知連非錫矣。」

  〔二〕 師古曰:「放,依也,音甫往反。」

  〔三〕 如淳曰:「臧文仲居蔡,謂此也,說謂蔡國出大龜也。」臣瓚曰:「蔡是大龜之名也。書曰『九江納錫大龜』,大龜又不出蔡國也。若龜出楚,不可名龜為楚也。」師古曰:「瓚說非也。本以蔡出善龜,故因名大龜為蔡耳。」

  百姓憒亂,其貨不行。民私以五銖錢市買。莽患之,下詔:「敢非井田挾五銖錢者為惑眾,投諸四裔以御魑魅。」於是農商失業,食貨俱廢,民涕泣於市道。坐賣買田宅奴婢鑄錢抵罪者,自公卿大夫至庶人,不可稱數。莽知民愁,乃但行小錢直一,與大錢五十,二品並行,龜貝布屬且寢。

  莽性躁擾,不能無為,每有所興造,必欲依古得經文。國師公劉歆言周有泉府之官,收不讎,與欲得,〔一〕即易所謂「理財正辭,禁民為非」者也。〔二〕莽乃下詔曰:「夫周禮有賒貸,〔三〕樂語有五均,〔四〕傳記各有斡焉。今開賒貸,張五均,設諸斡者,所以齊眾庶,抑并兼也。」遂於長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長安東西市令及洛陽、邯鄲、臨甾、宛、成都市長皆為五均司市(稱)師。東市稱京,西市稱畿,洛陽稱中,餘四都各用東西南北為稱,皆置交易丞五人,錢府丞一人。工商能采金銀銅連錫登龜取貝者,〔五〕皆自占司市錢府,順時氣而取之。〔六〕

  〔一〕 師古曰:「讎讀曰售。言賣不售者,官收取之;無而欲得者,官出與之。」

  〔二〕 師古曰:「易下繫辭曰:『理財正辭,禁人為非曰義。』言財貨辭訟正,乃得人不為非,合事宜。」

  〔三〕 師古曰:「周禮泉府之職曰:『凡賒者,祭祀無過旬日,喪紀無過三月。凡人之貸者,與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國服為之息。』謂人以祭祀、喪紀故從官賒買物,不過旬日及三月而償之。其從官貸物者,以共其所屬吏定價而後與之。各以其國服事之稅而輸息,謂若受園廛之田而貸萬錢者,一期之月,出息五百。貸音土戴反。」

  〔四〕 鄧展曰:「樂語,樂元語,河間獻王所傳,道五均事。」臣瓚曰:「其文云:『天子取諸侯之(士)〔土〕以立五均,則市無二賈,四民常均,彊者不得困弱,富者不得要貧,則公家有餘,恩及小民矣。』」

  〔五〕 如淳曰:「登,進也。龜有靈,故言登。」

  〔六〕 師古曰:「各以其所采取之物自隱實於司市錢府也。占音之漸反。其下並同。」

  又以周官稅民:凡田不耕為不殖,出三夫之稅;城郭中宅不樹藝者為不毛,〔一〕出三夫之布;民浮游無事,出夫布一匹。其不能出布者,宂作,縣官衣食之。〔二〕諸取眾物鳥獸魚鱉百蟲於山林水澤及畜牧者,嬪婦桑蠶織紝紡績補縫,〔三〕工匠醫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販賈人坐肆列里區謁舍,〔四〕皆各自占所為於其在所之縣官,除其本,計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為貢。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實者,盡沒入所采取,而作縣官一歲。

  〔一〕 師古曰:「樹藝,謂種樹果木及菜蔬。」

  〔二〕 師古曰:「宂,散也,音人勇反。衣音於既反。食謂曰飤。」

  〔三〕 師古曰:「機縷曰紝,音人禁反。」

  〔四〕 如淳曰:「居處所在為區。謁舍,今之客舍也。」

  諸司市常以四時中月實定所掌,〔一〕為物上中下之賈,〔二〕各自用為其市平,毋拘它所。眾民賣買五穀布帛絲綿之物,周於民用而不讎者,〔三〕均官有以考檢厥實,用其本賈取之,毋令折錢〔四〕。萬物卬貴,過平一錢,則以平賈賣與民。〔五〕其賈氐賤減平者,聽民自相與市,〔六〕以防貴庾者。〔七〕民欲祭祀喪紀而無用者,錢府以所入工商之貢但賒之,〔八〕祭祀無過旬日,喪紀毋過三月。民或乏絕,欲貸以治產業者,均授之,除其費,計所得受息,毋過歲什一。〔九〕

  〔一〕 師古曰:「中讀曰仲。」

  〔二〕 師古曰:「賈讀曰價。其下並同。」

  〔三〕 師古曰:「讎讀曰售。下亦類此也。」

  〔四〕 師古曰:「折音上列反。」

  〔五〕 師古曰:「卬,物價起,音五剛反,亦讀曰仰。」

  〔六〕 師古曰:「貴(既)〔即〕為卬。賤則為氐,音丁奚反。」

  〔七〕 師古曰:「庾,積也。以防民積物待貴也。」

  〔八〕 師古曰:「但,空也,徒也。言空賒與之,不取息利也。」

  〔九〕 師古曰:「均謂各依先後之次。除其費,謂衣食之費已用者也。」

  羲和魯匡言:「名山大澤,鹽鐵錢布帛,五均賒貸,斡在縣官,〔一〕唯酒酤獨未斡。酒者,天之美祿,帝王所以頤養天下,享祀祈福,扶衰養疾。百禮之會,非酒不行。故詩曰『無酒酤我』,〔二〕而論語曰『酤酒不食』,〔三〕二者非相反也。夫詩據承平之世,酒酤在官,和旨便人,可以相御也。〔四〕論語孔子當周衰亂,酒酤在民,薄惡不誠,是以疑而弗食。今絕天下之酒,則無以行禮相養;放而亡限,則費財傷民。請法古,令官作酒,以二千五百石為一均,率開一盧以賣,〔五〕讎五十釀為準。一釀用麤米二斛,麴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各以其市月朔米麴三斛,并計其賈而參分之,〔六〕以其一為酒一斛之平。除米麴本賈,計其利而什分之,以其七入官,其三及醩酨灰炭〔七〕給工器薪樵之費。」

  〔一〕 師古曰:「斡謂主領也。」

  〔二〕 師古曰:「小雅伐木之詩也。酤,買也。言王於族人恩厚,要在燕飫,無酒則買而飲之。」

  〔三〕 師古曰:「鄉黨所說孔子齊之時也。」

  〔四〕 師古曰:「旨,美也。御,進。」

  〔五〕 如淳曰:「酒家開肆待客,設酒罏,故以罏名肆。」臣瓚曰:「盧,酒瓮也。言開一瓮酒也。趙廣漢入丞相府破盧瓮。」師古曰:「二說皆非也。盧者,賣酒之區也,以其一邊高,形如鍛家盧,故取名耳,非即謂火盧及酒瓮也。此言讎五十釀為準,豈一瓮乎?廣漢所破盧及罌盧,亦謂所居罌瓮之處耳。」

  〔六〕 師古曰:「參,三也。」

  〔七〕 師古曰:「酨,酢漿也,音才代反。」

  羲和置命士督五均六斡,郡有數人,皆用富賈。洛陽薛子仲、張長叔、臨菑姓偉等,〔一〕乘傳求利,交錯天下。〔二〕因與郡縣通姦,多張空簿,〔三〕府臧不實,百姓俞病。莽知民苦之,復下詔曰:「夫鹽,食肴之將;〔四〕酒,百藥之長,嘉會之好;鐵,(曰)〔田〕農之本;名山大澤,饒衍之臧;五均賒貸,百姓所取平,卬以給澹;〔五〕鐵布銅冶,通行有無,備民用也。此六者,非編戶齊民所能家作,〔六〕必卬於市,雖貴數倍,不得不買。豪民富賈,即要貧弱,先聖知其然也,故斡之。每一斡為設科條防禁,犯者罪至死。」姦吏猾民並侵,眾庶各不安生。

  〔一〕 如淳曰:「姓姓名偉也。」

  〔二〕 師古曰:「傳音張戀反。」

  〔三〕 師古曰:「簿,計簿也,音步戶反。」

  〔四〕 師古曰:「將,大也,一說為食肴之將帥。」

  〔五〕 師古曰:「卬音牛向反。其下並同。」

  〔六〕 師古曰:「家謂家家自作也。」

  後五歲,天鳳元年,復申下金銀龜貝之貨,頗增減其賈直。而罷大小錢,改作貨布,長二寸五分,廣一寸,首長八分有奇,〔一〕廣八分,其圜好徑二分半,〔二〕足枝長八分,間廣二分,其文右曰「貨」,左曰「布」,重二十五銖,直貨泉二十五。貨泉徑一寸,重五銖,文右曰「貨」,左曰「泉」,枚直一,與貨布二品並行。又以大錢行久,罷之,恐民挾不止,乃令民且獨行大錢,與新貨泉俱枚直一,並行盡六年,毋得復挾大錢矣。每壹易錢,民用破業,而大陷刑。莽以私鑄錢死,及非沮寶貨投四裔,犯法者多,不可勝行,乃更輕其法:私鑄作泉布者,與妻子沒入為官奴婢;吏及比伍,知而不舉告,與同罪;〔三〕非沮寶貨,民罰作一歲,吏免官。犯者俞眾,及五人相坐皆沒入,郡國檻車鐵鎖,傳送長安鍾官,〔四〕愁苦死者什六七。

  〔一〕 師古曰:「奇音居宜反,謂有餘也。」

  〔二〕 師古曰:「好,孔也。」

  〔三〕 師古曰:「比音頻寐反。」

  〔四〕 師古曰:「鍾官,主鑄錢者。」

  作貨布六年後,匈奴侵寇甚,莽大募天下囚徒人奴,名曰豬突豨勇,〔一〕壹切稅吏民,訾三十而取一。又令公卿以下至郡縣黃綬吏,皆保養軍馬,吏盡復以與民。〔三〕民搖手觸禁,不得耕桑,繇役煩劇,〔四〕而枯旱蝗蟲相因。又用制作未定,上自公侯,下至小吏,皆不得奉祿,而私賦斂,貨賂上流,獄訟不決。吏用苛暴立威,旁緣莽禁,侵刻小民。〔五〕富者不得自保,貧者無以自存,起為盜賊,依阻山澤,吏不能禽而覆蔽之,浸淫日廣,〔六〕於是青、徐、荊楚之地往往萬數。戰鬥死亡,緣邊四夷所係虜,陷罪,飢疫,人相食,及莽未誅,而天下戶口減半矣。

  〔一〕 服虔曰:「豬性觸突人,故取以喻。」師古曰:「東方名豕曰豨。一曰,豨,豕走也,音許豈反。」

  〔二〕 師古曰:「保者,不許其死傷。」

  〔三〕 師古曰:「轉令百姓養之。」

  〔四〕 師古曰:「繇讀曰傜也。」

  〔五〕 師古曰:「旁,依也,音步浪反。」

  〔六〕 師古曰:「浸淫,猶漸染也。它皆類此。」

  自發豬突豨勇後四年,而漢兵誅莽。後二年,世祖受命,盪滌煩苛,復五銖錢,與天下更始。

  贊曰:易稱「裒多益寡,稱物平施」,〔一〕書云「楙遷有無」,〔二〕周有泉府之官,〔三〕而孟子亦非「狗彘食人之食不知斂,〔四〕野有餓〈菜,中“木改又”〉而弗知發」。〔五〕故管氏之輕重,〔六〕李悝之平糴,弘羊均輸,壽昌常平,亦有從徠。〔七〕顧古為之有數,吏良而令行,〔八〕故民賴其利,萬國作乂。〔九〕及孝武時,國用饒給,而民不益賦,其次也。至于王莽,制度失中,姦軌弄權,官民俱竭,亡次矣。

  〔一〕 師古曰:「謙卦象辭。裒,取也。言取於多者以益少者,故萬物皆稱而施與平也。裒音薄侯反。」

  〔二〕 應劭曰:「楙,勉也。遷,徙也。言天下食貨有無相通足也。」師古曰:「虞書益稷之辭。言勸勉天下遷徙有無,使相通也。」

  〔三〕 師古曰:「司徒之屬官也,掌市之征布,斂市貨之不讎,貨之滯於人用者,以其價買之。」

  〔四〕 應劭曰:「養狗彘者使食人之食,而不知以法度斂之也。」師古曰:「孟子,孟軻之書。言歲豐孰,菽粟饒多,狗彘食人之食,此時可斂之也。」

  〔五〕 鄭氏曰:「〈菜,中“木改又”〉音『蔈有梅』之蔈。〈菜,中“木改又”〉,零落也。人有餓死零落者,不知發倉廩貸之也。」師古曰:「〈菜,中“木改又”〉音頻小反。諸書或作殍字,音義亦同。」

  〔六〕 服虔曰:「作輕重貨,在管子書。」

  〔七〕 師古曰:「言所從徠久矣。」

  〔八〕 師古曰:「顧,思念。」

  〔九〕 師古曰:「乂,治也。」

  校勘記

  一一五0頁 五行 則準平。〔守準平〕, 王念孫說景祐本「則準平」下有「守準平」三字,是也。

  一一五0頁一五行 凶(戾)〔歲〕糴,釜十繈。 景祐、殿本都作「歲」。王先謙說作「歲」是。

  一一五二頁 六行 謂去其本居而散(忘)〔亡〕也。 景祐、殿本都作「亡」。王先謙說作「亡」是。

  一一五三頁 二行 然市井子孫亦不得(宦為吏)〔為官吏〕。 景祐、殿本都作「為官吏」。

  一一五八頁 九行 蠻夷因以數攻(吏), 景祐、殿本都無「吏」字,平準書亦無。

  一一五九頁一一行 贖禁錮免(臧)〔減〕罪; 王先謙說「臧」當作「減」,平準書作「減」。

  一一六0頁一一行 自〔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取漢相, 「公」字據景祐、殿、局本補。

  一一六0頁一六行 沮,(上)〔止〕壞之, 景祐、殿本都作「止」。王先謙說作「止」是。

  一一六四頁 二行 實(為)〔重〕四銖也。 景祐、殿本都作「重」。王先謙說作「重」是。

  一一六五頁一二行 令不可得摩取(鉛)〔鋊〕。 錢大昭說「鉛」當作「鋊」。按景祐、殿本都作「鋊」。

  一一六六頁一0行 〔行〕音下更反。 朱一新說「音」上脫「行」字。按各本都脫。

  一一六九頁 九行 天(下)〔子〕既下緍錢令而尊卜式, 錢大昭說「天下」之「下」字疑是「子」字。王先謙說錢說是。按景祐、殿本都作「子」。

  一一七0頁 一行 (令)〔今〕錢郭見有赤者, 殿本考證說「令」當作「今」。按平準書集解作「今」。

  一一七0頁 五行 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監分曹往,〔三〕(往)即治郡國緍錢, 注〔三〕原在「分曹」下。王先謙說平準書不重「往」字,「往」字當屬上句,其重文蓋衍。

  一一七0頁 八行 益廣(開)〔關〕,置左右輔。 何焯說當從平準書作「益廣關」,「開」字誤。

  一一七0頁一四行 大農(幹)〔斡〕鹽鐵官布多, 王先謙說「幹」字誤,當作「斡」,平準書作「筦」,同。

  一一七一頁 四行 織讀曰(熾)〔幟〕, 殿本作「幟」。 王先謙說作「幟」是。

  一一七二頁 六行 至所在,有欲(往)〔住〕者,亦留而處(之)〔也〕。 王先謙說「往」疑作「住」。宋祁說「處之」當改「處也」。按景祐本「往」正作「住」,「之」正作「也」。

  一一七三頁 八行 差出(牡)〔牝〕馬 錢大昭說「牡」當作「牝」,昭帝始元元年罷天下亭母馬是也。按平準書亦作「牝」。

  一一七四頁一六行 令遠方各以其物如異時商賈所轉(貶)〔販〕者為賦, 景祐、殿、局本都作「販」。

  一一七六頁 五行 皆對願罷鹽鐵酒(〈木寉〉)〔榷〕均輸官, 景祐、殿本都作「榷」。

  一一八0頁 三行 皆為五均司市(稱)師。 王念孫說「稱」字涉下文四「稱」字而衍。

  一一八0頁一一行 天子取諸侯之(士)〔土〕以立五均, 景祐、殿本都作「土」。王先謙說作「土」是。

  一一八二頁 三行 貴(既)〔即〕為卬。 王先謙說殿本「既」作「即」,是。

  一一八三頁一0行 鐵,(曰)〔田〕農之本; 錢大昭說「曰」疑當作「田」。按殿、局本都作「田」。